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做對3件事,2020年打造你的財富智慧

2020-01-2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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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指定幾位受益人,最後一位指定受益人仍要記得填寫法定繼承人,如此才可避免被保險人與指定受益人若不幸同時身故時,繼承人面臨繳稅的困境。

依照稅法規定,保險金死亡給付在3,330萬元以下者,可免課遺產稅,但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由於保單是要保人「具有財產權利的價值」,加上不少人採用「要保人填自己,被保險人是兒女,受益人是孫子女」這樣有欠周全的規劃,因此很容易被國稅局查稅、甚至罰鍰。究竟什麼樣的投保行為才會被認定是逃漏稅呢?(延伸閱讀:這樣買保險,你的小孩一定會被查稅!注意3點,避免遺產稅、贈與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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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避免稅務爭議 注意要保人、被保險人設定

其實,國稅局查核保險給付金時,依據的是「實質認定標準」,可別以為親屬往生距離投保已有相當時間(例如:一年以上),就免於課徵遺贈稅,只要被保險人當初投保時的身體健康、財產收支狀況不符合保障精神,還是有可能被追稅。所以您如果有稅務考量,除了指定受益人外,最實際的方法還是趁年輕、身體健康時及早投保,做好逐年規劃。

畢竟當風險尚未露出苗頭就提前準備好,花費成本較少,也才是保險的本意;無論是罹病後投保或高齡者投保,其實都有違保險商品設計的精神,而且高齡投保究竟是幾歲被認定為「高齡」,是85歲、75歲還是65歲?罹患哪幾種疾病才屬於「重病投保」?這些問題,國稅局其實皆有自由認定空間,因此投保時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設定,實在不可不慎。

舉例來說,民眾若選擇躉繳投保(一次繳清所有保費),或者短年期的保險商品,雖然可以將帳上大筆現金作為保費支出,看似有轉移財產效果,但這筆保單的保障意義顯然很薄弱,只要與被保險人的存款、收入不成比例,國稅局便可以銀行帳戶等明確的財務數據佐證來查稅。

最後還要提醒讀者一點小常識,財產繼承人(即納稅義務人)在填寫遺產稅申報書時務必記得填上被繼承人的投保資料、並檢附保單等相關文件;千萬不可心存僥倖,認為不會被追稅,或自作主張、以為相關保險無遺產稅問題而未照實通報。因為只要有檢附資料,往生者生前投保的保單即使被認定須課稅,您頂多只須「補繳」一筆遺產稅,不至於因為文件未填、平白被國稅局認定為「逃漏稅」,甚至因此遭到罰鍰!


作者/徐筱媛,現為公勝保險經紀人保險顧問,曾獲得IDA國際龍獎及MDRT,持有證照: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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