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拚經濟≠紓困,現金、抵用券與酷碰券的雞同鴨講

2020-04-09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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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拙一兆五百億的紓困振興方案。圖為行政院長蘇貞昌及相關部會首長出席行政院臨時院會後記者會。(顏麟宇攝)

行政院拙一兆五百億的紓困振興方案。圖為行政院長蘇貞昌及相關部會首長出席行政院臨時院會後記者會。(顏麟宇攝)

為了紓困到底該發「振興抵用券」、還是酷碰券、或直接發現金,官員與各黨派立委各有見解、吵作一團,各執一詞,各有立場,也各有立論依據,不過,官員沒想清楚政策目標到底是什麼,遑論希望產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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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把「紓困」與「振興(經濟)」兩個不同目的、不同手段、不同結果的政策目標融治於一法,確實容易產生混淆,但如大旱之望雲霓的小民可以混淆,制定與執行政策的政府却不能混淆。

依照特別條例,政府可以編列特別預算,以及採取特殊行政或財政手段,紓困或振興。比方說,政府有意「在疫情緩和後」推出「酷碰(coupon)折扣券」與「振興抵用券」,經濟部長沈榮津的說法是:希望透過資源帶動經濟發展,最重要是希望誘發消費,不是替代消費,希望「你先消費,我來折扣」;以每人、每單一支付平台,每月上限1000元,預計可帶動10倍的消費需求。這是「振興」,而且是「疫後振興」,和「災中紓困」基本風馬牛不相干,對此刻因疫情已然陷入困境者,毫無幫助。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則強烈建議,政府比照其他國家「發放現金」的方式,納入他們建議的「排富」方式發放,減緩有急需者的經濟壓力,幫助在疫情中受創較家庭,讓民眾能安心防疫。連同黨的綠委高嘉瑜都批酷碰券「走在雲端、不食人間煙火」,「對於沒有現金、生活快過不下去的民眾,遠水救不了近火,沒辦法解決經濟困境;業者、基層也普遍質疑酷碰券不夠好用、直觀。因為他們著眼於民眾彈盡援絕之際,立即採取行動的「紓困」,好解燃眉之急,但即時錢撒出手,就怕疫後振興的子彈不夠。

20200406-國民黨團召開「挺紓困、發現金、卡實在。」記者會,左起立委林奕華、蔣萬安、林為洲。 (蔡親傑攝)
國民黨團召開「挺紓困、發現金、卡實在。」記者會,左起立委林奕華、蔣萬安、林為洲。 (蔡親傑攝)

雙方爭論各據己理,從政府大略公布的紓困振興項目,紓困重點擺在產業企業,大筆預算放在觀光旅遊業,至於對個人還看不出「紓困」的力道,連減免稅都針對因為疫情受損的事業為主。到底那個正確,或是說那種方式好、有效果?其實,雙方在爭論政策對錯時,或甚至政府在要推出這個政策時,其實都未真正搞清楚自己的政策目標是什麼,目標不同手段當然也不同。

一個政策目標是「救經濟」,就是要不擇手段、不計代價的把萎縮的經濟打氣、重新啟動引擎。另一個政策目標是:救受疫情衝擊經濟情況受傷的民眾,那就是要對需要政府幫助支持的民眾進行救援。但不論是經濟部、國民黨團或高嘉瑜,顯然夾雜不清,自己都搞不清楚要什麼。

先談經濟部提出的酷碰券,著眼於救經濟,故企圖以折扣方式帶動更多消費。不過,經濟部很可能過份一廂情願,「用酷碰券帶動10倍的消費需求」,用白話翻譯就是「使用此券可享受9折優惠」的意思;不過,在這個從網路電商到實體店面,各種折扣、促銷、優惠天天有、時時推的紅海時代,9折有多少吸引力?官方估計帶動1100億元消費,心安嗎?如果不是屬於「新增消費」,有意義嗎?至於「200元抵用券」,也不脫折扣拚消費的概念,問題是,使用範圍限定餐廳、夜市、商圈和藝文活動,而且「國旅住宿」後才能獲得,限定範圍加上前提的抵用券,到底多少人真正用?政府在推出這個「舊政策」前,是不是先提出過去交通部為振興國內觀光推出的抵用券結案報告,檢視效果如何再說?

當然,更重要的是:經濟部開的這帖藥方,對症嗎?要排除特定的商品或電商平台嗎?畢竟如果讓民眾再去搶購米、麵、衛生紙是沒啥意義;但這波受創嚴重的產業─如觀光、旅遊、餐飲、航空,原因是因疫情導致需求全面萎縮,民眾拿了折扣券,還是不會去消費;待疫情過後,民眾必然會有壓抑過久之後的「消費大爆發」出現,政府給的折扣券比較像是錦上添花,官員一定要這樣花錢嗎?

20200407-民眾黨團7日召開「救救基層民眾!紓困2.0別看得到吃不到!」記者會。(簡必丞攝)
民眾黨團召開「救救基層民眾!紓困2.0別看得到吃不到!」記者會。(簡必丞攝)

至於朝野立委主張的發現金,則是以「紓困」經濟受創民眾為主軸,因此當然不接受疫後刺消費與提振經濟的酷碰券,但對經濟的帶動效果,恐怕小到難以預測,因為拿到現金未必會馬上消費,民眾危機意識下把錢存下來的機率不低,這與過去政府發消費券,民眾拿到非花掉不可,否則就成廢紙是完全不同的事。

簡單講,紓困對陷入困境的民眾而言,是當務之急;拚經濟則是因應疫後的「超前部署」;若為「紓困」,特別是立委口中一再提醒的「照顧弱勢」,那要考慮的重點:一,弱勢困境若非疫情造成,則依既有社福與救濟制度;二,不論是否弱勢,若因疫情造成生計困境,諸如失業,除了既有救濟制度,如失業救濟金等,除此之外,一個月1000元只能領三個月,總計3000元的現金,到底能紓什麼困?在推出紓困政策前,從內政部到勞動部,沒有一個基本數據,了解因疫情而生活困窘的民眾震幅有多大嗎?

這次新冠疫災造成的經濟創傷,仍持續擴散中,而且何時會到盡頭尚難確定;不論紓困或振興都有不得不為的理由,但政府政策不是網民隨手揮就的文章,隨手寫來隨手撒錢,但凡政策出枱沒有基本調查也得有基本數字為依據,政策目標更需明確,說一是一說二是二,若要雙箭齊發,還是要講究輕重緩急,否則一天一喊價,紓困振興金額從六百億到一千五億,再飆到一兆五百億,金額喊得再高,經濟未振困未紓,甚至為「順時中」錦上添花都談不上,如此虛功,做來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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