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檢討大學退場機制,刻不容緩!

2020-02-24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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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好構想,也必須有好的配套措施,才行得通。例如,當私立大學配合輔導轉型為老少學園時,應可容許某些董事在經過主管機關專案核淮的情況下,能夠支薪或獲取適當的利潤;換言之,要設計適當的誘因。若是拘泥於不容許董事們藉機牟利,一點誘因都不給,則或會使得私立大學不肯轉型,落得教育部、私立大學與社會三敗俱傷,一點好處也沒!當然在法上必須規定清楚,要對董事會有更嚴格的財務監督,設有公益董事,且董事會的會議紀錄要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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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0-多位亞太師生繞行教育部進行抗議。亞太學院。亞太技術學院。(簡必丞攝)
國內第一所被教育部命令停辦的大專為亞太創意技術學院,不過退場過程粗糙,因此鬧出許多爭議。(資料照,簡必丞攝)

公立大學減招

另方面,誰說退場機制只限於私立大學?公立大學也該有退場機制。大學教育本不是國民教育,我國憲法也是獎勵民間興學的,因此政府根本不該興辦這許多國立大學而讓資源分散,而應多讓民間有心辦學人士多利用民間資源充分發揮其理想。既然大學過多,有些偏遠地區的國立大學就不妨關掉,或改為與地方的發展更密切結合的縣、市立大學。此外,國立大學的整併也必須加速推動。

危機或也是轉機!「退場」自是負面的說法,我們也無妨想一想「不退場」的其他機制。當局若捨不得關掉國立大學,減少其招生人數也不失為一良策。現今國立大學的品質受人詬病,在世界上的排名不佳,師生比偏低當也是個重要因素。若是國立大學減額招生,師生比變好,教育品質或能大幅提升,所多出來的招生名額更可以讓有些辦得好的私立大學不必退場,不是一舉數得嗎?

不再補助私立大學,建立周全的助學金制度

國立大學學生數若減少,收入減少怎解決呢?學費增加一些就不難解決了。國立學校的學費增加,而與私立大學學費拉近,可一併稍解長年以來的「富家子弟繳低學費上國立大學,貧家子弟繳高學費上私立大學」的不公不義現象。怎樣照顧清寒子弟呢?政府當然是需要訂定一套周全的助學金制度。

《憲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各級政府應該廣設獎學金名額,以扶助學行俱優無力升學的學生。」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國家對於左列事業或個人,予以獎勵或補助:一、國內私人經營之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目前政府補助私立大學是良莠一視同仁,有違憲法精神。如將補助私立大學的預算改為補助(而非獎助)清寒學生的學費,當足以應付獎助學金的需要。從另方面言,民間大學自有好的辦學理念,本來就沒理由依賴政府補助,而應爭取自主辦學;接受政府補助反而處處受制,有志難伸。

總而言之,我們必須即時徹底檢討《私立學校法》與大學退場的機制,扳正過去扭曲的高等教育政策,讓公立大學與私立大學各得其所宜而接能健全發展。

*作者為通識再現主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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