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壯專欄:到邊界還有一段遙遠長路

2014-06-2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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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非大法官薩克斯帶領南非跨過一個又一個邊界,但距離應許之地仍遙遠。(取自維基百科)

前南非大法官薩克斯帶領南非跨過一個又一個邊界,但距離應許之地仍遙遠。(取自維基百科)

1980年春天,我以記者身分隨同當時的行政院長孫運璿訪問南非。在約翰尼斯堡、普瑞托利亞、德班與開普敦等地採訪時,南非官方對台灣記者團的唯一警告是:絕不能進入黑人住宅區;因為那是種族隔離政策雷厲風行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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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春天,我到美國讀書,每天看報看電視,幾乎都看得到有關南非的新聞。Apartheid(種族隔離),Nelson Mandela(曼德拉),以及disinvestment(撤資)這幾個英文字,也都是每天新聞標題的常用字。

60年代,反戰運動曾在美國大學校園風起雲湧;80年代,大學校園風起雲湧的運動則是反南非種族隔離運動。大學生援引反戰運動的模式,抗議學校當局投資與南非有生意往來的公司。他們要求釋放曼德拉以及所有政治犯,要求廢除種族隔離政策,當然,更要求大學從南非撤資,否則就如同資助暴政,如同在二戰時期支持殘殺無辜的納粹。

回頭去看這段歷史的「後見之明」是:那是種族隔離政策最暴虐的年代,白人政府肆意鎮壓殺戮,黑人反抗暴動全面擴大。那也是國際集體譴責並且制裁南非政府最強烈的年代,保守主義的雷根被迫加入有限制裁的陣營,連最初反對撤資的哈佛大學也不得不改變初衷。當然,那更是種族隔離逐步走向歷史盡頭的年代,一個「結束的開始」的年代。80年代最後一年的最後一個月,坐了27年牢的老政治犯曼德拉,與剛當總統才3個月的戴克拉克(der Klerk)見面,緊接著在一個多月後,曼德拉被無條件釋放;南非歷史從此改寫。

但改寫歷史是一條漫漫長路,國家轉型更是一條步步難行的坎坷崎嶇路。種族隔離政策實施了40多年(1948到1990),就代表種族與種族之間對立並且仇恨了40多年。被關了27年的曼德拉會報復嗎?以革命起家的ANC(非洲國民議會)會報復嗎?被殺被刑求被剝奪基本權利但佔了南非總人口八成以上的黑人群眾會報復嗎?「報復」不但是南非白人內心的恐懼,也是國際社會的疑慮。

任何人都知道,如果報復是「後種族隔離」時代的序曲,南非的下一步必定將是血流成河的內戰。但結果所有人都猜錯了,甫出獄的曼德拉呼籲國家和解,讓南非轉型之路一錘定調。屠圖大主教主持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讓種族隔離政策的加害者與被害者都得到了集體治療;「寬恕但不忘記」,也重建並且保存了那個黑暗年代的歷史真相;多元種族的民主制度,不但讓少數白人持續保有政治利益,他們曾經擁有包括土地在內的經濟利益也未被褫奪。「後種族隔離」初期,暴力衝突雖仍不斷,但內戰卻未如預期發生。

但比種族和解更困難的是民主轉型。政體該如何形成?人民基本權利要怎樣保障?都不是任何人,即使是曼德拉,可以說了就算;人治有時而窮,必須要靠憲法才能有所框架規範。曼德拉對南非歷史的另一貢獻就是:他放手讓那群昔日的革命領袖與他們的仇敵,不但攜手走向政治和解之路,也攜手共同寫下了一部「不可思議」的憲法。

南非憲法的不可思議表現在它所彰顯的進步價值。美國現任大法官金斯堡(Ruth Ginsburg),在2012年初訪問過幾個曾經經歷「茉莉花革命」的國家,在埃及開羅時曾有記者問她:「埃及正準備制定新憲法,美國憲法有何借鏡之處?」沒想到金斯堡的回答卻是:「如果我現在要草擬一部憲法,我參考的範本會是南非憲法,而非美國。」美國知名憲法學者桑斯坦(Cass Sunstein),也曾形容南非憲法是「世界歷史上最令人尊敬的一部憲法」。一個民主後進國家,竟然能制定出一部讓民主先進國家憲法學者都不吝讚美的憲法,僅此一項成就,已足以讓南非在民主轉型歷史上留下不可抹滅的印記。

