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聽到修憲就頭皮發麻

2014-12-16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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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專權」可能未必公允,拚裝車憲法以人事同意權分總統之權,分得七葷八素,比方說總統提名的行政院長要立法院同意、考試院和司法院人事要監察院同意,監察委員則由省議會選舉,李登輝要修憲就擴國民大會之權,所有人事除行政院長維持立法院同意外,在第二次修憲(一九九二年)全部改由國民大會同意,監察委員不再由省議會選舉,很大部份原因是因為省議員裹脅(賄選)太嚴重,同樣的,第四次修憲取消行政院長的立法院同意權,主因是李登輝厭恨國民黨立委要脅,而國民黨與民進黨與之交換的則是凍廢省政府和省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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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修憲歷程,始終是國家主權確立與現實權力考量交錯的產物,從一九九0年召開國是以來,總統直接民選就是李登輝心心念念在意之事,但他緩步行之,第二次修憲確立直選原則,第三次修憲才確定直選辦法;第四次修憲凍省不能說沒有主權獨立考量(斷了台灣是中國一省的說法,不論這個中國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直到第五次修憲爆發總統擴權延任與國代自肥重大爭議,第六次修憲就一舉凍結國民大會,從此,算是徹底和拚裝車憲法的所謂「法統」告別,這個句點是陳水扁總統任內的第七次修憲(二00四年),由立法院正式畫下,第一個由立法院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就是廢除「任務型國大」,立委延長任期為四年,席次減半,採單一選區兩票制。

十三年七次修憲權力考量永遠超過制度

十三年七次修憲,憲法拚裝車終於送進倉庫,問題是,權力考量永遠勝過制度考量的增修條文,還是小一號的拚裝車,單一選區沒讓立委問題品質更好,相對的,從當年行使閣揆同意權的裹脅,到如今只要敢要,各部會大小工程、回饋、補助都能要,更甭提與修憲無關的國會內規,修到朝野密室協商,三席成黨團,一人擋法案,政務寸步難行。

制度從來沒有完美的,制度的設計本來就要符合現實的需要,但是,以權力為核心考量的修憲,實在不是太好的經驗,民進黨為了容易當選,不要總統選舉絕對多數,兩黨共謀夾殺小黨有了單一選區兩票制和政黨百分之五門檻,雙首長制從第一次政黨輪替就可以「實驗」,但陳水扁拒絕與國民黨商談,即使第一任行政院長任命唐飛都得不到國民黨的支持;這一次國民黨大敗之後,馬英九這個照規則行事的人,同樣可以與民進黨商談內閣改組,但他寧可抱緊有限且不再實用的權力,繼續讓舊瓶舊酒挨過一年。

這些都不是修憲拚裝車多爛,而是人的問題,凡抱緊權力者,就是不肯承認當四輪散盤的時候,抓著方向盤是沒用的,遑論還抓不到方向。

民主制度的設計就在凡人也能運轉,偏偏台灣期待的是萬能政府,因人設事的觀念始終轉不過來,威權時代制度跟著強人轉,民主時代行政院長討厭就傾向總統有權,總統討厭就要內閣制,想要內閣制又看著立委噁心,硬搞雙首長制偏偏沒人真心相信行得通,光是民進黨前主席們都有不同意見,許信良不肯放手他自認拚出來的雙首長制,施明德推內閣制多年,可惜沒人理他,如果黃信介在世,他大概會跳出來大罵:吵什麼吵,總統都直選了當然是總統制!

審慎討論修憲 先討論如何討論吧

說到這裡,就可以想見朱立倫拋出的修憲公投有多難搞,工程有多大,還不要說是公投要不要修憲?還是公投修憲案?如果公投修憲案,二0一六年提得出來嗎?李登輝修憲好歹還有國是會議和國家發展會議,不論什麼會議,這個會議是民進黨蔡英文召集了算?還是朱立倫當選國民黨主席說了算?任其將屆的馬英九召集有人理他嗎?網路時代這些不論是政黨或政治領袖召集的會議,公民團體肯認可嗎?公民團體若不認可,所謂「全民」甚至網民吧,肯讓公民團體代表絕大多數網民嗎?

談到修憲就頭皮發麻,不是玩笑話。咱們這個拚裝再拚裝的增修條文,是要拉皮、彈缸、還是照搬一套進口車?是該好好商量,不論是朱立倫或蔡英文或各政黨和團體,第一件事或許得先商量一下如何商量,搞定商量的辦法或許被過去修憲經驗與立委嘴臉嚇傻的人,可以鎮定些聽聽諸多修憲意見的「審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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