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浩觀點:蔣介石如何處置二二八事件?

2020-02-28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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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1945 年時任台灣省行政長官。(黨史館提供)
陳儀,1945 年時任台灣省行政長官。(資料照,黨史館提供)

3月8日,蔣電告陳儀「今日情勢如何,無時不念,望每日詳報。李主委昨已唔見,現正研究處理方案。茲已派海軍兩艘來基隆,約九,十各日分期到達,二十一師第二個團定明九日由滬出發,劉師長(雨卿)與李主委明日飛臺,面詳一切。」[18]同日,蔣介石自記「臺灣暴動形勢已擴張至全臺各城市,嚴重已極,公俠(陳儀)未能及時報告,粉飾太平,及至禍延燎原乃方求援,可痛。」[19]可見,蔣介石是在聽了司徒雷登和李翼中的報告,又接到陳儀再三電報請求後,改變看法,認為形勢「嚴重已極」,又疑心陳儀「粉飾太平」,決定加派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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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蔣介石約見第二十一師師長劉雨卿,讓劉先飛臺北帶給陳儀手令,指示軍隊到臺灣後的方針與部署。蔣命令陳「如果我軍隊運輸艦到基隆不能登陸,或登陸後在臺北仍有無理要脅或暴動,則可斷然戒嚴,制止動亂。惟其對於政治與經濟上有所要求,為能使軍隊順利集中,則應予開誠相見,不可吝惜。」蔣又告訴陳「對美領事,務確實聯繫,勿生惡感。美大使已訓令其改變態度與方針,勿袒護暴徒矣。」[20]蔣介石正確判斷司徒雷登與美駐臺領事館「態度與方針」存在差異。3月9日上午,陳儀根據蔣介石的電令,在第二十一師抵臺後,再次宣布戒嚴。軍警特以搜捕共匪之名,大開殺戒,武力平亂。

3月8日,國民政府國務會議決定對二二八事件處理三原則:一,政府應派大員前往臺省宣慰。二,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應依照省政府組織法改組為臺灣省政府。三,改組時應儘量容納當地優秀人士。9日,蔣介石接見國防部長白崇禧,指派他赴臺灣宣慰,「查明實際情形,權宜處理」[21]。10日,白崇禧呈報李翼中所擬的事件處理辦法,獲蔣批准。該辦法要點有:一,臺灣省長官公署改為省政府。二,臺灣警備總司令不由省主席兼任。三,省政府委員及各廳,處,局長儘量任用本省人士。四,臺灣省各縣市長提前民選。五,民生工業之公營範圍,應儘量縮小。[22]3月16日晚,臺灣局勢初步安定後,蔣介石已經決定要陳儀辭職。[23]

3月17日下午,白崇禧與蔣經國飛抵臺北後廣播宣示蔣介石的「告全省同胞書」,提出「參與此次事變有關之人員,除共黨煽惑暴動者外,一律從寬免究。」[24]但是,白崇禧去各縣市宣慰後,認為「此次臺灣事變,內容並不單純。共黨暴徒操縱煽動蔓延既廣,被害復大。」[25]3月24日,他自臺中給蔣發了一份詳細的電報,提出「查此次臺灣事變之遠因,乃由臺胞青年過去受日本五十餘年狹隘褊激教育影響,致國家觀念,民族意識薄弱。其近因,即抗戰勝利後,中共假言論自由之名,恣意詆毀本黨及政府軍隊。臺省一般不正確之報章輿論亦同出一轍。醞釀既久,臺人有政治野心者乘機操縱,伺機爆發。故最近以臺專賣局緝私事件籍題發揮,因少數共黨分子及日軍投降後自海南島遣回之臺籍退伍軍人與地方莠民勾結煽惑叛亂,臺省青年學生妄動盲從,省縣市各級民意機關參議員等多盲從,起而附和,致叛亂擴大,全面暴動。...其企圖不僅如在京所聞係出於不滿現狀。自有關文件中獲悉,彼輩所謂高度自治及所提無理要求,則直欲奪取政權,已無疑義。」結論是「臺灣事變係野心者有計畫的暴動,希圖奪取政權。非少數奸黨所能全面鼓惑,不過利用臺人排外心理,推波助瀾而已。」[26]白崇禧的這份電報極其重要,它奠定了國民黨政府此後四十年對二二八事件定性的基礎。全電完全沒有提及陳儀當局的責任,卻把事件起因和責任波及几乎所有臺灣人,而不只是追究少數共黨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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