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淺談低壓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節費效益及其選擇參考

2016-12-20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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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用戶要選哪一種才最划算?其實自己動手算算即可略知一二;如我現居處當期共2個月之用電度數為1,468度(如下圖2),以表2方式計算之,9~10月共用電1,468度,故當期應計電費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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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元×(120度×2)+2.1元×[(330度-120度)×2]+2.89元×[(500度-330度)×2)] +3.79元×[(700度-500度)×2)]+4.42元×[(734度-700度)×2)]=4,072.36元。

因其還要加上住戶分攤之公共電費,如電梯、民生用水馬達及地下停車場設備等(每月約150~250元不等),方才會與台電網站查詢系統之金額一致。為了方便計算及現實實際用電需求考量,以一般雙薪家庭8:00~9:00前到公司、且以就學小朋友須7:40前到校,故於尖峰時段(即星期一到五白天7:30~晚上22:30)均在外較多,若改採用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2段式)以表3重新計算之,其電費推估為每戶每月75元之基本電費,2個月共用1,468度,平均每月約用734度;若全以尖峰流動電費每度單價4.01元計算之,則每月恐高達3,018元之電費;比原有計費方式高出約1.3倍。但若細想用電行為及其時間點,以我家為例,常於晚上22:30後才一起洗衣服,準備明天便當,小看一下電視、手機充電、亂開冰箱吃東西,天氣太冷或太熱時開空調睡覺,衣服不夠乾請除濕機幫忙;當然有回家才會開燈及用電。故前一陣子平面及各大新聞媒體報導聲稱此為夜貓族福音,應確實有其依據,這或許也是熱心網友為何會到處大家告訴大家晚上十點半之後洗衣服、吹冷氣才省電的原因吧。

倘若如我輩有冒險精神真想試改用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的話,唯一風險應則是需1年後才能再改回原有的計費方式,故還是建議一般家庭用電規模小,主要用電時間多在晚間10點半以前的用戶,除非用電量大至每月超過1,000度(不超過2,000度)、且可將多數用電行為轉移至晚間10點半後,否則申請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恐還是不太划算。與其這樣節省、冒險犯難,不如到大賣場、公有圖書館等處多走動,吹吹免費冷氣,這樣更省。所以,不要再以為半夜洗衣服,開空調,上網打怪就可以省電費,反而犧牲睡眠時間(熬夜洗衣服,被空調吹到感冒,打怪打到忘記上班上學),對健康反而不好。更重要的是,沒有申請改為時間電價的話,這樣做並不會省到錢(還是趕快改回正常作息時間吧,老婆&妹妹!)。

 

表5:現行時間電價(2段式) (作者提供)
表5:現行時間電價(2段式) (作者提供)

 

台電網站當期電價查詢系統 (作者提供)
 

 

台電網站當期電價查詢系統 (作者提供)
台電網站當期電價查詢系統 (作者提供)

當然,省電要治本的話,我個人還是建議可參考台電及政府相關網站(如圖3&4),均有較為詳細的方式與成功案例可供參考,切勿再相信網傳流言,傷身又傷心,得不償失呀。

台電與經濟部能源局網站相關節能小撇步 (作者提供)
 
台電與經濟部能源局網站相關節能小撇步 (作者提供)
台電與經濟部能源局網站相關節能小撇步 (作者提供)

 

*作者為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副工程師、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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