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中選會7月提公投草案 藍委抛海外通訊投票 綠委意見分歧

2020-04-13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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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林為洲近日提出《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國民黨台商立委溫玉霞則進一步提出版本,擬納入台商在海外使用不在籍投票。圖2020總統選舉民眾前往投票一景。(資料照,蘇仲泓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林為洲近日提出《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國民黨台商立委溫玉霞則進一步提出版本,擬納入台商在海外使用不在籍投票。圖2020總統選舉民眾前往投票一景。(資料照,蘇仲泓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林為洲近日提出《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在院會一讀付委,國民黨台商立委溫玉霞更進一步提出版本,擬納入台商在海外使用不在籍投票。無獨有偶,近日中選會來立法院報告時,民進黨也有立委為不在籍投票請命,民主化的台灣討論多年的不在籍投票,是否有機會有所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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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中選會進行業務報告,少見出現民進黨立委為不在籍投票請命,新科綠委賴惠員質詢時,提到年輕人在外地,返鄉投票的時間及交通成本,認為推動不在籍投票是有迫切性,更可落實民主社會正義。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則答覆,針對不在籍投票,中選會負責公投部分修法,草案會在7月時按照期程提出;但中選會並未提到公職人員選舉推動不在籍投票的話題。

《公民不在籍投票法》 林為洲、溫玉霞各草案版本

新國會開議不到2個月,國民黨團已經有2位立委推出《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總召林為洲的個人版本,擬開放正副總統、立委、直轄市及縣市長、全國性公民投票,可以採用不在籍投票,對象適用軍警、選務人員、在外地工作或求學、身心障礙或生產者、在監獄服刑者;允許民眾在投票日前90日至60日申請不在籍投票,並可申請在投票前5日先行投票,且設置特別投票所供不在籍投票。

不過林為洲版本,並未開放通訊投票,也未開放在中國及其他國外的不在籍投票,仍必須在我國國內進行。

20200408-立委林為洲於立院內政委員會發言。 (蔡親傑攝)
立委林為洲推出《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擬開放正副總統、立委、直轄市及縣市長、全國性公民投票,可以採用不在籍投票。 (資料照,蔡親傑攝)

過去長期在國外經商的藍委溫玉霞則提出更開放的草案版本,增加開放包括在中國的台商在內的境外國民,可以申請採取通訊投票,可適用不在籍投票的選舉類別,除了正副總統、立委、直轄市及縣市長、全國性公民投票,也增加直轄市及縣市議員選舉。

20200320-立委溫玉霞進行立院10屆1會期第5次會議質詢。(蔡親傑攝)
立委溫玉霞的草案版本,則再增加開放包括在中國的台商在內的境外國民。(資料照,蔡親傑攝)

林為洲及溫玉霞版本《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日前都已經院會一讀交付內政委員會。不過據了解,國民黨團並沒有要求委員會近期進行排審。

事實上,推動不在籍投票一直是國民黨長期的主張。2015年立法院討論18歲公民權的修憲案,國民黨團最後將屬於選舉方式的「不在籍投票」與屬於選舉內容的「18歲公民權」綁在同一案,把不在籍投票拉到修憲層級,也直接導致憲改破局,但也由此可見國民黨對不在籍投票議題的執著程度。

不在籍投票改革 民進黨持肯定態度 以公投作為開端

民進黨並非沒討論過不在籍投票,2017年多位民進黨立委曾經舉辦公聽會,討論選制改革,其中就包含不在籍投票。當時包括立委蘇巧慧、現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李俊俋,都對推動不在籍投票表達正面肯定的態度,不過也坦言,要克服技術層面的問題。

而政府過去針對不在籍投票,辦過相當多場公聽會,中選會也匯整發現,民意傾向先採取移轉投票,才考慮發展通訊投票;且應從中央層級選舉實施,因為地方層級選舉的困難度較高。內政部同樣舉辦過不在籍投票可行性的公聽會,學者意見也多支持開放。

2017年底,立法院在民進黨團主導下,《公投法》修正案三讀,除了降低原有門檻、廢除公審會,另一項變革就是增加「不在籍公投」條款,其中第25條規定,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進行,實施方式則另以法律定之。

而2019年民進黨再度主導修正《公投法》,將公投與公職選舉脫勾,立法院法制局也在提出研析報告,認為依據《公投法》第25條規定,主管機關儘速啟動研擬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作業。法制局也指出,《公投法》再修後,公投將與公職人員選舉分開辦理,選務作業較為單純,以公投作為推動不在籍投票的開端,可保障投票權人的投票權益,也不影響公職人員選舉順利舉行。

20190617-公投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民進黨團舉行記者會,立委鄭運鵬、管碧玲、蔣絜安、李俊俋出席。(盧逸峰攝)
2019年公投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民進黨團舉行記者會,立委鄭運鵬(左起)、管碧玲、蔣絜安、李俊俋出席。(資料照,盧逸峰攝)

對於國內對不在籍投票採保守態度,意見多屬於技術層面上的疑慮,立法院法制局反而有不同意見,認為實際上是「信任」大於「技術」問題,不在籍投票已研究討論經年,且符合憲法精神,就不應再持續「坐而論道」,理應要儘早就比較沒有爭議的部分實施。

這次中選會來立院報告,「不在籍投票」這個議題罕見地由民進黨立委為之請命,但事實上黨內意見仍然分歧。一位不具名資深綠委私下就表示,「那是新科立委所以才會這樣提」,他指出黨內近期並沒有要求推動不在籍投票的規劃,仍然還有許多面向需要等待社會討論、凝聚共識。

下一階段不在籍投票 鍾佳濱:可能是「原住民選舉」

曾任地方政府選舉委員會幹部的現任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就指出,除了全國性公投以外,下一階段最有可能推動不在籍投票的其實是原住民選區的投票,鍾佳濱強調,這是為了「公平正義」而並非一般不在籍投票所訴求的「方便」。

原住民選舉採用不在籍投票,事實上在立法院,原住民立委也已爭取多年,主要是原住民族選民在立委選舉時投票,原住民立委選區是全國同一選區,但會出現單一投票所內,只有一個原住民選民投票,開票就等於亮票,違背「秘密投票」的民主原則。

20200327-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舉辦「高鐵最大股東出來面對,公開318董事會會議紀錄」記者會。(蔡親傑攝)
現任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就指出,除了全國性公投以外,下一階段最有可能推動不在籍投票的其實是原住民選區的投票。(資料照,蔡親傑攝)

不過,鍾佳濱也從實務經驗,提出一些不在籍投票可能要面臨克服的技術問題,他舉例,在選票印製及準備工作上,可能只能便利全國性的正副總統選舉、不分區立委或全國性公投,否則如果是縣市長或立法委員選舉,「一個投票所要準備幾個選區的選票?」又例如,若不在籍投票者在單一投票所內仍是少數,是否會像前面提到的原住民投票所一樣,因為投票人數少反而沒有秘密可言?

鍾佳濱指出,大家在討論不在籍投票都集中在理想、價值等等,但是技術層面,可能仍有相當多關卡要一一解決;他也傾向認為,在全國性的正副總統選舉及全國性公投,是最有可能優先試辦不在籍投票,應該循序漸進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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