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析:誰殺了林義雄的母親和女兒?

2014-02-2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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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顯示:就在命案發生前五天(1980/2/23),警備總部行文包括「國安局」、「調查局」、「憲兵司令部」、「警務處」、該部所轄等二十個情治單位,要求執行「一二一0專案後期治安特別措施」。一二一0是美麗島事件發生的日期,「特別措施」的目標是:在審判美麗島人士期間,防止任何抗議事件的發生。方法則是:「運用警戒、管制、檢查、監偵、巡邏、掃蕩、取締諸手段,消弭危害治安因素,以摧毀敵人暴力破壞及顛覆之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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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備總部的該份公文要求調查局:「對陰謀份子、偏激師生,嚴密監控,視狀況疏導約制,防止其不法聲援。」「對同情案犯之人士,協力監控,視狀況疏導約制,防止其醞釀不法活動。」

憲兵司令部被交代的任務是:「加強對對陰謀份子嚴密監控,視狀況疏導約制,防止其不法聲援。」

警務處、臺北市、高雄市警察局的任務,除了「對轄內同情嫌犯份子,加強掌握,防止不法活動」之外,包括:「對陰謀份子、監考管份子、流氓幫派與嫌犯家屬,督導所屬嚴密監控、疏導與防止進行不法聲援活動。」

警備總部的保安處則負責:「切實掌握國內陰謀份子、嫌犯家屬及監管目標之動態,及時協調疏處,防止串聯活動。」

各地區警備司令部的任務同樣是:「協調境內情治單位,加強陰謀份子、嫌犯家屬之監控,疏導及防制其不法活動。」

這份檔案清楚顯示,嫌犯家屬正是情治單位,特別是警備總部「嚴密監控」的目標之一。我們有理由懷疑,血案發生那一天,當方素敏女士到監獄探視林義雄的時候,也就是血案發生的時候,她的住宅處於情治單位的監視之下。姚嘉文的太太周清玉女士的經驗,足以支持這個論點。

周清玉女士於2009年表示:姚嘉文被捕之後,她和女兒一直被跟監,甚至在學開車的時候,都有一部車尾隨。她疑問說,如果不是24小時監控,如何在她們外出時加以跟蹤?有一次她回家開大門的時候,一名陌生男子竟然趨前詢問她是何人,為何進去此宅?她表明身份後,該男子才離開。這件事讓周女士難以忘懷;因為監視她房子的人竟然不認識她本人。它指出的重要事實是:當她外出的時候,居所仍然受到監視。

方素敏女士也表示:林義雄被逮捕之後,她經常一打開大門,就會看見對面巷口有不明人士徘徊,而且對她注視良久、觀察其舉止。方女士說,這些監視的人中,有部分貌似至家裡逮捕林義雄的人。而且,許多到家裡探視的客人,事後都接到治安單位關切的電話。

當時美麗島人士的家屬,都受到情治單位的嚴密監控。這是許多和黨外運動有接觸的人,都知道的事。專案小組不但沒有約談當時的情治人員,甚至也沒有詢問被監禁者的家屬們。他們其實最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

如今,歷經四個政府的懶散和輕忽,台灣社會對破案或許已經沒有太高的期待。可是如果我們願意更努力、更坦白地正視國家暴力,對台灣歷史和民主文化的建立,都會有重大的意義。如果王清峰女士能以她追究「319槍擊案」的執著來看待這個案子,或許能帶來完全不同的結果。台灣歷史不應該忘記,我們這個世代如何看待正義,看待歷史真相,看待民主文化的價值。

(作者現任中研院社會科學所研究員,本文發表於作者的部落格http://agorataipei.blogspot.tw/2014/02/blog-post.html#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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