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論文造假遭撤職,張正琪:台大高層叫我閉嘴

2017-03-02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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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論文造假案遭撤銷證書的台大教授張正琪,2日召開記者會打破沈默。(陳明仁攝)

因論文造假案遭撤銷證書的台大教授張正琪,2日召開記者會打破沈默。(陳明仁攝)

台大教評會日前針對台大生化所教授郭明良團隊論文造假案做出懲處,其中懲處最重的是口腔生物科學研究所教授張正琪,沉默多時後,張正琪今(2)日召開記者會反擊,痛批教評會委員連論文「造假」的真正負責人都搞錯,調查及審議程序都荒腔走板,待正式收到校方公文後,將打行政訴訟捍衛學術尊嚴與名譽,同時她也駁斥網路的不實謠言,還稱是「有系統要羅織入罪」,絕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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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正琪批教評會「指鹿為馬,連論文造假的真正負責人都搞不清楚」

去年底台大爆出台大生化所教授郭明良團隊有8人自2006年至2016年有多篇論文涉及造假,經過4個月的特別調查小組及台大教師評審委員會判定後,包括郭明良、張正琪等8位研究人員受到輕重不一的懲處,前兩人更是遭到解聘,其中,張正琪不僅是解聘,還遭撤銷教授證書,5年內不受理教授資格申請與5年後不得申請研究計畫補助,堪稱懲處最重的一位。

沉默多時的張正琪,今日選擇召開記者會,痛批教評會搞錯,竟「指鹿為馬」,連論文造假的真正負責人都搞不清楚,甚至還可能誤信「造假的人」的不實指控,還指控校方是要「實驗團隊所有人一起陪葬、祭旗的審議結果,來平息風暴,本人斷然無法接受」。

確定造假論文,張正琪:僅擔任英文潤飾

在台大教評會所認定「違反學術倫理」的四篇論文,包括JNCI 2006、CDD 2013、Oral Oncol 2013與最嚴重已遭撤搞的JBC 2008,前三篇張正琪都為第一作者,JBC則是第三作者,張正琪說明,JNCI 2006有2處圖檔重複套用,已於去年11月18日勘誤,並於同一勘誤啟事完成註記,並非抄襲;CDD 2013為台大指控有以不同實驗圖檔剪貼拼接,經她交付所有原始圖檔內,並沒有此一情形,國外學術網站PubPeer也刪除對該篇質疑,並無任何勘誤或造假撤搞。

20170302台大教授張正琪召開打破沉默記者會.備齊相關資料.悲憤陳述說明.(陳明仁攝)
台大教授張正琪召開打破沉默記者會,備齊相關資料,悲憤陳述說明。(陳明仁攝)

第三篇Oral Oncol 2013為台大教評會質疑實驗結果、時序、圖檔資料均涉不實部分,張正琪也已經交付所有原始圖檔,「既無勘誤,也無造假、抄襲,何來涉及不實?」;至於 JBC 2008已被認定造假,張正琪也澄清最重要的作者序是通訊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她為第三作者只是負責英文潤飾,不曾操作實驗、製作或提供、發表及撰寫任何圖片或內容,也非指導教授,「處理內容明顯偏離事實」。

且對於遭撤搞的JBC 2008,張正琪更批,僅擔任英文潤飾第三作者的她,難道責任與懲處甚於第一、第二及其他所有作者嗎?

聽從校方要求不發言,網路傳言延燒數月

張正琪也爆出台大校方曾在去年11月11日將她叫去校長室,與會成員為校長楊泮池、副校長郭大維、主秘林達德與郭明良,當場包括楊泮池與林達德都要她閉嘴,從此不要對外發言,他們會負責處理,因此,張正琪一直忍耐,讓網路上的批評與指控延燒數個月,很多事無法親自說明,因此她親自決定站出來。

張正琪更批,若論文真有造假,目前遭判定的都是圖片出了問題,應該要去找圖片是誰做的、實驗是為執行,以及圖片是怎麼出現,她沒有經手圖片、也沒有做實驗,更不是指導教授。

張正琪還指控台大教評會不公正,事前以書面調查她時曾提及四篇論文(JNCI 2006、CDD 2013、Oral Oncol 2013與一篇JNCI 2004),並沒有問到JBC 2008,但直到今年2月24日教評會的當面備詢時,卻被問到她在JBC 2008的角色為何,儘管她解釋只有做英文潤飾,卻有委員說有人說張是該論文的實際指導與執行者,讓她十分錯愕。

20170302台大教授張正琪召開打破沉默記者會.備齊相關資料.悲憤陳述說明.(陳明仁攝)
涉及論文造假案,台大教授張正琪沈默數月後,召開打破沉默記者會。(陳明仁攝)

張正琪更懷疑整個教評會的審理資料的時間不夠充裕,她在2月20日被知會要將所有資料送件,23日早上10點親自送自人事室,評審委員卻在隔日下午2點就要開始審理,11位各院的院長能否在9小時內審理17篇疑似有問題的論文與8位被審人的資料,是否有充足時間做出正當而輕重正確、合乎合理的審判結果,都讓她質疑處理是不符合比例原則。

最後,張正琪也指出:「鄭重請求台大教師審議委員會立即撤銷對本人的懲處決定,重新啟動公開、透明的調查與答辯程序,本人願意再次提供具體、詳實的資料,釐清事實真相,令『真正撰寫搞』與本人對質,以維護台大的學術聲譽,同時將依法定程序進行申覆及行政訴訟到底,捍衛本人的清白。」

張正琪四點聲明如下:

第一、 校方105/11/11先要我閉嘴,評審前一天校方還沒有看到涉案論文,草率詢答,行禮如儀,根本不合教師評審公平、公正和公開嚴謹的審理程序;
第二、 審議內容與事實明顯不符;
第三、 審議結果輕重失衡、違反比例原則;
第四、 評審委員會竟然連論文「造假」負責的人都搞錯了!懲處不公,至為明確,調查及審議程序荒腔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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