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台灣的強項在於「選舉程序與多樣性」與「公民自由」,在「部分民主」等級國家中處於領先地位,甚至與完全民主國家相比,亦不惶多讓。但這部分能夠再突破的空間也極為有限了。
(三)經濟學人對「政府功能」部分評比項目共有以下十四題:
(1)自由選舉產生的民代可以決定政府政策?
(2)立法是政治最高的部門,有明確高於其他政府部門的至高性?
(3)是否存在有效制衡政府當局行政權的系統?
(4)政府是否享有不受軍方或安全單位影響的自由?
(5)國外強權或組織無法干涉政府重要的功能或政策?
(6)是否有特殊經濟、宗教或其他國內有力團體可以行使顯著的權力,如同民主制度一般?
(7)是否有足夠的機制或制度存在,以確保在兩次選舉之間可以對政府進行課責?
(8)政府權威是否延伸到國家領土的所有範圍?
(9)政府運作公開透明嗎?公眾接觸此等資訊有足夠的管道?
(10)貪腐的普遍性?
(11)文官有意願與有能力去執行政府政策?
(12)一般認知公民其是否有自由選擇與自己掌握他們生活的程度?
(13)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度?
(14)公眾對政黨的信任度?
台灣這從2014年的評比開始,在「政府功能」部分即呈現顯著的提升,今年更是歷年表現最好的一次,與日本並駕齊驅,且在同等級國家中領先美國、韓國、新加坡等,居於領先地位。但與完全民主國相比,仍有很大進步空間。
(四)「政治參與」的評量指標包括下列九項:
(1)選民對全國性選舉的參與度?
(2)政治過程中,種族、宗教或其他少數是否有合理程度的自主與發聲機會?
(3)國會中女性比率?
(4)政治參與的程度。政黨或非政府政治組織的會員數?
(5)公民從事於政治的程度?
(6)公民準備參與合法示威的比率?
(7)成年人識字率?
(8)成人對政治新聞感興趣與關注的程度?
(9)當局是否有對擴大政治參與真正做出努力?
2016年「政治參與」較去年略為退步,亦稍遜於同等級國家,台灣在這方面成績也始終低於自己的平均分數,實有待加強。
(五)2011年至今的六次評比,台灣分數的變動與名次起伏,主要取決於政府效能與政治參與兩個分數的變動。其他三項成績都維持不變。
總結言之,台灣民主表現有其強項,也有不足之處。探究未能達到該評比中之完全民主國家之林,主因應在於「政治文化」之表現,然此部分有待全民共同努力,非僅政府部門所能提昇。「政治參與」部分表現亦稍弱,也有待加強。「選舉程序與多樣性」與「公民自由」則一直維持高分,表現最為傑出,絲毫不遜完全民主國家。至於「政府效能」,在同等級國家中維持領先水準,但與完全民主國家相比仍有相當差距。台灣民主當然有很多地方必須繼續努力,但也不須妄自菲薄。
尤其經濟學人的民主指數有很多牽涉憲政體制、制度、政治文化等評量,甚至已形成長期性的結構因素,過去國內許多評論喜以不同政黨執政時期的分數表現作為攻擊或宣傳的工具,只關注在最簡化的分數與排名,其實並未充分理解此套指標的真正意義,更遑論透過次套評比機制,更積極地去探究台灣民主真正的問題與困境所在,並嘗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實在至為可惜。
*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