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破壞制度才能團結?吳敦義和韓國瑜到底在說什麼?

2017-03-12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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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表示,兩輪決選制除了時間和金錢花費較大外,最主要的問題就在於其不利於黨內團結;而一輪相對多數決則可在花更少時間和金錢外,最主要的優點就在於可促進黨內團結、避免分裂。(資料照,顏麟宇、蘇仲泓、曾原信、盧逸峰攝/影像合成:風傳媒)

作者表示,兩輪決選制除了時間和金錢花費較大外,最主要的問題就在於其不利於黨內團結;而一輪相對多數決則可在花更少時間和金錢外,最主要的優點就在於可促進黨內團結、避免分裂。(資料照,顏麟宇、蘇仲泓、曾原信、盧逸峰攝/影像合成:風傳媒)

韓國瑜於日前率先拋出更改黨主席選制的議題,希望其他5位參選人能一同支持,將《國民黨主席選舉辦法》所明文規定的兩輪決選制,改為一輪相對多數決,由票高者擔任黨主席、次之擔任第一副主席、第三擔任第二副主席,如此才能讓落選的參選人能協助黨重整再造,營造國民黨團結的氣勢,避免黨內撕裂,添增社會對國民黨的負面觀感。當時,現任黨主席洪秀柱就親自表示黨主席選舉辦法是死的,要修正必須經過全代會討論通過。也就是說,韓的提議,勢必違反國民黨現有的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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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黨主席親自以法律觀點來反駁韓國瑜後,此議題一時之間並未發散,直至另一黨主席參選人吳敦義於兩天後,突然於受訪時表示,辦第二輪投票會多花錢跟時間,過程中會有不必須的雜音和想像空間,而採絕對多數決(吳認知有誤,在政治學上,兩輪決選與絕對多數決係不同概念)的法國總統大選雖然有可取之處,但由於黨主席是封閉性選舉,應以追求團結為第一目的,只要公平公正的選完第一輪,就讓得票最高的參選人擔任黨主席,代表國民黨,其他人要認了,一起支持他。

綜合韓與吳的說法,兩輪決選制除了時間和金錢花費較大外,最主要的問題就在於其不利於黨內團結;而一輪相對多數決則可在花更少時間和金錢外,最主要的優點就在於可促進黨內團結、避免分裂。因此本文的核心要旨,就在於分析韓國瑜與吳敦義對於兩輪決選制和一輪相對多數決的看法是否為真。

一、兩輪決選制的用意

筆者曾在過去的文章中,詳細介紹過兩輪決選制的內容。大抵而言,如果在第一輪沒有參選人能獲得半數以上的票數,就由第一輪前二高票的參選人,進行第二輪投票,票高者勝。

那為何要這麼費時費力,不一次定輸贏,而舉辦第二輪呢?這就必須從其制度設計目的談起。首先,顯而易見的,採取兩輪決選制能確保產生的當選人必然能獲得半數支持,不會出現未獲半數支持的當選人。若能獲取半數以上的民意支持,則將使得當選人在就職後能具備足夠的代表性和正當性,去推行政務,而不會遭人非議代表性、正當性不足,使得其在推行政務時受到重重阻擾。

而兩輪決選制另一個設計目的,就在於促進參選人之間的合作和協商,化解參選人之間的分歧,促進整體團結,因此就有違吳敦義與韓國瑜對於兩輪決選制的看法。那為什麼兩輪決選制可以化解參選人之間的分歧,促進整體團結呢?這就在於,兩輪決選制對於選民心理預期和投票行為的影響。

通常來說,在一般的選制,如一輪的相對多數決,選民並不一定會投給自己最偏好的參選人,因為最偏好的參選人,有時候並不具備勝選可能,所以說,選民更可能投給那些,雖然不是自己最偏好,但尚可接受而具勝選可能的參選人,避免讓自己最討厭的參選人當選。

但兩輪決選制則不然,由於在第一輪中,必須取得過半支持才能當選,因此在難度相當大的情況下,選民就會預期沒有人能在第一輪勝選,但人人皆有機會進入到第二輪,因此使得選民傾向於投給自己最偏愛的參選人,寄望自己偏愛的參選人能進入第二輪。

此外,即使自己偏愛的參選人沒辦法進入第二輪,然而如果該參選人具備一定比例的選民支持,就會使得那兩位進入到第二輪的參選人,必須反過頭來尋求第一輪敗者的支持,以俾能在第二輪中勝選,因為這兩位參選人,無論何者,皆無法憑靠自身在第二輪獲勝。從此來看,兩輪決選制就使得第一輪的敗者不致於輸者全輸,而有政治籌碼,來為自身的選民,向進入第二輪的參選人進行協商談判。如此一來,就讓當選人無法贏者全拿,必須尊重無法進入第二輪的參選人,及其選民基礎,使得其在當選後,較不會恣意妄為,甚至會提供職位給與其結盟的落選者。

所以說,由於兩輪決選制能給予輸者一定的政治籌碼,使得輸者在與贏者協商、結盟的過程中,能化解雙方的歧見、衝突,有助於讓贏者尊重輸者,促進整體和諧、團結,而不至於分裂、衝突。

二、國民黨主席選舉若採一輪相對多數決會發生什麼事?

