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蔣老先生行行好─與其賴著被罵,不如早早搬走

2017-03-0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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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紀念堂吸引許多國內外遊客前往觀光,不過,這樣的景像可能也不會維持大久了。(盧逸峰攝)

中正紀念堂吸引許多國內外遊客前往觀光,不過,這樣的景像可能也不會維持大久了。(盧逸峰攝)

1991年,台大將蔣介石銅像移出校園

2003年,中央大學蔣介石坐像,遭「斬首後」移除

2011年,師大將蔣介石銅像從大門口移除

2013年,成大將蔣介石銅像從成功湖畔移至校史室

2017年,中興大學將蔣介石銅像移除,改樹立前校長湯惠蓀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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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校園內的蔣介石銅像,全台各地公共場合的蔣介石像,這三十年來成為政治民主的「標靶」,年年二二八年年有「慘案」,割首鋸足者所在多有,潑漆潑墨算是下手最輕的,十年前民進黨第一次執政時期達於高峰,結果是兩蔣銅像「集中」管理,不論是遭毀壞或棄置者,全部送往桃園「兩蔣文化園區」,與陵寢長相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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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十年過去,蔣介石銅像猶清之不完,即使三次政黨輪替,民進黨第二次執政,還是有數不完的「銅像事件」,今年二二八就發生輔大銅像遭鋸,中山大學銅像遭潑漆,前者移送警方,後者不追究但校方將研究移除方案,為了避免衝突,文化部特別宣布中正紀念堂以後逢二二八就休館一天,結果,還是發生﹂去蔣」與「護蔣」兩派人馬衝突,打一架之後,偃旗息鼓,待明年再來一趟,這樣的「轉型正義」有意義嗎?

2017-01-25-中興大學校園內的蔣公銅像-蔣介石-取自中興大學網站
中興大學校園內的蔣公銅像,已經悄悄換上故校長湯惠蓀。(取自中興大學網站)

今年,是二二八事件的七十周年,情況或許有一點不同,首先,這是民進黨第二次執政,不同於扁政府在第二任結束前「趕業績」,拆除中正紀念堂牌匾搞得滿臉豆花,這一回,蔡政府的就任未滿一年,就大動干戈從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到宣示立法院這個會期(七月前)要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民進黨第一次執政未竟之業,蔡政府大概想畢其功於第一任,將「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及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處理不當黨產」四大政治任務,做為最優先施政。

根據尚未三讀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或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用白話文一言以蔽之,所有的蔣介石銅像(威權統治者象徵)均應移除改名或其他方式處置之(當然也可以包括集中管理於兩蔣園區─如果蔡政府還願意留一塊地擺這些已遭破壞或未破壞的雕像),國立大學有銅像的都別吵了,教育部一紙公文就可以下令清除之,國立中正大學不知是否要考慮趕緊改名?當然,全台各市縣之中正路(或經國路)大概得編預算換路牌門牌,私立大學受教育部補助者還得掂掂斤兩,要不要跟「統治者」抬槓。

而根據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長薛化元的說法,三年內完成初步的轉型正義報告,「沒有蔣介石無責(就二二八事件)的選項」,照其結論先行的「加害者體制與架構」,以三年時間「爬梳」,為時未免太長,不過報告出爐恰恰可以做為蔡政府競選連任的「獻禮」。

20170301-台北二二八紀念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及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今(1)日宣布簽署合作備忘錄,國內人權三館首長共同簽屬合作備忘錄,左起台北市副市長陳景峻、文化部長鄭麗君、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長薛化元。(文化部提供)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及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今(1)日宣布簽署合作備忘錄,國內人權三館首長共同簽屬合作備忘錄,左起台北市副市長陳景峻、文化部長鄭麗君、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長薛化元。(文化部提供)

莫怪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大罵蔡英文總統和民進黨無視經濟民生,將「去蔣化」套消滅國民黨擺第一,利用意識型態來維持政權。洪秀柱可能沒有罵錯,不過,做為國民黨主席,她卻未能體會何以三次政黨輪替,二二八還可以是民進黨的政治提款機?而蔣介石銅像竟與不當黨產一樣,成了國民黨的負債?

