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淺談低壓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節費效益及其選擇參考

2016-12-20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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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認為,一般家庭用電規模小,主要用電時間多在晚間10點半以前的用戶,申請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恐還是不太划算。 (資料照,陳明仁攝)

作者認為,一般家庭用電規模小,主要用電時間多在晚間10點半以前的用戶,申請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恐還是不太划算。 (資料照,陳明仁攝)

這幾天有幸在網路上拜讀了台電月刊,其中在電力與生活單元中提到了10月1日公佈的「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其主要是針對一般家庭和小型商店而設計,使一般民眾可以有更多的電價方案可以選擇;突然想到老婆大人之前跟我提及媽媽團LINE群組上曾到處流傳「晚上十點半以後再洗衣服、吹冷氣」,意即利用電價離峰時間用電等文,身為廣大貧苦能源用戶如我,決定試算一下自家的最佳經濟效益,亦期能與大家分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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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查台電公司官網後了解,一般住宅用戶的電價計算方式確實已有「時間電價」選項;而台電為何需要訂定這樣的計費方式,不以總量計價,其原因追朔起來,主要還是發電成本的考量,時間電價的誕生則是為了藉由調節用戶端電力需求量方式,改善電力系統的負載型態,提升電力機組的運轉效率,以達到降低電力系統總發電成本之目的。這樣的說明或許很難讓人理解,舉例汽車達人龐德哥說過:踩油門時不要急踩急煞,保持各檔位處於引擎最佳效率轉速,約2,000~2,500rpm(即維持引擎一定轉速),就能達到省油最好效果。簡單的說,若台電能把所有發電機組常時維持在一定比例,將是其最佳經濟成本。但用電需求並不易事先預期,故發電的調度也只能隨機應變,因此時間電價的誕生,也就是利用尖峰和離峰時段的電價計費不同,促使能源用戶端逐步改變其用電習慣。

多數一般家庭均使用傳統機械式電表,該表只會記錄總用電量,無法辨識用電時間,故「晚上洗衣服、吹冷氣,省不了半毛錢」。但如果真的想嘗試「時間電價」,也可以主動向台電申請改裝電子式電表,且不須額外之費用,惟一但選定此計費方式之後1年內不能再改回「非時間電價」。台電表示,目前高壓工業用戶共2.4萬戶已裝設智慧電表,而低壓則有35萬戶小工廠、小商家裝設電子式電表,占整體用電量約近60%。目前高壓以上用戶已一律適用時間電價,低壓及表燈用戶(主要為住宅、小商店)於生活作息、營業所需、缺乏專人管理等,移轉用電彈性較低,且非時間非營業電價受政府照顧民生政策而相對低廉,致使一般住家用戶選擇時間電價之意願不高。

如上所述,機械式電表無法記錄不同時段用電量,電子式電表則可記錄不同時段用電量,但不具通訊功能,仍須仰賴人員抄表;而智慧電表則可直接回傳用電訊息,現在多數連鎖商店均有裝設。又經台電分析其供電系統尖峰負載有超過50%來自於低壓用戶(請見下表1),而非用電量較大的高壓大用戶,故低壓電價的多元化策略,讓小用戶亦同參與抑低尖峰負載,喚起一般民眾對供電可能不足之危機意識,為台電及政府當務之急。

表1:低壓用戶於供電尖峰負載趨勢占比 (作者提供)
表1:低壓用戶於供電尖峰負載趨勢占比 (作者提供)

重點來了,我們一般普通住家並不是用「時間電價」,而是使用「表燈非營業電價」,新式電價台電於今年4月1日(不是開玩笑的)起實施,其算法很簡單,就是適用電價(度/元)乘以用電度數,用電度數則分成6種等級,並實施季節電價,就是再分為夏月和非夏月之使用時段,夏月是從6月1日至9月30日,其餘時期則為非夏月(如下表2);而台電也很貼心的提供了試算服務及窗口(網頁及APP試算評估服務,如下圖1)。

