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山專欄:拚大選竊國買票經濟學

2019-12-1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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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直接式福利措施事項」的最核心作法,就是藉用公共政策的調適扭變,逕用「移轉性支出」名目手段,直接給現金鈔票予以個體家戶與個人,即社會上手中持有選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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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撒幣勝選領導人越趨平庸化惡劣化

當然這次兩大總統參選人競爭大撒幣,固然有其大環境背景之存在,在全世界處於「民粹主義」勢燄炙盛時代,正大膽竊取全民納稅人繳交公款「公然大方」包裝成為「福國利民政策」名目「大撒幣收買民心選票」,而懂得操作的參選人,果然也在「大多數善良無知的諸多選民盲目支持下」,都能順利博取票投而勝選。以致1990年代以降,甚至於連一些號稱老牌最先進國家社會,也都不免淪陷在這種「絕對不文明不理性的污臭陷阱中」,馴至每一個現代「越是民主政治國家」的歐美社會,幾乎也都祇能選出「越來越不像樣的」國家領導人,而競相慨歎。

被大肆用為競選大撒幣手段的「轉移性支出」,在號稱自由民主政治發展不過兩百年歷史上,在許多西方先進國家財政支出的占比,一直屬於偏小的支出類項,惟自二戰之後的1950年代以來,其占比份額才開始出現明顯「量的跳躍」變化。

「轉移性支出」特別是其中對國民福利性的直接補助支出,占國家財政支出的份額才從10%不到水準向上增大,若干社會福利國家則更占財政支出一半以上。

肆意大撒幣必讓臺灣淪為典型「經濟侏儒弱國」

從制度經濟學角度看,任何國家經濟治理戰略的公共支出組合,通常都應該把「直接福利措施」移轉性支出,匡限在20%以下,俾免肇致國家經濟「羸弱不振」。

做為持續審視臺灣經濟發展成長歷程之中治國政策演進狀況的制度經濟學家,個人過去曾經不太理解:為何兩蔣治國時代,總是嚴限社會福利支出「祇占9%,最高不逾15%」的規矩何來?甚且做為長達40年國家財政秩序維繫的「潛規則」,乃至做為守護國家財政紀律的「標竿」?

年事漸長通達博參世界經濟發展驗證結果得知:凡是能夠管控在20%以內的,才有可能成就為經濟強國,成為世界級大市場的競爭力國家;其逾越20%上限值的國家社會,則或可以成其為「社會福利大國」,也必然祇是「經濟侏儒弱國」。

臺灣經濟發展歷程,到李登輝「黑金」掌政,大幅左傾採行「民粹治國」政策,社會福利支出開始突破15%上限而翻越20%,陳水扁「鎖國」政權更超過30%,到了馬英九「怯志治國」,則更將社會福利支出占比挺進到46.6%的危殆水準,以致使得過去30年時間,臺灣總體經濟力越來越羸弱乏力,經濟魅力轉暗淡,對外競爭力頹退;究其根柢癥結,自是宏觀經濟構面的致命性缺失所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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