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志人權》港府拒絕同性伴侶租公宅違憲 房屋委員會:會適當跟進

2020-03-12 09:30

? 人氣

「同志好厝邊 Together, Make Taiwan Better」遊行。(簡必丞攝)

「同志好厝邊 Together, Make Taiwan Better」遊行。(簡必丞攝)

香港再有一起同志平權案件宣判。本月初(3月4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香港政府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拒絶一對已婚同性伴侶申請租住公共房屋,屬違憲行為。敗訴的港府房委會之前向BBC中文表示將研究判決書,以作出「適當跟進」,在法定期限內決定是否繼續上訴。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推動香港同志權益的團體稱,此判決是自去年港府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申請公務員配偶福利最終勝訴定案的又一個重要判決。

平權團體對BBC中文稱,這對在香港推動爭取同性婚姻權益的行動會有所幫助。不過,港府現今對於修訂同志權益的法律態度消極,導致同志權益需依賴個人或伴侶上法院訴訟,是勞民傷財。

目前香港並沒有同性婚姻或伴侶結合法律,2019年,一對香港女同志伴侶「MK」爭取同性婚姻或民事締結合法化的司法覆核申請遭最高法院駁回,目前仍在上訴中。同時,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區議員岑子杰與其伴侶也向法院提案,爭取同志婚姻權益。

公屋案:香港同志平權運動又一勝利

Same-sex couples attend an event to raise awareness of gay rights in Hong Kong on May 25, 2019, one day after Taiwan made history with Asia's first legal gay weddings.
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後的第二天,一些同性伴侶在香港街頭拍攝集體照。香港的同性戀立法仍然舉步維艱,但相關司法個案的判決越來越多。

公屋案當事人尼克·恩分格(Nick Infinger)及其同性伴侶均為香港永久居民,兩人在加拿大結婚。2018年向房委會申請入住出租公屋(相當於中國大陸之公租房、台灣的國宅),但房委會認定兩人關係不符「夫婦」之定義,拒絶其申請。恩分格2018年而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台灣稱違憲審查),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在2020年3月4日裁定,房委會之行為違法違憲,須優先重新審理司法覆核申請人之租住公屋申請。

恩分格在宣判後請律師發表聲明,表示對判決表示歡迎,但認為此案背後凸顯的只是港府眾多歧視同志群體行為之一。

但推動香港同運多年、本身也是香港首位公開自己同性戀身份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告訴BBC中文,這是首例關乎香港低收入同性伴侶福祉的司法挑戰,有其意義,此判決對保障經濟弱勢的香港同志十分重要。

但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批評此判決稱,法官提到《基本法》第二十五條「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一表述「並非絶對」。

「應該因應當地的實際情況行使酌情權,反問如果同性伴侶也可獲得平等權利,為何婚外情的人不行?」她說。

。
 

香港同性婚姻露曙光?

根據香港大學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發表的調查,2017年過半受訪者支持同性婚姻,比2013年38%的數字明顯增長,另有78%的人認為同性伴侶應享有某些異性伴侶的福利。研究人員認為這顯示香港對同志權益的看法愈來愈正面。

不過,陳志全告訴BBC中文,目前香港同性婚姻立法最大的阻礙在於政府。「因為,政府害怕主動做一些平權的工作,對修訂保障香港同志權益十分消極不作為,導致本地同志個人或伴侶陸續前去法院同港府訴訟。」

一件又一件,一年又一年的與政府打官司,「演變成上訴人耗費大量時間心力與金錢,而港府也拿納稅人的錢與民眾對簿公堂,沒有經濟支援的人很難耗費金錢跟心力去和政府打官司,勞民傷財。」陳志全補充。

譬如,2019年駁回MK案申請同性伴侶結合的的香港最高法院法官周家明,便於判詞中提到港府應全面檢討有關事項,「否則相關的法例、政策會再次被指涉及歧視而受到挑戰,亦會浪費了許多時間及成本。」周家明又指,「雖然《基本法》第37條只保障異性婚姻,但不等於條例禁止同性婚姻,立法機關仍可立法認可及允許同性婚姻。」

香港「婚姻平權協會」(Hong Kong Marriage Equality )代表趙式芝說,每一個不同的法院判決勝利,對他們推動香港婚姻平權都有幫助。

她說,因為香港的平等機會委員會(簡稱平機會)2019年遞給港府的報告顯示,自港英時期至今累積下來有200多條的法令,對香港的同性戀權益有所不公平或不適用,因此這些判決可以佐證平機會的報告,繼續敦促港府修訂法令。

趙式芝告訴BBC中文,港府到現在並沒有積極處理。「還沒有一個政府部門有勇氣去提案修改法令,所以無奈的現實情況,是同性戀者個人去走法院途徑。」

陳志全說,現在在香港進行司法訴訟的同性伴侶,多半要在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先註冊,再回港打官司。因此,對於沒有經濟能力到國外結婚的伴侶,並不容易求助司法。因此,他呼籲香港政府需制定一套給予香港同性伴侶民事結合的法案。

陳志全強調,現在運動團體推動的《反歧視條例》,就是一個已經延宕20多年的重要法案,是很關鍵的一步。

實際上,香港法律的判決,法官很大程度會參考之前的相關判決結果。「因此,如果MK申請同性伴侶結合的案子上訴勝利的話,那麼接在後面的岑子杰案,比較有信心可以通過,體制內外都需要一步一步來。」陳志全解釋。

香港中文大學性別研究課程助理教授孫耀東之前也告訴BBC中文,香港同志相關的討論,已由文化道德上是否認同同志,轉移到從公眾領域探討同志權利應不應該受到保障,是較為實質性的討論,一些有宗教背景的人也會認同同志要有一定的權利。

香港反對同志權益的團體
香港反對同志權益的團體

香港性少數的困境

恩分格的代表律師代其發表書面評論說:「香港LGBTI群體(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人士及雙性人群體)每天要面對諸多具歧視成分且違憲的政府政策,這次判決只是凸顯了其中一例。還要多少次不利於政府的判決才能讓政府停止依賴歧視政策,在香港引入(防止)歧視LGBTI立法?」

趙式芝說,按照十分之一的通常比例計算,現今香港約有70萬的同性戀居民。雖然同志運動一直在緩步發展,但是同性戀在香港還是隱形的,對自己的權益不是太了解,在工作或是校園被霸凌的時候不懂得為自己發聲,校園的性別平等或性教育也不夠。

「這些對同性戀者的精神健康其實造成負面影響,所以喚起大眾對於自身權益的意識十分重要。」趙式芝補充。

香港教育大學副教授郭勤告訴BBC中文,她觀察到香港主流或者非主流媒體對於性少數社群的關注比以前多了,特別是關注少數之中的少數,例如跨性別社群等。

她認為原因首先是名人出櫃(譬如趙式芝或何韻詩)的教育效果。其次,大部分大學的通識課程有許多機會邀請性少數社群的朋友和學生講師互動交流,族群間互動有利增加知識和減少歧視或者偏見。此外,香港人正經歷前所未有的政治文化的轉變和挑戰,巿民對人權意識普遍比以前醒覺,比如說學生更能體會什麼叫做公義和平等,對於處於弱勢社群的理解更有體會更加包容。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