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宗聖觀點:再往前跨一步,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2020-02-19 05:50

? 人氣

再者,從新生兒開始的親子共讀,醫護夥伴教導父母正確教養觀念和親職技能,才能發揮家庭照護兒童的最佳功能。而在有安全依附關係裡成長的孩子,長大後遇到挫折較能夠朝正向情緒發展,與親人分離時較能適應新環境,並勇敢探索新事物,因此可落實公約關於兒童生命、生存與發展的權利。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親子共讀有助於提高嬰幼兒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孩子從小學習表達自己的意見,而父母已養成習慣陪伴孩子互動式對話,也較願意花時間傾聽孩子的意見,如此即可落實公約關於兒童意見被傾聽的權利。

(圖/閱讀教我們的五件事 臉書)
親子共讀有助於提高嬰幼兒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孩子從小學習表達自己的意見,而父母已養成習慣陪伴孩子互動式對話,也較願意花時間傾聽孩子的意見。(資料照,取自閱讀教我們的五件事臉書)

更細緻地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我國推廣嬰幼兒閱讀,乃效仿英國「Bookstart閱讀起步走」贈送嬰幼兒閱讀禮袋此活動。教育部於2009年開始將嬰幼兒閱讀納入「閱讀推廣與館藏充實計畫」,委託各縣市進行「閱讀起步走」活動,贈送閱讀禮袋給0至5歲的嬰幼兒。其中關於新生兒閱讀禮袋贈送活動,現行是在各縣市的圖書館辦理借書證或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戶口登記時贈予。

教育部「閱讀起步走」0至5歲嬰幼兒閱讀推廣活動已經進行10年之多,但是效果無法明顯呈現。從2019年科技部公布的「台灣幼兒發展調查資料庫建置計畫」追蹤報告指出,3歲幼兒的家長中,約有3分之1完全或幾乎不與幼兒共讀,只有約三成家長每週與幼兒共讀4次以上,這些數據都遠低於國外:2至6歲幼兒家長有五成以上每週共讀6至7次。

檢視教育部的新生兒閱讀禮袋贈送活動,圖書館人員或戶政人員僅提供禮袋卻沒有對父母指導親子共讀的觀念與技巧,父母無法了解親子共讀的重要性及容易性,不會善用禮袋內的童書來進行親子共讀。這本贈書領回家後就束之高閣,因此,無法促成父母與孩子的共讀習慣,也讓贈送閱讀禮袋的美意大打折扣。

《兒童權利公約》明定國家為保障兒童權利,應協調各級政府部門以及政府與民間之間的合作事宜,其中包含政府衛生部門和各醫療單位,由此可知,每天照顧兒童健康的兒科醫療單位,亦為守護兒童權利的重要份子。2014年起宜蘭縣羅東博愛醫院嬰兒室醫護夥伴在出院時指導父母關於親子共讀觀念,並贈送一本洗澡書給新生兒家庭。[10]2017年宜蘭縣文化局與縣內醫療院所合作,改由嬰兒室協助發送「閱讀起步走」的新生兒閱讀禮袋。從宜蘭縣的經驗可知此跨部門合作方式是可行的。

國民健康署於2018年將親子共讀觀念納入母嬰親善衛教項目中,有接生嬰兒的醫療單位多已在嬰兒室逐步落實親子共讀的衛教項目,2019年8月起雲林縣和2020年1月起嘉義市也都參考宜蘭縣的資源整合、跨局處合作方式,由文化局和醫療院所嬰兒室合作,先給予親子共讀衛教後再贈送新生兒閱讀禮袋,共同推廣新生兒家庭閱讀習慣。可惜的是,教育部總認為這是推廣圖書館閱讀活動的資源,盡管2018和2019年的閱讀起步走檢討報告都提及「避免只有贈書沒有宣導觀念,可與嬰兒室合作的改進方案」,但現行政策仍維持由各縣市圖書館或戶政事務所贈予閱讀禮袋,官僚體系僵化行事方式,完全沒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