就如同前述所探討的,兩輪決選制可以讓輸者不會全輸,贏者不會全贏,因此有助於整體團結、化解衝突。然而一輪相對多數決就不是如此,由於只有一輪,勝者即勝,毋須去爭取輸者的支持,使得贏者得以全拿,因此就無法透過選制來化解衝突和歧見,僅能透過贏者的自制。不過當前的態勢來看,以及國民黨過往的分裂歷史,與其期待當選人的自制,或許以制度來促進團結,會是更好的做法。

此外,如果採取一輪相對多數決,就目前有6位參選人的情況,以及過去相關民調所顯示,即使是在國民黨認同者和黨員民調中領先的郝龍斌,也僅得24%和20%,微幅領先其後的洪秀柱和吳敦義。也就是說,如果採取一輪相對多數決,不僅沒有參選人可以過半,即使當選,也不會與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參選人相距太多。如此一來,就會讓新任的黨主席不具備足夠的正當性和代表性,成為弱勢黨主席,有礙於其黨務改革和推動。另一方面,也很難保證敗選人及其支持者會尊重選舉結果,尤其是在與當選者得票相去不遠的情況下,更是如此。並且相當可能在選後引發指責人頭黨員、作票、選舉舞弊,甚至是提起司法訴訟,而破壞黨內團結和其形象。

即使如同韓所提議,敗選者可以擔任副主席,也無法根絕上述問題,並且可能由於黨主席擁有龐大的制度權限,而引發新的問題。這也就是說,改變選制,會製造新的問題,其配套措施,不僅無法完全解決新的問題,反而有可能再產生更多問題。那這樣似乎就失去改革的意義。

三、結論:團結,就從尊重制度開始

吳敦義在首次表達支持黨主席一輪選舉後,於隔(3/8)天又再度於受訪時重申其立場,並且反駁洪秀柱認為《國民黨主席選舉辦法》修正須經全代會通過,認為只要由中常會來通過修正就可,因為黨章不會規定這麼細的事。

雖然就如同吳所說,黨章確實沒有規定這麼細,只在17條規定要「另定黨主席選舉辦法」。然而,由全代會通過的《國民黨主席選舉辦法》,其第10條就明確指出「本辦法經全國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而從國民黨官方中列舉的修訂事記中,如下圖,也明確顯示,歷次修正均須經全代會通過。也就是說,吳敦義所認為可由中常會來修正《國民黨主席選舉辦法》的看法,明顯與現行黨的法律規範有違,牴觸慣例。

中國國民黨黨主席選舉辦法。(陳曉月提供)
中國國民黨黨主席選舉辦法。(陳曉月提供)

此外,吳的提議亦有不當擴張中常會權限之虞,因為根據《黨章第21條》,中常會的法定職務並不包含修訂經黨章授權,由全代會通過的黨務規章。如果開此惡例,則將使中常會成為太上機關,可以任意改變本須經全代會通過、修訂的黨務規章,摧毀現有的法制基礎,造成全代會跟任何黨務規則形同虛設,讓國民黨成為中常會得以恣意而行的人治組織。筆者就曾於過去的一篇文章中,討論法治對於國民黨改革的急迫和重要性。

團結,對於當前的國民黨來說,確實相當重要,因為此次黨主席選舉,確實有讓部分陣營有殺到見骨的情形發生。不過就本文通篇的論述來看,吳敦義和韓國瑜宣稱將兩輪決選制改為一輪相對多數決的方式,並不如同兩人所說,有助於促進黨內團結,反而相較於兩輪決選制,更不利於團結黨內。

而對於目前殺到見骨,可能在選後導致黨內分裂的隱憂,或許還是要回歸到參選人本身,期盼參選人能保持自制,以黨的整體大局為重,不是一方面表示前主席噁心,另一方面又想破壞制度,高呼著黨內要團結,自相矛盾。

此外,除了黨內團結外,當前的黨主席參選人也應尊重現有的黨內制度規範,而非僅想著私相交受,由幾位黨主席「擬參選人」,來改變經基層黨代表所組成的全代會所同意的現有黨務規章。這不僅不合法律規範,也不具正當性,因為擬參選人本身並不具正式地位,也不具相關職權,僅適宜將改變黨內規章作為自身政見,而不應要求更改現有黨內規章。

國民黨在過去的運作中,就充斥不少人治色彩,使得法治難以被縝密妥善地建立起來,最終叢生許多人治弊端,讓高層可以不尊重基層。而由於此次黨主席選舉可以說是決定國民黨此後是否得以擺脫頹勢,重振起來的關鍵。因此在這次選舉中,各參選人的政見和作為,到底有利於黨往法治而非人治改革,就顯得更為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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