南非憲法是多黨多種族協商的產物,已退休的大法官薩克思(Albie Sachs)有次被問到有哪些人參與制憲?他的回答是「Many, many, many」。南非憲法也不僅是學理的產物,更是經驗,苦難經驗的產物。種族隔離時代刑求氾濫,所以憲法禁止刑求;白人政府長期未審拘押人民,所以憲法禁止未審拘押;或許可以更明白的說:南非憲法從序文、人權憲章到每一條條文,字裡行間都可以找到種族隔離時代血淚苦難的烙印,這部憲法是那段黑暗歷史的反面對照,就像薩克思說的那句話:「我們不想變成那些人」,We didn’t want to become like the others.

但制憲是一場政治角力,白人會為維護既得利益而角力;ANC內部激進派,甚至是曼德拉,也會為理想未能伸張而角力。年輕激進派的不滿是:依據憲法,少數白人仍可擁有全國百分之八十七左右的土地,如此豈不等於「憲法化種族隔離」?而曼德拉堅持的是:如果投票年齡門檻不從18歲降低到16歲,豈不是會讓那些無畏險阻支持ANC的廣大年輕人失望?所有這些屬於「制憲外一章」的政治角力,其實都可以作為南非憲法之所以不可思議的另一種註腳。

南非憲法不可思議的另一項特色是,許多國家憲法僅保障人民的「消極性權利」,例如免於政府侵犯的權利等。但南非憲法卻賦予人民許多「積極性權利」(positive rights),例如食物、飲水與健康照顧等權利,以及住屋與健康環境的權利等。而且,不僅憲法如此規範,扮演憲法守護神角色的南非憲法法院,也不同於其他國家類似機構多數都奉「司法節制」為圭臬,而以「司法能動主義」(judicial activism)形成其審理風格。

南非憲法法院之「能動」,表現在它對聲請案件的受理與判決:母親因信用卡詐欺獲罪必須入獄,但她的子女權利誰來維護?女性罹患愛滋,可能染及腹中胎兒,但因窮困卻無力就醫,政府是否有提供藥物治療的責任?類似這類聲請案件,在其他國家通常很難進入最高法院大門,但南非大法官不但受理聲請,而且判決結果也都站在弱勢的一方。也因為南非大法官如此「能動」,難怪薩克思會說:「南非憲法法院是一個在許多許多(又是many, many)領域,能帶頭領導世界其他國家的法院」。

但南非最具進步價值的這部憲法,以及最具典範意義的政治和解,卻至今並未讓南非的廣衾大地變成牛奶與蜂蜜之地。「種族隔離年代的風景」仍然隨處可見,黑白分居特定區域依舊涇渭分明。《紐約時報》不久前刊登的一篇專欄標題「Post-Apartheid, but Not Post-Racial(後種族隔離,但並非後種族)」,就是南非現狀的真實寫照。

南非憲法雖然寫得像一首壯麗史詩,但薩克思卻說:「憲法不能蓋房子,不能讓人入學受教育,也不能解決這個國家所有問題」。黑人的中產階級人口雖然增加許多,但全國失業率仍高達兩成多,窮到每天祇有一美元收入的黑人更不計其數。部分黑人的居住條件雖已脫離以前猶如貧民窟般的窘境,但無屋可居或有屋卻缺電缺水的黑人仍然遍佈城鄉各處。也就是說,黑白種族的政治平等權利雖然一樣,但經濟平等權利卻差距太大,薩克思因而感嘆:「我們至今仍未跨過失業、貧窮、流離、無土地、無住宅、無管道就醫與受教育的那個邊界」。

曼德拉與薩克思那些革命世代的人,曾經以「自由鬥士」的身分,帶領南非跨過一個又一個的邊界,但距離他們心目中那塊應許之地的邊界,卻仍有迢迢長路要走。摩西未完成的,約書亞做到了;但誰是這個彩虹國度的約書亞?薩克思的書中也許可以找到答案吧。

#作者按:本文有關薩克思的部分引述,可參考Academy of Achievement2009年7月3日對他的訪問紀錄。

(編者按:本文為薩克思《斷臂上的花朵》一書推薦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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