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人權新議題,氣候難民等待救援

2020-03-01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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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暖化導致南北極冰層快速溶解,進而造成海平面上升,沿海低海拔地區的人受到嚴重衝擊。(AP)

全球暖化導致南北極冰層快速溶解,進而造成海平面上升,沿海低海拔地區的人受到嚴重衝擊。(AP)

澳洲為了礦產出口,一直不希望在氣候變遷議題上做太多承諾。二○一九年八月,在「太平洋島國論壇」(PIF)會上,太平洋島國與澳洲針鋒相對,島國要求澳洲對氣候變遷做出承諾,但澳洲自認並非氣候變遷主要幫兇,況且在許多方面已經援助島國,島國不應該要求澳洲採取斷絕礦產出口這項重要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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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環境受到威脅的太平洋島國人民非常關切氣候變遷議題。海平面上升造成耕地無法種植、居住環境惡化,也威脅生命安全,島民希望紐、澳在應對這些災難時能更有積極的作為。

吉里巴斯島民遭紐西蘭驅逐

諷刺的是,就在島國與澳洲爭論的隔月,澳洲九月開始飽受叢林大火肆虐,到今年一月中下旬又出現暴雨和冰雹。這凸顯了極端氣候不僅影響太平洋島國人民,也影響澳洲人民。

除了叢林大火和冰雹,氣候變遷引起的生態丕變隨處可見,包括非洲蝗蟲逼近南亞、全球暖化冰層中人類未知的病毒復活等不能忽視的問題。

一六年,來自吉里巴斯的島民提歐塔(Ioane Teitiota)向《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人權委員會提起申訴,控訴紐西蘭政府將其驅逐至吉里巴斯,侵犯其生活權,違反ICCPR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權。這個權利應受法律保護,不得任意剝奪任何人的生命。」

但人權委員會在二○年一月做出裁定,表示紐西蘭政府的驅逐並未違反國際法,認為目前吉里巴斯生活環境沒有立即面臨危險。人權委員會雖認同「環境惡化對個人福祉會有不利影響,導致違反生活權」,但並沒有說明下一步該如何處理可能愈來愈多的「氣候難民」(climate refugee)問題。

從一三年開始,提歐塔便在紐西蘭興訟。他指出,一九九八年起,家鄉海堤經常被浪潮毀壞,村民擠到高處地帶避難,但高地因無汙水處理系統,被迫飲用受汙染的水,導致身體不適。提歐塔告訴法官,若遷回吉里巴斯,小孩將有生命危險,當時提歐塔全家在紐西蘭一處農場打工。

「氣候難民」尚未受國際公約保障

雖然情勢緊迫,但紐西蘭專責難民的移民與保護法庭認為,此案非其管轄事務。紐西蘭法官柏森(Bruce Burson)主張:「難民的法律概念是指受人為手段迫害者。」他說:「法院駁回的理由是他並未受到任何人的脅迫,並且沒有證據指出該男子遷回吉里巴斯會受到立即傷害。」

提歐塔的委任律師則認為,委託人確實間接受到人為迫害,因為氣候變遷是人為導致。奧克蘭大學法律專家何吉(Bill Hodge)原本就認為提歐塔的訴訟不會成功,因為他不是因為性別、種族或政治訴求而受難。

儘管如此,訴訟仍有助於紐西蘭憲法對難民定義的擴大解釋,何吉期待紐西蘭與澳洲政府能考慮接納因為氣候變遷受害的太平洋島國國民。不過從紐西蘭政府的態度來看,根本問題是國際社會對「氣候難民」尚無全面性的公約保障。

因氣候變遷引起的氣候難民問題,是否真的具有「難民」地位?國際爭論已久迄今仍無共識。因此還無法讓他們適用保護「政治難民」規範,進而依據《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締約國不能把他們遣返(refoulement)至其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領域。

此外,ICCPR也沒有規範各國有法律義務庇護政治難民,更何況庇護氣候難民。如果氣候難民無法享受政治難民地位,人民因氣候變遷而涉及跨國界的移動,涉及到「移民」問題,那就是非法入境或居留的問題了。

台灣應認真看待國際最新人權潮流

從武漢肺炎事件中,看到人類無法抵抗大自然的力量,但諸如氣候變遷引起大自然的反撲,雖是人類自作自受,但受害者反倒是那些沒有能力破壞環境的人民,特別是太平洋島民。

今年一月出爐的人權委員會涉及氣候難民的案例,雖無法撼動目前國際法對於「難民」的定義,但按照這種氣候變遷的速度持續下去,每個國家都有可能成為氣候難民輸出國與輸入國。

當人權委員會提出「環境惡化對個人福祉會有不利影響,導致違反生活權」,台灣《難民法》還在推動中,而「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也將展開,台灣應認真看待氣候難民這個國際最新人權潮流。(本文作者為台灣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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