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安觀點:操作反滲透法 民進黨將自食惡果

2019-12-27 06:30

? 人氣

民進黨荒腔走板操作《反滲透法》修惡,然道要台灣重回戒嚴時期,箝制人民言論思想自由的時代,終將自食惡果!(資料照,顏麟宇攝)

民進黨荒腔走板操作《反滲透法》修惡,然道要台灣重回戒嚴時期,箝制人民言論思想自由的時代,終將自食惡果!(資料照,顏麟宇攝)

2019年11月25日,立法院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公布《反滲透法》草案,趕在大選前國會最後會期,29日就直接交付二讀,速度之快令人咋舌。箭在弦上,蓄勢待發。民進黨操作主權牌、反滲透也有其雙面刃政治風險,引發抨擊。不僅勾起中間選民的「綠色恐怖」之感,反而將選票轉移至泛藍候選人;同時也可能折射出執政黨處理兩岸關係的能力強弱問題,一味地採取「反制性」而非「建設性」立法。立法院程序委員會12月18日排定,待一個月冷凍期過後,蔡英文下令限期12月31日通過,預料屆時綠營將強行闖關三讀。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藍委批評《反滲透法草案》定義模糊,恐有侵害人民言論自由的疑慮。(郭晉瑋攝)
藍委批評《反滲透法草案》定義模糊,恐有侵害人民言論自由的疑慮。( 資料照,郭晉瑋攝)

對此,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的國政顧問團,2019年12月18日在國民黨中央黨部舉行記者會,痛批民進黨以反滲透為名,對政敵行政治霸凌之實。前副總統呂秀蓮19日接受專訪時表示,兩岸關係越來越險峻,但交流卻越來越緊密,蔡政府與其倉促立法,不如慎重處理,「蔡總統你要是民調那麼高,你在急什麼?」。2020年1月11日就要投票,為何不留給下屆立法院好好研擬法案?

強推《反滲透法》  比白色恐怖還恐怖

民進黨的《反滲透法》在講什麼?草案全文共12條,要防範的主要是境外敵對勢力(中共)對台灣民主政治運作及影響選舉,例如介入公民投票、總統大選、對政府機構遊說。

草案規範的對象是「任何人」,你我他都包含在內,不過重點在於「行為」,必須是「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任和資助」,而且只針對「捐贈政治獻金」、「助選站台」、「遊說」、「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集會遊行」、「妨害選舉或罷免」等5種行爲。

至於「滲透來源」的定義,草案裡主要分三類:

一、敵對勢力的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敵對勢力派遣的人,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二、敵對勢力的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的組織、團體或派遣的人,例如共產黨。

三、二類各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的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派遣的人,例如中國派駐黨政幹部的阿里巴巴。

《中國時報》、《旺報》2019年12月17日舉辦「反滲透法座談會」,包括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文化大學政治系講座教授陳一新、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提名人陳以信、《中國時報》暨《旺報》社長兼總編輯王綽中,及多位台商和專家學者與會。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指出,「法無明文規定者不為罪」是刑法重要原則,但《反滲透法》定義模糊。她指出,大陸以黨領政,所有機關、團體都有黨委;若該法通過,即使單純學術交流、公益活動,都可能被罰,且牽涉一般人,不只株連九族還濫殺無辜,比白色恐怖還恐怖!

曾銘宗說,如果連「主張」都不行,就是違反言論自由。一位與會上海台商感慨,《反滲透法》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以前是我(政府)要說你哪裡有罪,現在是你要說你哪裡沒罪!」

20191210-前總統馬英九(左二)、立委曾銘宗(右起)、林為洲、王育敏10日召開「反滲透法草案」公聽會。(顏麟宇攝)
前總統馬英九(左二)、立委曾銘宗(右起)、林為洲、王育敏10日召開「反滲透法草案」公聽會。(資料照,顏麟宇攝)

陳以信說,蔡總統竟可預告31日完成修法,他批評這是強暴行政權、閹割立法權,整個過程證明是獨裁總統凌駕行政立法權;他擔憂若法案通過,可能衝擊觀光業,單純陸客也可能被扣上「滲透」大帽。

針對民進黨強推「反滲透法草案」,羅瑩雪痛批民進黨,全面執政後,假司法改革之名,行綠化司法之實,從民進黨無邊無際地運用《黨產條例》追查國民黨附隨組織,顯見《反滲透法》是部可怕的法律。民進黨總是無邊無際、隨心所欲地運用法條。

《反滲透法》與《中共代理人法》有什麼不同?

