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槍擊案讓警官淪逃犯!不在場仍遭判刑,他逃亡10年道盡司法黑暗:要我去關,我寧願去死

2020-03-10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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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去關,我寧願去死!」20多年前的新北市警局刑事組組長羅明村原是警界風雲人物,挺著被歹徒恐嚇「殺你全家」的壓力處理轟動一時之白曉燕案,一起被控「收賄」官司卻讓他的人生全變了──沒有物證、沒有通聯記錄、有不在場證明卻仍被定罪,他的遭遇,是台灣司法黑暗一頁縮影...(羅小姐提供)

「要我去關,我寧願去死!」20多年前的新北市警局刑事組組長羅明村原是警界風雲人物,挺著被歹徒恐嚇「殺你全家」的壓力處理轟動一時之白曉燕案,一起被控「收賄」官司卻讓他的人生全變了──沒有物證、沒有通聯記錄、有不在場證明卻仍被定罪,他的遭遇,是台灣司法黑暗一頁縮影...(羅小姐提供)

「要我去關,我寧願去死!」為何寧願獨自一人流亡海外20年,也不願面對13年可假釋的刑期?20多年前的新北市警局刑事組組長羅明村原是警界風雲人物,挺著被歹徒恐嚇「殺你全家」的壓力處理轟動一時之白曉燕案,一起槍擊案衍生的「收賄」官司卻讓他的人生全變了──沒有物證、沒有通聯記錄、有不在場證明,當一群人異口同聲說羅明村有收錢,羅明村就真的被認為有收錢、判刑13年,因此憤而逃亡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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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潔身自愛,收取賄款,縱放涉嫌槍擊案人犯逍遙法外。」判決書是這麼說羅明村的,而撥打網路電話給羅明村時,訊號不穩、聲音斷斷續續,電話一頭的不甘心卻是清晰得通透話筒:「我們如果有做那個事,當然要接受國家的制裁,但沒有的事硬要栽贓我們,我們當然沒辦法接受!」至今替爸爸打非常上訴高達50次的女兒羅小姐則說,最痛苦的,就是對爸爸的冤情一直說一直說、卻始終沒有太多人願意相信且聲援的過程:「那麼多年了,有時候也滿絕望的,不會到頭的感覺,一直講一直講、一直說一直說……」

一個警官捲入冤獄、淪為逃犯、甚至可能孤獨老死海外,律師林俊宏說,羅明村案的每個環節都與其他冤案都有高度相似:「法院對有罪的認定是很寬鬆的,但對被告主張自己無罪的事證卻是非常嚴苛……」羅明村的遭遇,再次道出司法黑暗面。

「我沒有做,要我去關,我寧願去死!」工作忙碌僅全家出國一次 再次出國竟是「逃亡」

問起羅小姐對爸爸的回憶有哪些,羅小姐說爸爸其實很忙、很少看到他、平常一家人都是靠媽媽照顧,只有休假能在附近走走逛逛。身為警局刑事組組長,羅明村的辛苦與危險可想而知,卻總是自己默默忍受、不告訴家人,就連當年白曉燕案時主嫌打來家裡恐嚇「殺你全家」、媽媽嚇個半死,一家人也是在電視上看到爸爸穿背心,才突然驚覺:「爸爸在辦白曉燕案!」

20200305-民間司改會救援當事人羅明村昔日照片(羅小姐提供)
身為警局刑事組組長,羅明村的辛苦與危險可想而知,卻總是自己默默忍受、不告訴家人(羅小姐提供)

儘管工作負擔沉重,羅明村是很疼孩子的,羅小姐印象最深刻就是自己叛逆期成天蹺家,在外頭被爸爸逮到,當場被打一巴掌──但打完那巴掌的回家路上,爸爸竟開始哭了,一邊走著一邊說:「都是我沒辦法陪妳,對不起,沒在妳身邊教好你……」父女兩人瞬間抱在一起痛哭,羅小姐笑,自己在那之後也被爸爸「感化」、「改邪歸正」了。

