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會下台嗎?誰能當白宮接班人?關於美國總統世紀彈劾案,你需要知道的7件事!

2019-12-1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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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眾議院18日表決通過兩項彈劾條款(罪名),正式彈劾總統川普,使川普成為史上第三位被眾議院彈劾、進入參院「審判」階段的美國總統。《風傳媒》為您解答關於彈劾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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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麼樣的美國總統會被彈劾?

美國總統川普。(美聯社)
美國總統川普。(美聯社)

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總統「犯下叛國罪、收受賄賂罪、重罪或不檢行為(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時,國會可在任期未滿前啟動彈劾。「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源自英美法系傳統,這是國會數百年來罷免王室官員時所引用的罪名,意味著政府高級官員濫用權力。

這種「罪」不一定要違反刑法,但它是「政治性的」、「可構成彈劾的」。1788年,美國憲法起草人之一、開國元勛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在該國重要政治文獻《聯邦黨人文集》(Federalist Papers)中,將「可彈劾的罪」(impeachable crimes)定義為「公職人員濫用或侵犯公共信任的不當行為」。漢密爾頓認為,這種「罪」具有政治性,且會立即對社會造成傷害。

但矛盾之處在於,美國憲法並沒有給予「重罪或不檢行為」一個具體定義,這使得國會探討總統彈劾案時,除了訴諸憲法分析,也可能從政治意願來決定。

Q.彈劾程序為何?

美國總統彈劾流程圖(美聯社、風傳媒製圖)
美國總統彈劾流程圖(美聯社、風傳媒製圖)

在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宣布對總統川普啟動正式彈劾調查後,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根據調查結果起草彈劾條款(articles of impeachment),交由眾議院全院表決。若眾議院以簡單多數決通過彈劾總統,那麼眾議院的彈劾流程就完整跑完了,接著須由參議院決定是否將總統解職。

參議院會進行審判,以表決方式決定是否要將總統解職。屆時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將主持審判,參議員如同「陪審團」投下贊同或反對,100席中須至少67席(2/3門檻)贊同總統有罪,彈劾案才算過關,總統立刻被免職。

Q.歷來曾有美國總統被彈劾嗎?

美國總統彈劾史:強森、尼克森、柯林頓、川普四位美國總統比一比。(風傳媒製圖)
美國總統彈劾史:強森、尼克森、柯林頓、川普四位美國總統比一比。(風傳媒製圖)

僅有兩名前總統、一名現任總統──1868年的強森(Andrew Johnson)、1998年的柯林頓(Bill Clinton)和2019年的川普──經聯邦眾議院表決後彈劾,強森、柯林頓最終都在參議院審判期間逃過解職命運,並完成了任期。尼克森(Richard M. Nixon)於1974年辭職,避開眾議院的彈劾審判。至於川普是否會被解職,要等待2020年參議院審判結果揭曉。

Q.美國民眾支持彈劾川普嗎?

美國支持川普應遭彈劾、解職的民調變化趨勢。(風傳媒製圖)
美國支持川普應遭彈劾、解職的民調變化趨勢。(風傳媒製圖)

贊成與反對彈劾川普的受訪者大約在伯仲之間,根據民調機構《FiveThirtyEight》,反對彈劾的民眾在「烏克蘭門」甫爆發時佔多數,但隨著眾議院聽證會召開,支持彈劾的比例後來居上,但到了眾議院彈劾表決前夕,支持與不支持彈劾兩大陣營又呈現相差僅1至2個百分點的拉鋸戰。

Q.什麼是參議院審判?川普下台的機率高嗎?

美國聯邦參議院、眾議院席次分布與彈劾門檻。(風傳媒製圖)
美國聯邦參議院、眾議院席次分布與彈劾門檻。(風傳媒製圖)

美國憲法授權眾議院「擁有彈劾的唯一權力」,參議院則被賦予做同樣彈劾嘗試的權力,展開參議院審判,參議員須坐鎮監證,並投票決定彈劾有罪判決是否通過。若通過,總統將自動解職,參議院可進一步禁止被告將來再任公職。

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則須主持其審判,確保審判過程完全遵守預定的規則,如果審判期間的任何表決出現相同票數,現任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將擁有最終決定權。

由於民主黨佔眾議院多數席次,因此本次彈劾案能在眾議院通過。但是彈劾案基本上篤定在參議院遭封殺,因為參議院目前支持共和黨、民主黨的席次分別為53與47,因此至少要有20名共和黨籍參議員倒戈,才有可能讓川普下台;目前看來,這是不可能的任務。以川普絕不認輸的性格來看,他也不太可能在眾議院或參議院表決之前主動辭職。

Q.川普如果下台,誰會入主白宮?

美國副總統彭斯24日在華府為智庫威爾遜中心(Wilson Center)首屆馬勒克公共服務領袖講座致詞。(美聯社)
美國副總統彭斯。(美聯社)

若在下屆總統大選之前,川普被聯邦參議院認定有罪,遭彈劾下台,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將繼任總統,直到川普剩下的任期結束,也就是2021年1月20日。依美國憲法規定,彭斯繼任之後還可以競選總統兩次。美國自1789年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當選總統以來,共有9位副總統未經選舉就直接繼承大位,絕大多數是因為前任總統在任內過世(病故或遇刺);只有1974年的福特(Gerald Ford)是因為總統辭職而繼任,那位辭職的總統就是尼克森。

Q.台灣可以彈劾總統嗎?

中華民國憲法也有立定制衡總統的彈劾規範:由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四分之三出席,參與辯論人三分之二同意),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外國憲法通常以違憲、叛國罪等重大罪狀,作為彈劾總統之理由,然而我國憲法對此並無明文規定,因此彈劾與否留給立法部門、司法部門來做政治與法治上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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