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國際審查》蔡英文人權期中考 「保障不用一步到位,但絕對禁止倒退」

2017-01-0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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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黃怡碧指出,台灣也很缺乏具人權意涵的統計,具有「多重弱勢」身份的民眾所面對的處境就容易被忽略,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又例跨性別族群的處境,民間團體「性別不明關懷協會」曾指出,台灣有近3分之1的跨性別族群曾嘗試自殺,但沒有這樣的統計,這個問題也沒有獲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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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人權議題跟原民沒關係?」 原團將赴審查會發聲

國際專家在議題清單列出許多有關原住民的議題,包括蘭嶼核廢料、如何提升執法人員對原住民文化的意識、如何落實《原住民基本法》等。「LIMA台灣原住民青年團」創辦人Tuhi Martukaw指出,原住民團體將到每個審查會場次發言,因為「那一個人權議題與原住民沒有關係?」每個人權議題都與原住民相關。

LIMA台灣原住民青年團團長洪簡廷卉Tuhi Martukaw30日出席「原住民的轉型正義」學術研討會。(顏麟宇攝)
Tuhi Martukaw指出,原住民團體將到每個審查會場次發言,因為「那一個人權議題與原住民沒有關係?」每個人權議題都與原住民相關。(資料照,顏麟宇攝)

Tuhi Martukaw指出,國際審查機制和後續的落實追蹤會議讓原住民團體有機會同時和多個部會的官員溝通,因為原住民的議題不只與原民會有關,而需要跨部會配合,才能解決;但比較可惜的是,許多部會對我國已簽署《兩公約》並制定《兩公約施行法》將公約內國法化的事實認識不清,而會有官員在回應原住民團提出審查委員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時,批評審查專家「干涉內政」。

她指出,內國法化即代表公約的規範有法律效力,且高於一般法,她期待有更多法院在判決中引用《兩公約》的判例,確認公約的效力。

小英承諾設「國家人權委員會」 將列重點關注項目

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議題清單中,審查委員將總統蔡英文在2015年世界人權日承諾當選後將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作為台灣國家人權機構的政策列為首要關注項目,將在審查會上詢問政府官員,是否已經通過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組織法,或者有成立其他形式的國家人權機構的做法。

時任台權會會長的黃文雄自1998年起就與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黃默等人結合民間團體,倡議台灣成立符合聯合國《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機構,即完全獨立、具調查權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以統籌人權事務。蔡英文在2015年的世界人權日作出明確承諾,不過她上任之今尚未對這個議題作出定奪。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呂文忠12月30日指出,由新政府任命的第4屆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12月29日首次開會,會中也有委員提及此議題,不過,在7月份新政府上台後由第3屆委員召開的會議中,委員們已就3方案表決,在總統府下設置類似中研院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獲得最多支持,其次是設於監察院下,強化監察院為國家人權機構,最後才是設立完全獨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這個結論已呈報總統考量,第4屆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的委員並未做出新決議。

呂文忠說,關於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規劃,目前總統「仍在研議中」。

此外,列為《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議題清單首要項目的,則是蔡英文承諾推動的轉型正義,《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審查委員也將詢問官員,在台灣長達38年的戒嚴時期有許多人無故失蹤,國家為這些受害者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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