簡單來說,《反滲透法》直接對付代理人,《代理人法》是打預防針,先前各黨團都針對如何防範外國勢力提出草案,其中時代力量、台灣基進黨、民進黨都推出《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的草案,主要是和外國政治勢力有關的個人或團體,如果進行影響選舉、公投、政策、政黨運作、通訊傳播等活動,將要求登記為「境外勢力代理人」,並要披露活動資金、人員和事務關係往來等等資訊,讓相關信息透明化。

其實這相當程度借鑒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和澳洲去年實施的《外國影響力透明度計畫法》,這兩個法對於境外勢力的外國代理人做管制,代理人仍然能夠接受贊助或指示從事政治影響活動,只是相關資訊必須要公開揭露、申報,例如外國人收到資金進行政治遊說,要先登記註冊並公開在網路上。

但《反滲透法》定義模糊,綠色恐怖嚴重衝擊兩岸交流,只是這部法像深水炸彈,表面靜悄悄,卻可能隨時引爆。就像「一條線」,上路後,上述所有沒有因果關係的事,將彼此串聯,讓台商沒事變有事,無罪變有罪。筆者觀之,民進黨當局從完成「國安五法」後,宣稱制定《中共代理人法》完成最後拼圖。陸委會曾表示推動禁止「中共代理人」相關法制有其正當、必要及優先性,尤其中共當局步步進逼的滲透分化,宣稱政府絕不應坐視任何以消滅國家主權為目的的行為。對於具有受中共指示或委託的代理關係,同時具有危害國安或主權行為,始為受規範限制的對象。

然因《中共代理人法》提出不得為中共黨政機構政治宣傳、發表共同聲明及參與會議,其中涉及諸多不確定性法律概念,恐引發違反公民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及集會結社自由,受到諸多學者批判及台商強烈反彈,最後民進黨立院黨團擱置《中共代理人法》平息眾議。

而民進黨倉促制定《反滲透法》,選舉考量可能大於國安考量。然而這個《反滲透法》其實只是「拼湊法」,其立法法條原已分散於各類法律中,背後其實有形成「抗中保台」政治聯盟的選戰考量。

綠色恐怖新威權  恢復刑法100條?

《反滲透法》草案第二條精神,除將對岸政府、政黨定義為「滲透來源」,也將「受對岸政府、政黨『監督管理』的組織、機構、團體或個人」,定義為滲透來源。草案對「境外敵對勢力」,定義包括「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

根據該法,未來與滲透來源打交道的台灣民眾、台商、台生、民間團體,大陸來台人士和旅客都「涉嫌滲透或被滲透」,因此均面臨觸法;簡言之,兩岸的任何互動都被視為違法。等於要徹底封鎖台海兩岸的往來,恢復到1987年11月2日,台灣開放大陸探親前的黯黑敵對與戒嚴時代。

草案第三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之相關活動。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定義模糊,確實不易察覺與百姓生活何干,台商台生易遭牽連;以台商來說,他們依法令在對岸從事商業行為,接受當地政府監督,也有權申領補助、優惠;他們若對台灣公共事務有熱情,也可依法提供政治獻金,或向民代、乃至總統副總統進行政策或法案遊說。若對公投有興趣,也能財務支持。因這麼做是出於理念,非因公司受陸監督或領補助才這麼做。

另外草案第六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以強暴、脅迫或其 他非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例如A受中國官員的指示干擾在台挺香港遊行,在遊行隊伍中鳴槍,原本可能是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處拘留或罰鍰,在《反滲透法》草案裡變成加重處有期徒刑或罰金。

接觸滲透來源違者判刑,難道只有台商才中槍?那就太小看蔡政府的野心。因即便你是台生,只要在當地學校領補助,當然也會被劃入「滲透來源」紅線。請問哪位台商在陸設廠,不必受當地政府監督?有哪位台商,不曾申領優惠或補助?法案一經上路,這群「受大陸監督」的台商們,都將喪失捐贈政治獻金、贊助公投、遊說公部門的權力。

對於民進黨欲火速強推《反滲透法》重大法案,竟可由總統預告限期通過!就是要重返戒嚴獨裁,蔡英文在搞綠色版刑法100條啦!也難怪蔡英文要訴求「再給我四年」……訂定這種「惡法」,就是專制、霸道的戒嚴者!所以全面下架老是「仗著立院過半席次」,而為所欲為的民進黨立委,是必須也是必然的一件事!

