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洺塗觀點:政府救觀光永遠就只有一種套路

2020-02-22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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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民眾黨所提紓困方案中,第六點「中小型企業融資展延部分,有更細緻的規定,包含週轉金期限最長展延至3個月,資本性融資則是一年,利息由中央政府機關補貼金融機構。受疫情影響致營運困難的產業,本條例課予政府主動提供紓困措施的義務。政府針對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產業、醫療(事)機構,應予以紓困、補貼稅費及展延貸款,並得對於該等產業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兩黨精神上皆有雷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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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為,執政黨與在野兩黨對紓困補助皆有共識,差別在於補助金額與方式不盡相同而已。但其實紓困的重點應在於救急不救窮;就觀光產業而言,旅行社屬於買空賣空行業,業者要找銀行紓困,公司法人或負責人,沒有足夠擔保品銀行會承貸?觀光產業如果預期前景不看好,銀行鑑價不足,哪怕政府給予貸款利息補貼,也只淪為口號,延後倒閉收攤期程而已!

降低水電固定成本、補助從業人員薪資,才是把錢花對地方

除了減免地方稅、營業稅外,舉飯店旅宿業、餐廳、購物業而言,水電固定成本是最大花費,若要解決,只需比照當初給科學園區優惠,就能真正切進核心,幫到飯店旅宿業熬過這次難關;至於只針對「民宿業者」的1000萬紓困貸款及300萬週轉金貸款,放在「移緩濟急」的口號下看,更是令人匪夷所思。至於類夜市卷發放,明眼人看就了解,是要區隔馬政府時代的消費卷政策,到頭來,蘇院長口中所謂「雨露均霑」的包山包海補助模式,還是不脫選舉模式治國,對產業實質助益來說,實在是杯水車薪。

政府在紓困辦法上其實可用工具甚多,比如經濟部所屬台電公司,可依其「優惠電價收費辦法」第3條,對各級公私立國中小學校,按電價表之85%,在疫情期間,對觀光相關飯店、餐廳、購物產業比照辦理。

此外,這波疫情嚴重衝擊導致旅遊業、飯店旅宿、餐廳購物業大放無薪假,對此勞動部也不能僅以「無薪假不得低於勞工基本工資」來應付了事——資方都撐不下去了,大不了依法資遣了事——執政者只靠一紙解釋根本無濟於事,而這也是政府紓困補助最應該加大力道的部分,鼓勵或規範資方在疫情期間,對所屬員工在一定比例內(比如95%)不得裁員或放無薪假,改由政府負責補助這些員工的部分薪資(比如由政府負擔基本薪資)。

同樣是花錢,這些「固本」的工作才是保住觀光產業的元氣關鍵,也才能讓台灣的觀光產業,能夠在疫情過去後馬上再次出發。

*作者為大專院校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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