只是羅小姐的叛逆期結束才沒多久,家裡就發生大事了──爸爸被告。1997年的台北縣(今新北市)發生一起棄土場槍擊案,其中一方不滿另一邊收的傾倒費用破壞行情、生氣跑去開槍、開了槍之後找未成年少年來頂罪,當頂罪一事東窗事發,承辦這案件的羅明村就被開槍的一群人供詞咬著「收賄」,說他是收了50萬元才允許人頂罪。

那時在讀國中的羅小姐天天陪爸爸聽偵訊錄影帶、用word打逐字稿,錄音雜訊極多,5分鐘的音檔總要聽個1小時才能打完,羅小姐雖然當時年紀小還不懂什麼叫「冤案」,她聽錄音,怎麼聽都不覺得爸爸會被判有罪:「人事物證,沒有一個有的!口供還是檢察官叫他們這樣講,說這樣會從輕量刑,問說『你是不是拿幾萬給羅明村』,對方說『我怎麼有那麼多錢』,檢察官還說『東湊西湊就有啦……』」那時羅明村也一臉淡定地安慰女兒:「應該只是得罪人了,被弄一下,不會有事。」

後來羅明村確實一度被判無罪,只是沒想到檢察官收到判決書的時間硬是多簽了14天的「未來日期」、全案發回最後逆轉,羅明村被判了13年有期徒刑,全案於2009年定讞,羅明村也就此展開逃亡──儘管逃亡必須經歷擔心受怕的20年才能回台灣,羅明村年紀也大了、能否活著回來都不知道,說不定進去關13年拚假釋還能比較早重獲自由,羅明村卻堅持:「我沒有做,要我去關,我寧願去死!」

「他對警察不了解,故意栽贓!」白曉燕案專案會議長官蒞臨指導 法院卻咬定他必定趁機溜到深山收錢

昔日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士翔曾於清華大學公開演講說:「有冤的判決書,讀起來就是有一種笨笨的味道。」而攤開羅明村案判決書,問起羅小姐這句,她也是拚命點頭──最大的問題就是爸爸被指控收賄的時間是有「不在場證明」的,當時羅明村在開白曉燕命案的專案會議、白曉燕的遺體已尋獲、分局長都來了,怎麼可能在這麼重要的會議出去拿50萬?而且還是被叫出去的:「不認識的一個流氓打電話叫你出去,還要叫你自己來拿,不是你送過來?」甚至羅明村在會議之後還有巡檢的領槍記錄,法院卻仍說羅明村可以「肆機外出」。

律師林俊宏說,羅明村案的諸多疑點在其他冤案也常發生,第一大問題是此案使用許多「供述證據」,卻忽視前後矛盾、不一致的地方,例如所謂「行賄者」的說詞,一個說自己拿13萬、兩個朋友15萬、女友拿7萬湊成50萬,一個說跟媽媽拿8萬、自己出7萬、再由另個朋友湊成50萬,兩個人的說法有這麼大的差異,判決書卻寫:「其2人為上揭供述時,距案發時間已約隔1年,其等對上揭細節事項因受限記憶而有不全或錯漏,並無違常情。」

第二是「指認」問題,據偵訊錄音,其實所謂行賄者連羅明村的臉都認不出來,據偵查筆錄,訊問過程本來就充滿誘導──「當時你看到他長怎樣?身高?」「差不多,老老的。」「胖還是瘦?」「瘦瘦的。」「瘦瘦的是什麼意思?」「瘦瘦的。」「羅明村怎會瘦瘦的?」說到證人指稱羅明村「瘦瘦」這段,羅小姐就苦笑:「我爸那時候,身高號稱170,體重?大概要100了。」

20200305-民間司改會救援當事人羅明村昔日照片(羅小姐提供)
說到證人指稱羅明村「瘦瘦」這段,羅小姐就苦笑:「我爸那時候,身高號稱170,體重?大概要100了。」(羅小姐提供)