假國安之名獨裁  重返戒嚴獨裁

多位專家、立委及台商昨在一場座談會批評,該法未舉行充分公聽會,如東廠復辟惡法還魂,未經內政委員會協商,竟可由蔡總統「下令」限期通過,預示該法的獨裁性質;法案許多措辭定義不清,台商、台生易遭牽連,不只株連九族,還可能濫殺無辜,是部違反程序正義、充滿選舉操作、定義模糊不清,猶如戒嚴復辟的惡法。

韓國瑜競辦總發言人王淺秋炮轟「標準民主倒退」,法條內容如《刑法》100條概念,宛如重回戒嚴,讓行政單位有權把手伸入司法,葬送多年來司法改革努力。國政顧問團副召集人蔡玉玲呼籲,民主需靠每一代人去維護,現在人民因怕被查水表不敢表態,陷入不安狀態,批政府不能假借國安之名行專制獨裁之實。

羅瑩雪說,民進黨全面執政後,打著司法改革名義,行綠化司法之實,點名任命有嚴重違憲爭議的司法院長許宗力,未來韓國瑜一旦當選,將挑選有德望、形象公正、資格條件完備的人當司法院長與大法官,回復守護《憲法》職責,穩定憲政秩序。

周錫瑋說,戒嚴時期牽涉國家安全、有內亂外患之嫌,一定要與對方叛亂組織有暴力、脅迫行為來破壞國土或變更國體,才構成犯罪。但《反滲透法》通過後,國安相關單位、行政機構,包括縣市政府,都可用任何理由,只要人民與大陸交流、商業行為,就可視為嫌疑犯,移送檢調偵辦,也就是不經完整法律程序及犯罪事實,就可入人於罪,這是全世界絕無僅有、侵犯人權比過去戒嚴時期更嚴酷逾萬倍的極可怕惡法。

一名檢察官情緒激動表示,台灣標榜人權,但是這種規範不明確的立法,各機關都能移送、函送,案源勢必大增,檢察官就勢必受理,淪為變相警總。檢察官執法、認事用法上也擔心隨便入人於罪,感嘆這是「法律開外掛」紊亂民主法治,兩岸交流將進入冰封期,台灣無異鎖國。

《反滲透法》草案,由於條文對「犯罪」態樣規範不明確,一群不具名的檢察官,從辦案實務面提出警示,認為這種模糊空間可以做出各種解讀,等於撒下大網,幾乎所有的兩岸交流行為全數中箭。另名檢察官無奈說,過去《兩岸條例》中規範的文字,雖然也不是極明確的界定,但長期運作下來還算完善,如今《反滲透法》的規範卻更模糊,如同戒嚴時期警總復辟,加上各行政機關都有移送、函送權,就不止一個警總,是到處都是警總。且各行政機關都有移送、函送權,如同戒嚴時期警總復辟。

綠色恐怖衝擊兩岸交流  還是騙選票!

《反滲透法》是真恐怖,假恐怖?如果個人與大陸沒絲毫聯繫,按理這部法不致侵犯到你;反之,如與大陸有關係,像是兩岸宗教交流、大陸經商、乃至到大陸求學、創業,還有對岸200萬常駐的台灣人,則法案上路,只要在台捐贈政治獻金、贊助公投,或向民代遊說政策或法案,就可能面臨5或3年以下徒刑重罪。

馬英九:搞特務治國

 20191225-前總統馬英九25日出席中華民國行憲紀念日護憲座談會。(盧逸峰攝)
前總統馬英九表示:他被迫打洩密官司時,柯每次開庭都誣指「馬英九搞特務治國」,民進黨卻要在月底強推反滲透法立法。(資料照,盧逸峰攝)

前總統馬英九12月21日回應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提告,他被迫打洩密官司時,柯每次開庭都誣指「馬英九搞特務治國」,民進黨卻要在月底強推反滲透法立法,「這才是搞特務治國」。馬英九說,反滲透法一旦實施,是為特務治國提供最好的環境;若通過將遍地是「警總」,一定會造成冤案、假案。蔡英文總統則回應,前一個政府執政時期,讓中國全面滲透台灣社會,反滲透法有其必要性;馬隨後再反駁「我實在看不出來哪裡被滲透」,更斥蔡莫名其妙、胡說八道。

陸學者:限制民間交流

中國社科院台研所前所長周志懷則表示,反滲透法限制兩岸民間交流,民進黨要仔細思考這會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帶來什麼影響,因為兩岸關係的活力在民間,通過反滲透法等同將民間交流的「雙腳」斬斷,到頭來民進黨會自食其果。他說,很多台灣學者分析,蔡英文若連任,兩岸政策會往中間靠,但是交流都沒有,如何往中間靠?她靠了以後大陸能夠相信她嗎?

