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導斌專欄:名與器必須與人

2014-12-05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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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認為,自由民主能獲得平等與優越的平衡。按照聯合國成立以來的世界主流政治哲學,現代社會的平等不是指馬克思時代崇尚的生存境況的絕對一致,而是指公平。公平包括兩個層面,一是權利平等,可稱為底線平等,也可稱為法的平等,就是人在被作為人來對待的由國家給予保障的基本權利方面,如言論結社自由和最低生活保障線等,每個人不存在差別;二是機會平等,就是每個公民都有均等的機會實現自我,都有機會過上優越的生活,都有機會獲得崇高的榮譽和公共職位。機會平等的實質是自由競爭,自己是否優越,主要取決於自身努力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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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西斯·福山的「承認論」在中文語境中表面看來似乎是全新的學說,實則不然。孔子說「惟名與器不可與人」。這裡的「名」,就是通常所說的「名分」,就有「承認」的含義。不同之處在於,孔子的「名」不包含平等的承認,倒是包含太多政治權力和特權的成分,它必須且只能由統治者授予。只有一旦發生「商紂不道」和「秦失其鹿」的極端情形,某個繼位者才有望憑武力競取。當然,這正是孔子所說的﹂名」與福山筆下的現代社會的“承認論”的區別所在。

自由社會裡的「名與器」與孔子所說的不同,不是「四海之內莫非王有」,而是「四海之內人人皆可有」,所有國家公器全當為人民所有,誰都不能所得而私,必須悉數還與人民。現代社會裡的名分,包含平等的承認,任何一個中國公民都是與你我平等的中國人,沒有哪個人,也沒有哪個團體先天地高於他人(比如先進)、或者低於他人(比如被冠以「落後」、「愚昧無知」名號的農民)。同時也包含對優越的承認,比如姚明打藍球比你我更強,比如柯文哲通過優勝于連勝文及民進黨某成員的努力,以庶民身份就可當上臺北市市長。

*作者為獨立學者,中國知名政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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