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元觀點:塩酥雞法學─今天我們不談死刑好嗎?

2017-03-2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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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在第3組3月22日該次會議中,瞿海源副召集人在林鈺雄教授表示死刑議題遭刪除後,先是表示籌委會階段沒有刪除任何議題,沒有人提到死刑議題(第3組3月22日會議錄影PART2-01:45:15),而在林鈺雄委員直接說出死刑議題的相關編號後,瞿海源副召集人又指示林主委回去將林鈺雄委員所說的資料清理一下交籌委會討論(第3組3/22會議錄影PART2-01:55:15),顯示瞿海源副召集人在3月22日仍不認為有人提過死刑相關議題,其指示還需要再確認後交籌委會討論,何可能在3月13日的籌委會已先行決定將死刑議題交給第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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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確實,第5組已經把死刑存廢問題列入議程,那我認為第3組最多也只能討論林鈺雄委員及林達委員所提出關於在死刑存在的前提下,如何審理死刑案件的程序及法制化死緩的問題,畢竟這樣的問題才符合第3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的範圍。但如果沒有一組願意去談論死刑存廢的問題,甚至連死刑相關議題都沒有一組願意去碰,為何第3組的委員們不能在該組提臨時動議要求討論呢?

四、贊成討論死刑議題的委員目的是否在排擠議程?

事實上,林達委員在該次會議中有說明,他贊成討論死刑議題,但是他認為即便將死刑議題排入議程,也應該在所有議題討論完後再看看剩多少時間,也就是要將死刑議題排入最後一個議程,而不是插隊(第3組3月22日會議錄影PART2-01:47:40),故所謂排擠特定議題的說法顯然無法成立。

再者,從第2次會議以後,其實第3組的討論和表決都非常順利,照這個流程走下去,其實有高度可能可以討論及表決完畢所有議題,再增加死刑相關議題其實也有時間可以討論。而且從第3組第3次開會內容,討論法官多元進用時,反而是尤柏祥委員、李佳玟委員兩人有提案,而且他們兩人的提案引起了很多討論,甚至連李佳玟委員都一度不贊成尤柏祥委員的提案,建議尤委員撤案。相反的,對於檢察官輔助人力、高檢署人力資源調配、檢察官工作量等問題,在毫無爭議的情況下,直接表決通過,以這樣的開會過程來看,實在很難說法務部和檢察官有故意拖延議程排擠特定議題,或故意造成會議空轉。

20150605廢死團體認為「槍口無法療癒傷口」、「療傷止痛、共同面對」。(取自TAEDP Forum 廢死論壇臉書)
作者表示,自己雖然是個反廢死論者,但實在不知道,究竟是什麼樣的考量下,讓這些廢死論者願意放棄討論他們最在乎的廢死論。圖為廢死團體活動。(取自TAEDP Forum 廢死論壇臉書)

五、小結

我雖然是個反廢死論者,個人比較支持林達委員提出的法制化死緩制度,但我一向很佩服廢死論者那種為了理念,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過往,廢死論因為我國民情問題而不受國家重視,廢死論者能夠宣揚理念的平台大概以學術研討會為主,難得來到了這樣一個具有高度影響力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又在廢死論者佔多數的情形下,第3組的廢死論者部分人根本不願意加開會議,而該組的多數廢死論者均不願意討論死刑存廢議題,如果排除了為免排擠其他議題的可能性,我實在不知道,究竟是什麼樣的考量下,讓這些廢死論者願意放棄討論他們最在乎的廢死論。

但是,既然本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號稱是為人民而召開,對於人民所提出關於死刑存廢的議題豈能故意漠視之。即便無法在死刑存廢的議題上得到共識,至少做出的討論和表決都會有一定的實質影響和意義。而且,既然我們認為死刑是一個嚴肅的議題,必須謹慎為之,在死刑無法廢除前,基於人權的考量,更應該討論林鈺雄委員和林達委員所提的死刑判決前的審理程序及死刑判決後的法制化死緩,以確保在判決死刑的案件,其判決前的審理程序足夠嚴謹,並且在死刑定讞後,死囚仍有一定改過自新之機會而免死,以免如江國慶案般的悲劇再度發生。司改國是會議已經走了一半,死刑議題談或不談,涉及這個會議的程序正當性和民主正當性問題,剩下不多的時間,讓我們繼續看下去,海水退了後,究竟誰沒有穿褲子?

*作者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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