檢察官:企業或個人不小心就觸法

一名檢察官指出,大陸各種企業、組織幾乎都有官方色彩,這個法的網撒得太大,如果《反滲透法》草案通過立法,只要兩岸交流,就有可能觸犯。如台北市的「雙城論壇」,是與上海市政府的城市交流,符合草案第2條第2項第1款的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台北市長柯文哲參加雙城論壇,只要被認為涉及違反《反滲透法》,就可以被送辦展開刑事偵查。

在陸台企也被劃入紅線

按該法定義,既然在陸台企均屬「滲透來源」,任何人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資助,恐也將面臨牢獄之災。比如在陸設廠的鴻海集團,因受當地政府監督,依《反滲透法》定義,鴻海就是「滲透來源」;身為鴻海創辦人的郭台銘,因與北市長柯文哲互有結盟默契,屆時一旦柯接受郭獻金,或郭向柯政策遊說,那麼,5年重罪可能就等在後頭。

由民進黨團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撒下大網兩岸交流就要全面中止。企業人士普遍懷疑,蔡政府急著要在今年最後1天通過《反滲透法》,就是要讓大陸台商產生懼怕的情緒,進而阻止他們返台投票。有台商開始猶豫,是否在1月11日前回台投票,即使台商並不清楚這部法到底要規範什麼,「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因此,企業界普遍懷疑《反滲透法》其實是《反大陸台商回台投票法》。所以,這部法是真恐怖,還是假恐怖,已一目了然了。

操作《反滲透法》  「滿城盡是陳師孟」將自食惡果

然面對假新聞、境外網軍及中共間諜向澳洲政府等事件頻傳,民進黨立院黨團反趁勢推出原已沉寂一時的代理人及《反滲透法》,試圖於12月31日院會三讀通過。究其《反滲透法》其實只是「拼湊法」,其立法法條將原已分散於各類法律中相關法條加以彙整,並加重刑度及罰金。藉此挑動「反中路線」產生「寒蟬效應」,同時回應各泛綠聯盟小政黨要求與對泛綠選民有所交代,以達成選票極大化目標。

孫大千批評監察委員陳師孟囂張跋扈,如果有一天「滿城盡是陳師孟」的時候,台灣會是什麼樣的一個慘況?他質疑,蔡英文和民進黨顯然對於陳師孟的所作所為深表認同,否則為什麼從來沒有做出任何約束勸誡的談話?如果只要綠營執政,就會惡整「辦綠不辦藍」的司法檢調同仁,那麼,換成藍營執政,是否也要修理「辦藍不辦綠」的司法檢調人員?

20191031-國民黨31日召開「下架傲慢蔡政府記者會」,圖為國民黨立委參選人孫大千。(蔡親傑攝)
孫大千批評監察委員陳師孟囂張跋扈,如果有一天「滿城盡是陳師孟」的時候,台灣會是什麼樣的一個慘況?(資料照,蔡親傑攝)

然而,民進黨若過度操作《反滲透法》,如同拼裝車上路,可能隨時解體。社會輿論出現不少批評的聲音,指責民進黨誇大中共威脅,製造販賣亡國感,名義上抗中保台,實際上是選舉操作。民進黨不思檢討2018年九合一敗選原因,又倒果為因。對此,有人認為上個會期剛完成的國安五法修正,「天網已成」,已經足夠保障國家安全,不需要再另立新法。也有認為一連串的國安修法,擴張國家偵防與追訴的權力,侵害人民的自由權利,持續如此將帶來民主崩壞。筆者認為民進黨欲強推反滲透法,讓行政單位將有權把手伸進司法。其無恥自甘墮落如此,何顏面對黨外時期的前輩,為了言論自由廢除形法100條,也葬送多年改革努力!

民主國家固然需要完善國安體制與立法,但應在各主要政黨、公民團體充分討論下形成共識,始能完善民主防衛機制;在欠缺政黨及社會共識下,若倉促立法恐未有效防範境外勢力滲透,而內部堡壘卻已先行坍塌,豈能不謹慎!

違憲與反民主就是蔡英文這一任來的「唯一政績」!蔡政府為了選舉,要轉移文青治國執政無能,極權暴政強行通過諸多惡法,兩岸關係倒退,民生凋敝、經濟蕭條的焦點。如今又荒腔走板操作《反滲透法》修惡,然道要台灣重回戒嚴時期,箝制人民言論思想自由的時代,民進黨將自食惡果!

*作者為前國防大學戰略講座 教育研究者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