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浩觀點:什麼是鄧小平對臺「胡蘿蔔+大棒」政策?

2017-04-16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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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使用武力還是不排除使用武力,是中國處理臺灣問題「非此即彼」的重大選擇。鄧小平反覆考慮,宣佈放棄使用武力,同時求得美國與臺灣斷絕軍事聯繫,最後通過國共談判統一臺灣;或者,不作出放棄使用武力的承諾,同時迫使美國減少與臺灣的軍事聯繫,最終武力解放臺灣。鄧小平從歷史和現實的政治考慮,作了後一種選擇。鄧小平始終認為:美國干涉臺灣問題,不能歸因於中國堅持不放棄武力;若中國作出放棄使用武力的承諾,則美國就算不賣武器給臺灣,臺灣問題也無法得到和平解決。所以,堅持不放棄使用武力,是鄧小平對臺政策的基本原則,他曾鄭重交代:「我們的下一代要記住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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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對於臺灣基本口號是「我們一定要解放臺灣」,也就是武力解放。中美建交後,鄧小平的思想發生了一些變化,開始考慮和平解放臺灣的方案,揮舞起對臺統戰的「胡蘿蔔」。1979年1月24日,鄧小平告訴美國記者:「我們尊重臺灣的現實,臺灣當局作為一個地方政府擁有它自己的權力,就是它可以有自己一定的軍隊,同外國的貿易、商業關係可以繼續,民間交往可以繼續,現行的政策,現在的生活方式可以不變,但須是在一個中國的條件下。」他說「總的要求就是一條:一個中國,不是兩個中國,愛國一家。」鄧小平提出,臺灣只要承認一個中國,臺灣當局便可以作為一個地方政府擁有權力,包括有自己的軍隊,鄧小平的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政策由此可見端倪。

1979年1月30日,鄧小平在美國訪問時更明確地說:「我們不再用『解放臺灣』這個提法了。只要臺灣回歸祖國,我們將尊重那裡的現實和現行制度。」1979年12月6日,鄧小平再次重申:「對臺灣,我們的條件很簡單,那就是,臺灣的制度不變,臺灣與外國的民間關係不變,包括外國在臺灣的投資、民間交往照舊。臺灣作為一個地方政府,可以擁有自己的自衛力量,軍事力量。條件只有一條,那就是,臺灣要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為了和平解放臺灣,198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前夕,人大常委會葉劍英委員長發表了「和平統一臺灣的九條方針政策」(葉九條),建議國共談判,共同完成統一大業。中國實現統一後,臺灣可以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中央政府不干預臺灣地方事務。臺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臺灣當局和各界代表,可擔任全國政治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國家管理。1981年10月18日,鄧小平公開呼籲:「對臺灣的局勢,蔣經國能夠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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