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立委關說無罪 總統權鬥犯法 馬英九還搞不懂?

2017-03-15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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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辦案,總要推論其「犯罪動機」,動機確實也是罪刑成立的要素之一,不過,檢察官忘了,司法案件就個案論個案,豈能以十年前的「政治心結」為起訴書打底?檢察官不是記者或名嘴,馬王是不是政爭,媒體可以舖天蓋地闡述之,但若落入檢察官筆下就是入人於罪的「誅心之論」了。真要做誅心之論前,也當給被告一個辯解的機會,要不要多問一句:「如果捲入司法關說的立法院長不是王金平呢?」馬英九還會如此深惡痛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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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性的問題沒有答案,只能到法官面前再來一次。就像涉及國會議長、包括法務部長的司法案件,到底算不算是「國家政局動盪事件」?而因此總統可以找行政院長、總統府主要幕僚商討之?同樣見仁見智,但若馬英九願意靜待黃世銘偵查終結,且不再插手,當不會有後續的麻煩事。換位思考,此案起訴前,蔡英文敢以總統身份事先聽取檢察官的報告嗎?或許可以氣平些。

20170116-前行政院長江宜樺「長風文教基金會」成立茶會.董事長.江宜樺.(陳明仁攝)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認為,馬英九找部屬徵詢卻被當成洩密,是檢察官預設前提入人於罪。(陳明仁攝)

第四、人民無法忍受的民代司法關說,何時才會有究責法制?

最後,回到絕大多數民眾看不懂,而檢察官也解決不了的問題,為什麼關說司法的人沒事?根據起訴書,簡直是詳細且重覆地敘述那通關鍵性的關說電話通聯紀錄,柯建銘是找了王金平幫忙,王金平是打了電話給曾勇夫,陳守煌是回了電話說沒問題,承辦全民電通案的檢察官甚至坦言,陳守煌不跟她講(不要起訴)則該案「應該會再上訴」,然後呢?這個案子,我們看到了層層向下級交代,層層向上級點頭的檢察官,結論是:他們辦得了總統洩密,辦不了立委關說。

難道人民忍受不了總統洩密,就忍受得了立委關說嗎?該怎麼辦?抄一段監察委員調查報告的結語,給檢察官參考:「依據現行憲法規定,監察權不及於民意代表,相關指控尚非本院調查範疇,而現行法令規定似又無有效究責機制,所指類此關說司法個案情事,恐將嚴重違反憲法與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公平法院之精神;司法院允宜會同行政院,就相關法制漏洞,參考現代法治國家之立法精神,制訂相關刑事等制裁方式,始為正辦。」

司法改革進行中,這個個案可以做為試金石,看看司法院和行政院什麼時候提得出司法關說究責的修法案?當然,看看立法院能不能大公無私通過立委關說司法的究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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