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罰愈重酒駕卻未減少,司改國是會議列刑事犯罪檢討

2017-03-0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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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委員劉北元,討論酒駕重罰等問題。(盧逸峰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委員劉北元,討論酒駕重罰等問題。(盧逸峰攝)

以「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為主題的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第5組2日首度開會,決議新增多項議題,包括立委擬朝向以加重刑責降低酒駕事故、因法人不是犯罪行為人而無法對其涉及的食品安全等犯罪適當課責、法官量刑的差別很大等問題,也將以被害者為主體,檢討建立對兒少與性別友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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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駕議題方面,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指出,為遏止酒駕,我國過去曾提高刑度、執行更嚴格的酒測值,但酒駕案件並沒有因此減少,可見目前的法制無法防制酒駕,司改會議討論裁判憲法審查或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等議題,民眾聽來無感,如何降低酒駕傷亡人數,會是民眾最關心的。

20170302-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會議,委員陳宏達。(盧逸峰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委員陳宏達。(盧逸峰攝)

酒駕重罪化未減輕犯罪,還造成監獄超收

更生團契志工謝北元指出,監獄收容最多的人犯就是因酒駕或毒品問題入獄,在國家不斷要朝重罪化的方向處理這兩項犯罪時,也應思考這不但無法減輕犯罪,還造成監獄超收,是否有其他犯罪防制的替代方案也應討論。會議決議,將酒駕放入刑事犯罪政策檢討,這項議題同時會討論毒品及精神疾病犯罪。

除刑事犯罪政策的檢討,第5組也處理與獄政制度改革、打擊犯罪、犯罪預防與管理相關的議題,並新增兒少與性別友善司法制度檢討。

在打擊犯罪方面,就反貪腐制度而言,小組召集人梁永煌指出,會議將聚焦在圖利罪與私部門肅貪的議題。陳宏達則指出,他將從反貪組織的檢討提出廉政署的改革方案,因為自特偵組廢除後,我國就沒有專責打擊貪污的檢察機構。

林志潔:應增加對法人犯罪規範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提議新增對法人犯罪的規範。她指出,私部門的貪污問題,不只是企業,財團法人涉及的程度也很嚴重;而法人犯罪不只是貪污,還包括例如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環境污染、工安等問題,由於現行只有自然人才是犯罪行為人,對法人犯罪的規範不足,也無法處理諸如法人在海外開設紙上公司而涉及洗錢、財產移轉或逃漏稅等犯罪問題。

20170302-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會議,委員林志潔。(盧逸峰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委員林志潔。(盧逸峰攝)

就刑罰制度的檢討而言,林志潔提議討論量刑準則的制定。她指出,我國沒有量刑準則,在同一犯罪事實下,法官的量刑可能差很大,例如一審的緩刑處分金可能是2億元,到2審可能變成2000萬元,民眾無法理解為何相差10倍,對司法的公信力會有不當的聯想;她建議,可參考國際做法,建立諸如犯罪次數、犯後態度等要素為量刑準則,制定這個準則會有助有效打擊犯罪。

關於量刑的準則,法務部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余麗貞指出,高院過去以「有教化可能性」撤銷死刑判刑,常引起民怨,什麼叫做「有教化可能性」,也可討論判斷的準則,畢竟死刑判決的來來回回翻盤,對社會和司法都有傷。

梁永煌一度要委員斟酌余麗貞的提議,他指出,因為這涉及到社會對廢死議題的反應,溝通上沒有那麼容易,建議將這項目包括在內,但不特別臚列。

紀惠容:增加以被害者為主體的社會安全議題

此外,長期關心性別議題的律師賴芳玉、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都主張,第5組應單獨討論以被害者為主體的社會安全議題。賴芳玉指出,司改會議除了第1組「保護被害人與弱勢的司法」,其他組都是以被告或加害者為思考主體,被害者的角色在國是會議中已經被弱化了,而人民對司法的視角,主要是來自被害者的視角,如果欠缺這個視角,司改就會有所傾斜。

20170302-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會議,委員賴芳玉。(盧逸峰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委員賴芳玉。(盧逸峰攝)

紀惠容指出,受暴婦女、受性侵害婦女在司法非常難找到公平正義,她參與司改會議一定要為家事法庭非常多的受害者發聲,也建議將性別議題獨立出來。林志潔也呼應,如果司改會議沒有凸顯以被害者為主體的社會安全議題,漏掉包括跨國人口販運的受害者,將會與社會的期待有所落差。

就兒少議題,會議也認同基隆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主任調查保護官王以凡的意見,將與少年刑事相關的子題從獄政制度改革議題抽出,將從前端的犯罪預防、進入少年法庭、保護管束的執行、少年輔育院的輔導與矯正教育,到復歸社會制度的建置等面向,整體討論少年的矯正教育,也將檢討如何以行政輔導措施協助極可能有犯罪行為的兒少,以及施用毒品兒少的司法處遇等問題。

第5組下次會議將在3月16日舉行,討論議題為「獄政制度改革」,會議將邀請衛生福利部及法務部矯正署人員列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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