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轉會全紀錄》你的玉山我的避難聖山,我的傳統領域不是你的所有權

2017-03-2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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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itan・Lhkatafatu(邵族代表)

小時候部落的公有地被拿來蓋小學,部落並沒有說要把地賣給政府,最後政府把地賣給財團,就在部落正中心,「這算私有地?還是公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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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及日月潭周邊有很多族人共有土地被私有化的案例,《劃設辦法》將私有地排除於傳統領域的定義,沒有處理到這些不正義的問題。雖然《劃設辦法》可以讓族人就公有地的BOT開發案行使諮商同意權,但邵族希望《劃設辦法》能更周全地考慮到私有地的問題,因為「私有地是牽動邵族生存的關鍵」。

倘若這個《劃設辦法》仍要上路,希望持續健全、補強,以符合族人需求。

馬千里Mateli Sawawan(卑南族代表)

台灣400年前早有人居住,不會只住公有地,傳統領域是事實存在的概念,不會因為國家來了之後,就變成只有公有地才有原住民。國家應讓原住民自主表達對傳統領域的認知,而不是限制原住民只能認知公有地,不能主張私有地。

《劃設辦法》只是行政命令,無法改變公產機關或私人的產權,必須透過法律的程序,落實《原基法》第20條才能做到。

傳統領域是原住民過去在歷史上的「文化行使空間」,在範圍內行使「文化、祭祀、採集的權利」,不會侵犯土地所有權人的財產,「不會讓我們多了80萬公頃或流失100萬公頃」。(註:原民會曾委託調查,原住民傳統領域約180萬公頃,有批評指,《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地,原住民流失100萬公頃的傳統領域)。

卑南族是平地原住民,相對於山地原住民,卑南族的生存空間及保留地範圍非常稀少,《劃設辦法》對傳統領域的定義只有公有地,限縮卑南族可以行使文化的空間,「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我們卑南族堅決不能接受」。

傳統領域這樣有高度爭議的問題,應先在原轉會溝通,也要對原住民以及社會大眾充分說明後,再制定政策,而不是這樣貿然進行。

吳新光(鄒族代表)

鄒族目前對《劃設辦法》的內容不是很清楚,7個部落都一樣,都是看這幾天的電視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原住民的各族群委員應到各部落溝通。

林碧霞(阿美族代表)

阿美族土地有很多都在鄉公所、林務局、退輔會,假設公有地劃入傳統領域,讓公益與公共利用的土地增加,何樂而不為?《劃設辦法》應該趕快推動,至於有爭議的部分,可以以後再討論或增補。

林淑雅

委員們對劃設傳統領域會產生的效果,並不很清楚,以為劃設傳統領域後,土地會立刻成為族人的共有土地、過去被國家霸佔的土地也可以馬上歸還。實際上,即使傳統領域是劃設在公有地上,也不會有這些效果。

如何歸還原住民族流失的土地?是透過私有權的移轉,由國家或私人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給個人或民族?還是讓原住民族有治理權或自治的行政區?或者是用補償的方式處理已經無法歸還給原住民族的土地?

這些問題只有在傳統領域的範圍被清楚說出來後,才能處理。有人擔心處理這些問題會造成原住民與漢人的衝突,或原住民與原住民的衝突。這些問題都需要更好的社會溝通,才有辦法完成。現在應做的,是發現傳統領域的歷史真相。

建議原民會修改《劃設辦法》對傳統領域的定義,將「公有」2個字拿掉。《劃設辦法》已上路,不論立法院審議結果為何,現在已可在公有地行使諮商同意權,不論原民會何時完成《劃設辦法》的修改也都不會影響《劃設辦法》的有效性。

瓦歷斯・貝林 Walis・Perin(賽德克族代表)

如果說《劃設辦法》先走,行政單位還是要處理《劃設辦法》,不要傷害傳統領域的完整性,「有必要修正時必須修正」,「傳統領域的完整性是我們大家都有共識的」,《劃設辦法》定義傳統領域是公有地,文字上可能要做一些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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