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名為「科技部」,怎會重基礎?

2020-03-23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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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部長陳良基出席「SEMICON Taiwan 2018 國際半導體展」開幕典禮 。(資料照:陳品佑攝)

科技部部長陳良基出席「SEMICON Taiwan 2018 國際半導體展」開幕典禮 。(資料照:陳品佑攝)

不久前【點教育】的〈臺灣的基礎科學研究,怎麼了?〉一文披露了臺灣近年在基礎科學研究領域發展明顯落後的情形,引起大眾矚目。這與「科技部」的設置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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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行政院組織法》於2010年2月3日修正公布,增設「科技部」;該部後來於2014年3月3日掛牌成立,取代原先的行政院「國家科學發展委員會」及「科技顧問組」。國家科學發展委員會(國科會)是1967年8月成立的,其前身是1959年2月1日成立的「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長科會)。

中華民國的科技部英文名為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MOST),與中國大陸相同;但看中文,則中國大陸用的是「科學技術部」,並不簡稱「科技部」。又查新加坡於1991年將科學技術局更名「科技研究局」(Agency for Science, Technology and Research, A*STAR),他們也將「科學技術」簡稱「科技」;但要注意在該國,科技研究局不過是貿易和工業部下屬的一自治機構。

「科技」定位以名害實

也許有人以為「科技」一詞涵蓋了科學與技術,但那是中國大陸的認知;就臺灣的官方用語及一般認識言,science(「科學」)指的是「學術」,technology(「科技」)指的是「技術」或「技學」。兩者或有相重疊處,但意義與著重不同。例如教育部近年設置或核准許多「科技大學」,它們清一色都屬「綜合技術大學」(Polytech University或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其中並沒有培育基礎科學人才或研究基礎科學的理學院或相關學系。

復查1979年12月,行政院新設「科技顧問組」,主要負責推動應用科學與技術,而與負責推動基礎學術研究的「國科會」兩者互補相成。當時擔任國家安全會議科學發展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的吳大猷提倡「基礎研究」,而負責科技顧問組的李國鼎政務委員則重視「科技發展」(李嘗言:「科技發展是經濟發展的原動力」,「依靠企業界科技發展以提升整體技術水準。」)然後來兩人共同支持了在行政院成立「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其實科學與技術兩者不可偏廢,重科學而輕技術固為不切實際,重技術而輕科學則是捨本逐末。

2010年的《行政院組織法》在「精簡組織」的「名義」下,不顧反對聲音,設置了獨立的「科技部」;更將Science and Technology簡稱「科技」,而不全稱為「科學技術」。此舉明顯犯了嚴重的錯誤,貽害無窮!何以故?首先,從其名稱就不難看出,它會偏重技術而輕視學術。其次,單獨成立的「科技部」必然會流於應用技術本位,而有與高等教育、文化、學術研究脫節之虞。

統計顯示,自2009年迄2018年這十年期間,臺灣投入基礎研究的經費佔全部研發經費的比率,從11% 一路降到了7.3% ──遠低於2017年南韓的14.5% 及日本的13.1%。這與「科技部」把重心放在應用技術上密切相關。《論語》裡孔子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說得對極了。

人文與社會科學的研究更是重要的基礎研究!但在臺灣,人文與社會科學的學者竟需要低頭向「科技部」去申請研究計畫!請問,我們的人文與社會科學是要「為科技服務」的嗎?在科技部的大帽子下,人文與社會科學的研究有可能健康發展嗎?可怪的是,長久以來,我們的人文與社會科學界竟忍氣噤聲,似不在乎!一個國家若是人文式微,必將難逃覆亡;那麼,發展科技又有何意義?

20190925-科技部長陳良基於教育文化委員會列席備詢。(盧逸峰攝)
科技部長陳良基於教育文化委員會列席備詢。(資料照,盧逸峰攝)

且看他山之石

日本於2001年1月將原文部省及科學技術廳合併為「文部科學省」(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Culture, Spor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EXT),是以「科學」涵蓋「科學與技術」。中國大陸於1998年3月將1977年9月成立的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改名為「科學技術部」,是兼重科學與技術。韓國於2008年2月將科學技術部與相關教育人才資源部整合,新成立教育科學技術部,2013年3月再整合成立未來創造科學部,2017年7月重新命名為「科學技術資訊通信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ICT),顯然也是並重科學與技術。

再看其他國家的政府組織裡:德國有「聯邦教育研究部」(Federal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Research, BMBF)、法國有「高等教育與研究部」(Ministry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Research)、荷蘭有「教育文化與科學部」(Ministry of Education, Culture and Science)、波蘭有「科學與高等教育部」(Ministry of Science and Higher Education),這些國家都重視科學研究與高等教育或文化的整合。

又,中國大陸雖有「科學技術部」,但他們的理科研究項目是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該基金設立於1986年,由直屬國務院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NSFC)管理,並不歸屬科學技術部。他們的文科研究項目則是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申請;該基金設立於1991年,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下的「全國哲學暨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National Planning Office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隸屬財政部)管理。在其他國家裡,人文與社會科學的計畫都各有各的「健康」申請管道。

國欲善其政,必先正其名而明其掌

為今之計,如何是好呢?早有人呼籲將行政院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的審查與補助獎助業務改隸教育部。這樣一來,可收事權統一之效;二來也可提升教育部的水準;三來,大學的研究與教學將會結合得更緊密,而更促進大學的健康發展;四來,人文與社會科學才可能健全發展。

有人會說,這樣的教育部不是流於龐雜嗎?又,誰有本事可以擔當這個部的部長呢?那麼我們就應該仿效法國的「高等教育與研究部」或波蘭的「科學與高等教育部」,將高等教育與學術研究從現在的教育部及科技部分出來,不要像現在這樣,讓一群對高等教育外行的團隊,來糟蹋臺灣的高等教育。

最最起碼,也應該將「科技部」正名為「科學技術部」或「科學與技術部」!

*作者為通識再現主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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