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瀚興觀點:口惠大於實益─從台北法案看台美「新局」

2020-03-12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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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5)日上午接見美國在台協會(AIT)主席莫健(James Moriarty),並感謝美國眾議通過《台北法案》。(取自總統府@flickr)

總統蔡英文(5)日上午接見美國在台協會(AIT)主席莫健(James Moriarty),並感謝美國眾議通過《台北法案》。(取自總統府@flickr)

日前美國國會通過「2019年臺灣盟邦國際保障與強化倡議法」,簡稱「臺北法案」,川普總統通過後,將更緊密結合臺美關係與加深經濟依存,擴大臺灣國際生存空間,並對中華民國邦交國有投鼠忌器的作用。我政府表示歡迎,但效力與實益為何?值得我們用歷史上,美國介入東亞事務歷史為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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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歷史為鏡 美國本國利益一向優於他國

史帝芬金《1408》電影橋段為引:麥克恩斯林(約翰庫薩克飾)乃靈異小說作家,入虎山取虎子,入住受詛咒的「1408號房」;飯店空調老舊,麥克請客服叫水電工來修理。當麥克說:「你再走幾步,就可以進來修了。」師傅說:「我死都不願進那鬼房間!」,師傅一番指揮,麥克修理,大功告成。麥克轉身拿小費,師傅卻早逃之夭夭。麥克說:「啊!您真是個紳士、學者。」暗諷其袖手旁觀。承前,知名法理學者英儒奧斯丁:「法律乃命令。」就法言法,水電工受僱於飯店,本應依僱用人之指示,進房修繕冷氣。但其藉故推脫,保全性命,契約成空文,法律當參考,是以,若法律無「命令」的效力,則非「法律」,臺北法案,萬法不離其宗,亦須同標準檢視。

試問:美國外交手段,幫助東亞免於併吞,有無前例?在十九世紀末,朝鮮旋將被日人併吞之際,無論朝鮮國王或愛國志士,均盡最大努力,企圖救亡圖存。 國父孫中山先生,文膽朱執信先生《朝鮮代表在和會之請願》一文,將韓人在國際場合控訴日人強迫、欺瞞朝鮮方簽定合併條約的義正詞嚴,描繪得淋漓盡致。

國父孫中山(取自維基百科).jpg
國父孫中山曾請朱執信執筆,紀錄韓國人控訴日人逼迫簽訂合併條約。(取自維基百科)

但其點出國際情勢:英人不能讓愛爾蘭獨立,菲律賓亦為美國殖民地,美國就一獨立國家,尚且不能助其抗衡一獨立國,焉能幫助被征服國,對抗武力強大的征服國?提出了朱先生的疑問。

但中國人論據,畢竟隔靴搔癢,韓國人如何看?韓學者趙景達在《近代朝鮮與日本》一書:舉出日俄戰爭,美國總統老羅斯福斡旋,於是日美密約,使日本承認美國菲律賓殖民地,換取美國支持日本在朝鮮利益;另方面,日俄條約,使俄國承認日本對朝鮮的宗主國地位。朝鮮君民縱滿腔熱血,其命運早被列強決定,刀俎上的魚肉,即使到國際場合上呼號,又能做什麼呢?

承前,今美國乃世界警察,自非吳下阿蒙,但正如美國外交政策與臺北法案內文,美國國家利益,自優於他國利益。最近新冠肺炎猖獗,本料想可封鎖疫情損害於中國境內,卻仍連動造成美國經濟與產業動盪,足見其脣齒相依!申言之,當年日人併吞韓國與否,對美國乃「所失利益」,但今日若美方為保臺,與中國刀兵相向,或玉石俱焚,則必有「所受損害」;前者乃疥癬之疾,後者乃心腹之患!試問:當臺北法案損及美國核心利益,這法案對美國友邦,是如虎添翼?抑或削足適履?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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