第三是關於不在場證明,直接撥打網路電話問羅明村怎麼看這點,羅明村也是非常氣憤:「他對警察不了解,故意栽贓!一個晚上開兩個專案會議,槍擊案、白曉燕命案,警察局也有長官蒞臨、在場指揮偵辦,我一個刑事組長怎麼可能接到電話馬上跑出去?根本不可能!刑事組長出去一定要簽出,一定的道理,不能不簽出就出門了,還跑到那麼遠的地方去!這到山裡要一個多鐘頭,這麼遠的距離!」甚至連行賄的通聯記錄也沒有,羅明村手機無通聯記錄,法院堅持所謂行賄者是用公用電話打的,儘管後來調不到公用電話資料,依然認定對方一定有打電話給羅明村。

第四個問題是「測謊」,林俊宏說,通常法院要測謊就是因為證據不足:「只要用了就是要判被告有罪,主要是證據不夠,如果證據夠,他(法院)連碰都不會碰。」問題是法院看待測謊一事很雙重標準,當事人通過測謊不代表「沒做」、沒通過測謊則是「一定有做」。

至於測謊準確度,羅明村其實有心臟病與高血壓、不宜測謊,法院還是測了,甚至當時羅明村是被調查員激怒、吵起來以後主動要求測謊的,測謊前沒有依規定先經過「平復舞台」休息、直接在情緒起伏很大的情況下去測──甚至,測謊圖譜上的簽名也不是羅明村自己簽的,是一直頗有爭議的測謊者李復國所簽、李復國也曾坦言測謊不準確。

說到測謊這點,羅小姐又苦笑:「如果真的有罪,爸爸也不會笨笨說要自己去測謊啊!他也很大意地不做庭訊、不當庭堪驗錄影帶,就是太有自信了,爸爸從頭到尾都不覺得自己會被判有罪……」

最大的問題,在林俊宏看來仍是「不採用有利的證據」,例如不在場證明,專案會議一事有分局員警到場作證,判決書卻說:「其等對辛○○(羅明村)約2、3年前某日發生之枝節細微事情尚能具體描述,實有違常情,其等證詞是否屬實,顯有疑義。」對於這說詞羅小姐很無奈──專案會議在談的白曉燕案是這麼這麼大的案子,社會矚目、警察也是繃緊神經,記得會議細節有很奇怪嗎?

「法院對『有罪』的認定是很寬鬆的、對證據的要求是很寬鬆的,但對被告主張自己有利或無罪的事證卻是非常嚴苛……這回到《刑事訴訟法》最基本的,就是違反了無罪推定。」林俊宏說。

20190223-王隆昌23日接受專訪,圖為林俊宏律師。(蔡親傑攝)
「法院對『有罪』的認定是很寬鬆的、對證據的要求是很寬鬆的,但對被告主張自己有利或無罪的事證卻是非常嚴苛……這回到《刑事訴訟法》最基本的,就是違反了無罪推定。」律師林俊宏說(資料照,蔡親傑攝)

「一人受罪全家坐牢」冤案最沉痛代價:500萬元賣掉房子逃亡、女兒被迫放棄海外服裝設計進修 她只盼等到爸爸活著回來

明明證據如此充滿瑕疵仍被定罪,羅明村不甘心選擇逃亡,羅小姐還記得那時爸爸突然打電話過來,沉沉地說:「妳要照顧媽媽、要照顧妹妹。」這電話讓羅小姐一聽就覺得不對勁,直問爸爸怎麼了,羅明村卻只是回:「沒有啊,妳要照顧家裡啊。」

「我說我明天要找你吃飯,他說好,後來我說要找他吃飯的時候他說在開會,那時候應該在機場了,就出去了……」憶起爸爸離開那時,羅小姐仍會掉淚。羅小姐也記得唯一一次全家一起出國是在小學,那時她考到全校第一名,爸爸帶全家去東京迪士尼,旅途如何她現在已經沒什麼印象,當時也沒想到這會變成「唯一」的一次──爸爸再次出國,就是一個人在海外飄泊了。

