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偉指出,這樣的政治宣示不會對法規範造成任何影響,「沒有牽涉任何權利狀態的確認、移轉或限制」,但代表政府推動土地正義、歷史正義的決心,就像陳水扁當時的作法也沒有影響任何法律秩序,但《原基法》也是因此才能制定完成。
對於該辦法是為落實原住民的諮商同意權,蔡志偉說,他「不會否定」它可能的價值,但長遠來看,該辦法在法律機制內會造成的負面影響仍值得關注。
劃設辦法若實施 蔡志偉憂將「框住」傳統領域認定
他說,若依該辦法走,會產生「法律上被承認的傳統領域」和「法律上尚待承認的傳統領域」,許多法律對原住民的保障是以在傳統領域內為前提,例如《森林法》第15條,若行為發生地是在「法律上尚待承認的傳統領域」,不能排除行為可能被判犯法。
有反對該辦法的原住民擔心,儘管傳統領域並未排除私有地,但該辦法對傳統領域是公有地的定義將成定律。蔡志偉指出,確實有可能,因為在還沒有法律明定傳統領域的範圍與概念前,司法實務上可能會以該辦法的定義作為依循標準,個案判定的結果也可能「框住」以《原基法》第20條為基礎認定的傳統領域。
蔡志偉指出,他建議蔡政府以政治上的宣示,保障原住民傳統領域的完整性,其次,該辦法「一定要修改」,包括對於傳統領域的定義,以及將諮商同意權的適用範圍限縮在「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的公有地。
由蔡英文主持的「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3月20日將首度召開正式開會,傳統領域的議題將在會中討論。蔡志偉受邀在會中以「原住民族自治與國家協商─加拿大、紐西蘭的經驗比較」為題,提出報告。蔡志偉指出,他也將在報告中納入他對於傳統領域劃設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