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無解》「喬蛋派」為柯文哲拚連任 林洲民傳不配合列拔官名單

2017-03-0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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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強烈要求遠雄需經一切程序才能復工的都發局長林洲民,因礙到府內「喬蛋派」的路,高層甚至考慮拔掉林,方便後續的「喬蛋復工」。(資料照,盧逸峰攝)

面對強烈要求遠雄需經一切程序才能復工的都發局長林洲民,因礙到府內「喬蛋派」的路,高層甚至考慮拔掉林,方便後續的「喬蛋復工」。(資料照,盧逸峰攝)

大巨蛋議題在柯文哲拋出爭取連任後,成為市府頭痛的毒瘤,市府近來對外頻稱短期內有望復工,但事實是,這只是市府的一廂情願,即便市長秘書蔡壁如與副市長陳景峻頻頻遊說,遠雄就是不願配合走都審,都發局也尚未收到遠雄復工前必須的行政作業文件,據了解,面對強烈要求遠雄需經一切程序才能復工的都發局長林洲民,因礙到府內「喬蛋派」的路,高層甚至考慮拔掉林,方便後續的「喬蛋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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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宣布「不終止契約」 遠雄仍未跑程序

台北市長柯文哲就大巨蛋案於9月8日宣布「不終止契約」後,遠雄承諾要走的法定程序至今並無送都審、環評,突顯那紙北市府同意的遠雄承諾書,僅是「緩兵之計」。

20160908-臺北市長柯文哲出席臺北文化體育園區BOT案記者會.說明大巨蛋暫不解約.給重生機會.(陳明仁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就大巨蛋案於9月8日宣布「不終止契約」後,遠雄承諾要走的法定程序至今並無送都審、環評。(資料照,陳明仁攝)

2016年6月8日,北市府以遠雄大巨蛋施工進度落後,且擅自變更圖樣施作,要求於1個月內表明是否有意願改善、3個月內改善公安,提並交趕工計畫,否則市府將動用最終的「終止契約」手段。就在終止契約前的9月6日,市府與遠雄緊急會商,私下喬定,以一份遠雄簽署的「承諾書」堵攸攸之口,作為市府與遠雄暫時不終止契約的依據。

遠雄需配合三項程序 都沒有進行

這份承諾書載明遠雄需積極配合完成的程序,包括「第一,需向台灣建築中心完成防火避難性能認可審查」;「第二,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送件完成法定程序」;「第三,向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企劃科送件完成法定程序」,當時,雙邊律師都為了爭取有利位置,及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在字詞上斟酌許久,從一早就開始的會商,延續到中午還外叫便當,市府當時派出尚未擔任法務局長的袁秀慧,為法律面向把關。

雙方承諾書 市府仍不敢簽名

不過,經了解,該份承諾書由遠雄簽署後送抵北市府,至目前為止,北市府方面依舊沒有人敢在上頭壓上自己的名字,包括柯文哲及主談的蔡壁如、前任法務局長楊芳玲及現任袁秀慧,也沒有建築主管單位都發局的簽章,更沒有比照遠雄的來文,回送一份市府簽署版給遠雄,承諾書「一式兩份」的情形並不存在,足證柯文哲於9月8日因為遠雄給出了「承諾書」故而「不終止契約」的情形,仍有很大變數。

大巨蛋工程北市府與遠雄同意書。
大巨蛋工程北市府與遠雄承諾書由遠雄簽署後送抵北市府,至目前為止,北市府方面依舊沒有人敢在上頭壓上自己的名字。(風傳媒)

近期,市府「喬蛋派」運作積極,頻頻對外稱大巨蛋即將復工,且明年就能完工,但經查,此說法並無根據,因復工前的都審、環評行政程序都不完備,甚至沒有任何進展,都發局並未收到遠雄任何一份復工前跑都審的文件,遠雄更表明了,絕對不會進入都審、環評,「不會配合這場秀」,再度重演市府於去年6月喊出終止契約前,遠雄不遞件送審的劇碼,面對遠雄的拒不配合,都發局坦言,僅能去文要求「快遞件!」,其餘一點辦法也沒有。

替市長選舉解套 曾想要求遠雄全部重跑程序

為了在2018市長選舉大限前解套大巨蛋,府內還曾想過,循建築執照到期模式,要求遠雄所有程序重跑一遍,讓柯在尋求連任前有結果。經查,遠雄於2011年取得建照,於2012年與2013年分別完成建照變更,若以2013年變更最後期限來算,有望在2018年大限前,達到建照失效條件,屆時,遠雄必須從頭跑所有申請建照的流程,不過,這些都僅只於市府單方思考,中間的變數仍相當多。

20160428-大巨蛋工地因市議員考察首次開放.巨蛋主結構也見鏽斑(陳明仁攝)
大巨蛋主結構已可見到鏽斑,但為了在2018市長選舉大限前解套大巨蛋,府內還曾想過,循建築執照到期模式,要求遠雄所有程序重跑一遍。(資料照,陳明仁攝)

身為大巨蛋都審的主管機關,有行使相關法律的義務與責任,始終表達強硬的「依法行政」主張,即遠雄必須走都審、環評,才得以放行復工,據悉,此舉已讓府內「喬蛋派」高層不滿,認為林在擋大巨蛋的復工路,並考慮拔掉林洲民的都發局長位。知情人士解讀,市府高層種種作為似有意遂行「喬蛋」,讓柯文哲順理成章解套大巨蛋,取得連任。

林洲民強硬:不管如何協商,都是公平公開

對於是否受到府內「壓力」,林洲民受訪時,沒有正面回應壓力的問題,不過,他在送審一事上確實強硬,表現出不妥協姿態,「柯文哲過去10天內說的很清楚了,公安是唯一標準,不管如何協商,都是公平公開」,他也表示,大巨蛋送都審一事,對都發局來說是「通案」,不是個案,因為涉及主要構造像是樓梯與梁柱大幅變更,不可能如遠雄所說在都審中用「報備」的,如果不經「審查」就放行,「那不就天下大亂了?」、「沒有任何工程可以這樣要求!」、「把中華民國法律視為何物?」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3日出席「公辦都更及公共住宅」論壇活動。(顏麟宇攝)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受訪時表示,「柯文哲過去10天內說的很清楚了,公安是唯一標準,不管如何協商,都是公平公開」。(資料照,顏麟宇攝)

林也表示,等遠雄遞出都審文件後,仍需從幹事會排起,沒有任何人能預估審查時間,因為必須視遠雄準備文件的完整度,若不夠完整,就需補到完整才可能審查通過,因此,沒人能預估時間。

對於身為都發局長,卻也沒有簽署遠雄地交給市府的都審承諾書,林洲民先是停頓了一下,才表示,承諾書上頭的文字是中性的敘述,是任何建設都要做的事,非獨遠雄,「我認為不用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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