長期操勞工作對羅明村的健康已造成影響,患高血壓、糖尿病卻隻身一人在海外流亡成日驚惶,其煎熬程度可想而知。只是律師林俊宏也說,最奇妙的是羅明村其實從頭到尾沒有被限制出境過,他是直接坐飛機合法離境的、沒有被執行跟通緝,直到另個案件要傳羅明村當證人傳不到才通緝的:「大概有5、6年的時間,他是用擔心的心情在生活,但他其實完全沒被通緝,這很怪……」

因為逃亡,羅明村以500萬元便宜到不行的價格賣掉房子、事後懊惱不已,在海外即便牙齒痛也是選擇直接「弄掉」,不想讓家人擔心。問起羅明村在海外生活有什麼辛苦的,問了好幾次他也只是淡淡地說:「不是自己的家,在外面什麼困難的問題都會碰到。」羅小姐說,爸爸其實一直不想告訴家人自己有多辛苦,甚至爸爸總是扮演「開導」的角色,總是耐心聽女兒哭訴各種生活煩惱,聽她說跟老公吵架、說小孩很難教之類的,成為女兒的心靈支柱,但羅小姐也還是聽過父親失控──因為逃亡,羅明村錯過了自己父親的喪禮,家人一開始不敢說,說了以後,羅小姐第一次聽到爸爸在電話一頭失控地號啕大哭。

20200305-民間司改會救援當事人羅明村昔日照片(羅小姐提供)
因為逃亡,羅明村錯過了自己父親的喪禮,家人一開始不敢說,說了以後,羅小姐第一次聽到爸爸在電話一頭失控地號啕大哭(羅小姐提供)

一人受罪,全家坐牢,本來可以出國學習服裝設計的羅小姐也被迫放棄進修機會、早早就業扛起整個家:「我本來唸的服裝設計就很燒錢,如果出國應該也無法唸得完,賣房子的錢是要留給爸爸用的,我們也沒辦法用……」擔心爸爸而帶來的煎熬就更巨大了,羅小姐說爸爸出國以來菸越抽越兇、瘦了好大一圈、即便走在路上也無人能認出,她催爸爸去做健康檢查,羅明村卻總是怕給家裡的人造成負擔,說什麼都不願意。

羅明村案是在2009年定讞,逃亡要20年才行,距離回來的時間還有9年。對此,羅小姐實在是很擔心爸爸能否活著回來、擔心他撐不到那時,但跟律師提議要拜託總統特赦時,父女兩人卻也吵了一架:「我就沒罪,不用提特赦!」

羅明村對自己的清白很堅持,羅小姐亦是如此,從國中少女時期開始陪爸爸聽偵訊錄影帶至今成為30多歲的媽媽,羅小姐說這案子幾乎陪伴她3分之2的人生,儘管親友勸她都嫁人了、別管了,她仍不想放棄:「有些人會說逃跑是心裡有鬼,但我要說,真的不是,希望我可以代表我爸爸講這些話。」

一直說一直說、卻也一直沒有進展的過程,或許正是冤案當事人與家屬最為痛苦的部份,羅小姐過去接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專訪時也曾被一群酸民洗臉、一口咬定羅明村有罪──只是對於輿論,羅小姐也樂觀想到另一面:「如果他們可以一人一句話把人逼死,一人一句救一個人也很簡單吧?一念之間而已。」對此律師林俊宏也說,輿論支持,確實是冤案救援極大的關鍵點。

「爸爸,你準備好了嗎?要清一下喉嚨嗎?哎唷,我怎麼知道記者要問你什麼?我按擴音囉。」長期受到否定的羅明村,一開始對於接受記者電話訪談與否也是非常遲疑,只是在羅小姐的撒嬌下,羅明村也終於接起訪談電話,堅定地說:「如果真的有這個事實,要我現在馬上回去接受處罰也可以啊,我也不會去逃避!」

如今羅明村依然孤身一人在海外生活,女兒也盼著爸爸活著回來、全家團聚的一天,只是這樣的願望要實現,恐怕也不能只靠律師努力,而是整個社會的關心了。一人一句話可以逼死一個人、也可以救活一個人,待救的無辜者,仍在各處漆黑暗角等待光明。

參考資料:臺灣高等法院92年少上更(二)字第18號刑事判決(羅明村案判決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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