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浩觀點: 美中如何談判「上海公報」的「一中政策」?

2017-02-12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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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2月尼克森訪問北京時,為了盡快結束越戰,他對毛澤東和周恩來許下了許多秘密承諾,嚴重出賣臺灣的利益以換取中國支持美越和約。1972年2月22日,尼克森對周恩來重申了1971年7月季辛吉所作的秘密承諾:「第一,中國只有一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以後不會再出現臺灣地位未定的聲明。第二,我們從未支持,將來也不會支持臺灣獨立運動。第三,…我們不願日本進駐臺灣並會勸阻日本那樣做。第四,我們將支持臺灣問題以任何可能的和平方式解決。與此相關的是我們不支持臺灣政府任何採取軍事反攻大陸的企圖。最後一點,我們尋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正常化。」對此,周恩來只簡單地說:蔣介石仍「相信一個中國」,「這一點我們可以好好利用」。他向尼克森提出「希望」能在尼克森第二任內「解放臺灣」,因為「蔣介石來日無多」。周恩來拒絕承諾和平解決,但他告訴尼克森,中國並不要求美國把蔣介石拉下來,中國可以自己把他解決。尼克森追問是否以和平方式?周恩來回答說:「是,我們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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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周恩來和尼克森先後進行了五次小範圍會談,其中北京四次、上海一次,總計18個小時。會談圍繞美國對臺灣問題的政策承諾,「聯合公報」的起草和未來兩國交往的具體事宜進行。尼克森在會談中再三強調,他能做的比能說的多,他提出:雙方尋找一種措辭,既可以滿足中方的要求,即表示出雙方解決臺灣問題的進展和收穫;又不能授人以柄,讓人看起來是美國總統跑到北京出賣了臺灣,使得美國國內的那些反對派聯合起來,破壞整個美中關係正常化進程。

2月22日上午10點,季辛吉和喬冠華副外長討論公報草案,季辛吉輕描淡寫的問喬冠華:「你們是否願意在公報中聲明將以和平手段,而不是軍事手段,主張對臺灣的主權。」喬冠華回答:「那違背該問題屬於內政事務的原則,不能接受。」季辛吉很體貼的說:「我也因為如此,而沒提出來。」季辛吉當時認為「聯合公報」是實現長遠發展的權宜之計,前提是尼克森能夠連任並有能力履行承諾。然而,中方認為「聯合公報」是指導中美關係未來發展的書面承諾,無論領導人更迭與否,其效力和約束力遠遠大於口頭承諾。

2月24日上午,尼克森和國務卿羅吉斯一行去遊覽長城,而季辛吉和喬冠華則進行「真正的談判」。喬冠華指出,中方對美方草案有三點異議:第一,新草稿將「美國方面認識到,在臺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個省」中的「臺灣是中國的一個省」,改為「臺灣在歷史上一直是中國的領土」。這種倒退的說法,中方無法接受。第二,新草稿把原來美方對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持久的關注」,改為美國「重申其立場」。更改後的用詞,態度過於強硬。第三, 新草稿中指出對臺灣問題的解決「應當」通過和平的方式實現,但「應當」一詞「看上去像一種命令,置我們於一種尷尬的境地」。季辛吉答應同尼克森商議後,下午提出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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