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轉會全紀錄》你的玉山我的避難聖山,我的傳統領域不是你的所有權

2017-03-2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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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地被排除在首度法制化的傳統領域定義之外,不同於與原住民對傳統領域的認知,引發抗議。原轉會第1次委員會議也因此將相關議題列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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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設辦法》公告後即已實質生效,立法院17日將此案由備查改為審查,立法院可能照案准予備查,或者做附帶決議,作為行政機關修正的參考。也就是說,最終將由原民會決定是否修改,或者如何修改。

原民會定義傳統領域為公有地  與蔡英文的裁示有衝突

蔡英文在會議最後提出結論,總統府隨後整理為6點意見。其中第1點,蔡英文肯定原住民族對傳統領域的理解,是「事實的陳述」和「自然主權」的概念,是「完整的空間範圍」,而非所有權的概念。

原民會在《劃設辦法》的第3條第2款將傳統領域界定為公有地,這點明顯與蔡英文的第1點裁示有衝突。原民會21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將積極落實蔡的裁示及原轉會委員的意見,但沒有說明是否要修改傳統領域的定義。

傳統領域是「空間範圍的概念」  蔡英文:我聽得懂

從蔡英文在會議上的發言,以及她與林淑雅的對話,可以看出她區隔了事實的傳統領域與法律的傳統領域這兩個概念,傳統領域不分公、私有地,它的完整性是「歷史事實」,如何將傳統領域的概念落實於法律中,則要分階段處理。

蔡英文提出看法時指出,傳統領域的存在,先於國家法律對公有地、私有地的區分,傳統領域的劃設是要對祖先過去的生活範圍做歷史調查,包括部落所在地、採集與狩獵地區,祖先留下的故事、走過的地方,從這個角度看,傳統領域比較接近「空間範圍的概念」,而非所有權的概念。

她說,這點「我聽得懂」,「政府也會帶領主流社會去尊重、理解這個『歷史事實』」。

2016年8月1日,蔡英文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總統府)
2016年8月1日,蔡英文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總統府)

蔡英文:《原基法》第21條將部分傳統領域「法律化」  授權不明確

就《原基法》第21條的諮商同意權以及在私有地行使諮商同意權可能有侵犯私人財產權之虞的爭議,蔡英文則說,該條文將一些原住民族土地「賦予法律上的意義」,她稱之為「已經被法律化的部分傳統領域」;而她認為,這個條文的授權範圍「確實有不清楚的地方」,是有爭議的。

除了法律授權是否足夠明確,蔡英文也認為,實施時是否會帶來「對現實、社會的衝擊」也是要考慮的。她提到,有委員發言時說,在做傳統領域的歷史調查或定義時,並不當然有意去侵犯私人的權益,「這個我剛才也聽到了」。

蔡英文指出,《原基法》第21條把「歷史事實裡面的傳統領域拿一部分出來」,賦予一定的法律意義,亦即可以行使諮商同意權,「但是並沒有排除我們還有一部分的傳統領域,是歷史的、事實的,真正有感情價值傳統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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