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風暴》WHO一周態度大轉彎 決定列「國際公衛緊急事件」背後考量

2020-02-0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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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0日,WHO總幹事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宣布中國武漢肺炎疫情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亦即全球公衛緊急事件(AP)

2020年1月30日,WHO總幹事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宣布中國武漢肺炎疫情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亦即全球公衛緊急事件(AP)

中國當局1月中首次確認新型冠狀病毒在當地蔓延後一星期內,泰國、新加坡和越南等國先後宣佈當地別發現確診個案,世界衛生組織(WHO)隨即召開會議,討論是否需要將疫情頒布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但當時的結論是「為時過早」,決定令外界大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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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多名專家都質疑WHO的決定,WHO總幹事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1月23日解釋說,是否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宣佈為「國際公共衛生事件」事關重大,他只有在對所有證據進行恰當考量的基礎上才會做出決定。

短短一個星期後,譚德塞再次現身傳媒鏡頭前,宣佈全球進入公共衛生緊急狀態。他強調這個緊急情況是針對全球的疫症傳播情況而發出,與中國國內的疫情沒有關係。WHO同時呼籲,不建議各國對中國採取旅行管制措施或停飛來往當地的航班。

但許多國家都無視WHO的建議,美國、澳洲、菲律賓、台灣、新加坡多地先後宣佈除本國公民外,禁止經中國大陸的旅客入境,部份更收緊中國護照持有人的簽證要求。

WHO在過去處理中東呼吸綜合症、伊拉波病毒等疫情的手法多次受到批評,專家也留意到WHO決定採取什麼行動前,除了考慮公共衛生,也會從經濟、甚至各國政治角度出發。

經濟考量

WHO並不是一次被批評,決定是否宣佈某一疫症為「全球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時猶豫不決。例如伊波拉病毒曾經在2014和2018年兩次在剛果民主共和國爆發,WHO兩次都被批評太遲才公布緊急狀態。

香港《南華日報》分析指出,宣佈某一疫症為「全球公共衛生緊急事件」可以協助一些無法自行處理疫症的發展中國家尋求國際援助,但這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生在中國,而雖然北京政府堅稱中國是「發展中國家」,它已經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處理疫症的資源和能力都要比一般發展中國家為高,令WHO在這次危機沒有先例可循。

WHO傳染病辦公室主任布賴恩德(Sylvie Briand)2015年接受美聯社訪問時解釋,宣佈緊急狀態會嚴重影響當國經濟,尤其是如果緊急狀態的對象是發展中國家,布賴恩德形容緊急狀態相等於為這些國家的經濟「簽發死亡證」。

這種考慮在中國也一樣。《日本經濟新聞》(Nikkei Asian Review)早前引述消息指,WHO在考慮是否宣佈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為「全球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時,除了考慮病毒的傳播力外,還考慮了對經濟的影響,尤其是因為中國現是佔世界經濟約17%,遠比2003年SARS疫情時的3%為高。

許多國際投資銀行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後,先後調低中國經濟增長預期,其中美國銀行估計今年中國的增長只有5.6%,將再次創30年來的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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