首先,國民黨是革命起家的政黨,本來就不該是崇拜偶像的政黨,蔣介石雕像早年很大部份是為替代日本殖民時期雕像之用,直到蔣介石過世,「紀念」蔚為風潮,才會由內政部頒訂〈塑建總統蔣公銅像注意事項〉,開宗明義第一條:「各縣市民眾,為對總統蔣公表示永恒崇敬,擬獻建蔣公銅像,以建一座於其縣、市政府所在地為限。原已建立者,不必再建。」不論是樂建或不樂建,最終還是搞得滿坑滿谷,蔣經國聰明多了,他爸爸的銅像不宜擋,他自己生前明令不塑像,如今遭到的辱罵也少多了。

其次,「去蔣」是否就是「去中華民國」、「去中國化」的核心?頗有討論空間,儘管民進黨或獨派可能真做此想,而蔣介石固然是讓中華民國在台灣續命的「歷史人物」(不論正負評),回溯中華民國歷史,蔣介石只能是代表號之一,國民黨內內外外反蔣者不計其數;抱著蔣介石威權統治的象徵─銅像不放,國民黨在台灣為經濟發展與民主開放初奠基之勞,就難以沾上邊,結果是讓民進黨成為台灣民主唯一代表號。

七十年過去,二二八傷痕歷經三次政黨輪替,台灣從威權到民主,從戒嚴到開放,從賠(補)償到名譽回復,從紀念碑、紀念公園到人權園區,隨時警醒人們權力者之惡可以有多惡!國民黨政權做為「加害者」,蔣介石到底要負「政治責任」、「法律責任」、還是「歷史元兇」?翻來覆去一評再評反覆評,銅像無言,終於連蔣介石也失去辯解的權力,如果他能說話,或許只能幽幽一句:「沒有歷史人物是清白的。」與其年年看著自己的銅像被砍首去足潑漆墨,曾經三次下野的蔣介石,大概也會想著再下一次。

陳儀於1947年3月2日向蔣介石請兵的「寅冬亥親電」(陳煜攝)
陳儀於1947年3月2日向蔣介石請兵的「寅冬亥親電」(陳煜攝)

歷史不是銅像所能改變,一座銅像改變不了蔣介石威權鐵腕的事實,拉倒銅像也改變不了蔣介石曾經統治的事實;面對歷史之惡,要用「抹去法」還是「不斷辯證法」?台北市長柯文哲曾說,「這種把想法強加於人家身上的事,我不喜歡。保留銅像不表示我們在精神上屈服,而是我們終於可以超越歷史。」在拆與不拆間,柯文哲選擇的是「超越」,對無法發聲的蔣介石來說,「抹去」或許對他才是解脫,做為「歷史人物」,蔣介石有的是時間,看看後繼者如何以「強加他人身上的作法」取得轉型正義?

蔣介石銅像甚至中正紀念堂拆不拆,如何拆?其實問題不大,問題大的是《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看看草案,除審判中案件需法院同意外,促轉會可以要求、或主動前往機關、團體、個人提出檔案冊籍及所有調查行為;被調查之機關、團體、個人不得拒絕調查,否則可以連續罰,而所有資料證物除非七日內取得行政法院假處分裁定同意,連主管長官也不得拒絕促轉會封存或帶走相關資料;為保全證據,促轉會可以由「憲警」協助「作必要之措施」;毀損隱匿應予保存之文書、圖畫、物品等,還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江山代有人才出,權力者一棒接一棒,移除蔣介石銅像,更有助於看清楚權力者的面貌。「正義」在歷史的幽微處,不在雕像、更不在號稱正義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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