囤地大戶「強制拍賣」條款破功!中纖雲林閒置土地大限前欲蓋綠電解套

2020-04-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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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有部分廠商從台灣菸酒公司標租美崙工業區土地的綠電案獲得「啟發」,準備在2年「限期開發」期限屆滿之際,趕緊申設太陽光電設施,中國人纖20日就對外宣布,將在雲林工業區土地新建太陽能發電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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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0-台灣菸酒近年推動「花蓮酒廠西北側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取自Google 地圖)
台灣菸酒近年推動「花蓮酒廠西北側土地設定地上權案」。(資料照,取自Google 地圖)

據了解,中國人纖目前在雲林紡絲工業區的閒置土地,目前帳列價值為7.7億元,該公司在2016年8月董事會即已通過出售該筆土地;在《產創條例》修法後,該公司董事會在2018年5月下旬又重新通過決議,授權董事長積極尋找買主,出售總面積為6萬0741.72坪。不過,去年中美貿易戰,台商回台土地需求大增,中纖在與潛在買家議價過程,明顯出現「惜售」心態,因此土地交易一直無法敲定。

據了解,中纖公司2018年底跟合庫重新簽訂6.5億元貸款契約,當時係以中纖雲林土地作為擔保品,借款利率只有1.5%,該公司自今年2月起每年依照合約按期還款;最近央行宣布降息,該公司持有土地的資金成本又進一步降低,即便2年的開發期限將屆,中纖方面也不願意在價格上屈就。

20200421-中國人造纖維聲明。(取自中國人纖網站)
中國人造纖維聲明。(取自中國人纖網站)

根據《產創條例》,工業區閒置土地,只要完成建廠的面積,達到土地建蔽率的3成,即符合經濟部之最低要求,因此,中纖只要在今年9月底以前,建置6.67公頃以上之太陽光電設施,即可以躲過土地強制拍賣的命運。

中纖欲「種電」達《產創條例》要求 經濟部無從反對

對於中纖透過太陽光電設施,達成《產創條例》的3成建蔽率要求,經濟部官員表示,由於中纖的雲林工業區土地,係編定為「產業用地(一)」,依據《產創條例》,綠電設施屬於「產業用地(一)」之7項合法使用之項目,站在「配合國家能源政策」角度,經濟部也無從反對。

中纖發言人吳宏揚表示,雲林工業區土地開發為太陽光電設施,中纖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目前綠電開發只是土地開發的「選項之一」,中纖方面未來仍不排除將土地出售給其他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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