表2:表燈非營業電價各級費率 (作者提供)
表2:表燈非營業電價各級費率 (作者提供)
表燈非營業電價改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試算 (作者提供)
 

 

表燈非營業電價改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試算 (作者提供)
表燈非營業電價改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試算 (作者提供)

 

先前提到的「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其計費方式則略有不同;除了按戶收取每月固定費用75元外,無需訂定契約容量及計算契約容量費用(與表5不同),但為了引導民眾節約用電,故在每月總度數超過2,000度的部分,每度加收電費0.91元,使每月用電超過一定度數的部分,負擔多一點電費,以抑低用電總量,強化節能功效。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於10月1日推出後,一般住宅、小商店用戶共有4種電價可選擇,包括累進電價(即表燈非營業電價)、現行2段式時間電價(如下表5)、以及新增之住商型簡易2段式時間電價(如下表3)、3段式時間電價(如下表4)。

 

表3 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2段式)

表3: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2段式) (作者提供)

 

表4 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3段式) (作者提供)
表4 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3段式) (作者提供)

至於用戶要選哪一種才最划算?其實自己動手算算即可略知一二;如我現居處當期共2個月之用電度數為1,468度(如下圖2),以表2方式計算之,9~10月共用電1,468度,故當期應計電費為:

1.63元×(120度×2)+2.1元×[(330度-120度)×2]+2.89元×[(500度-330度)×2)] +3.79元×[(700度-500度)×2)]+4.42元×[(734度-700度)×2)]=4,072.36元。

因其還要加上住戶分攤之公共電費,如電梯、民生用水馬達及地下停車場設備等(每月約150~250元不等),方才會與台電網站查詢系統之金額一致。為了方便計算及現實實際用電需求考量,以一般雙薪家庭8:00~9:00前到公司、且以就學小朋友須7:40前到校,故於尖峰時段(即星期一到五白天7:30~晚上22:30)均在外較多,若改採用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2段式)以表3重新計算之,其電費推估為每戶每月75元之基本電費,2個月共用1,468度,平均每月約用734度;若全以尖峰流動電費每度單價4.01元計算之,則每月恐高達3,018元之電費;比原有計費方式高出約1.3倍。但若細想用電行為及其時間點,以我家為例,常於晚上22:30後才一起洗衣服,準備明天便當,小看一下電視、手機充電、亂開冰箱吃東西,天氣太冷或太熱時開空調睡覺,衣服不夠乾請除濕機幫忙;當然有回家才會開燈及用電。故前一陣子平面及各大新聞媒體報導聲稱此為夜貓族福音,應確實有其依據,這或許也是熱心網友為何會到處大家告訴大家晚上十點半之後洗衣服、吹冷氣才省電的原因吧。

倘若如我輩有冒險精神真想試改用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的話,唯一風險應則是需1年後才能再改回原有的計費方式,故還是建議一般家庭用電規模小,主要用電時間多在晚間10點半以前的用戶,除非用電量大至每月超過1,000度(不超過2,000度)、且可將多數用電行為轉移至晚間10點半後,否則申請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恐還是不太划算。與其這樣節省、冒險犯難,不如到大賣場、公有圖書館等處多走動,吹吹免費冷氣,這樣更省。所以,不要再以為半夜洗衣服,開空調,上網打怪就可以省電費,反而犧牲睡眠時間(熬夜洗衣服,被空調吹到感冒,打怪打到忘記上班上學),對健康反而不好。更重要的是,沒有申請改為時間電價的話,這樣做並不會省到錢(還是趕快改回正常作息時間吧,老婆&妹妹!)。

 

表5:現行時間電價(2段式) (作者提供)
表5:現行時間電價(2段式) (作者提供)

 

台電網站當期電價查詢系統 (作者提供)
 

 

台電網站當期電價查詢系統 (作者提供)
台電網站當期電價查詢系統 (作者提供)

當然,省電要治本的話,我個人還是建議可參考台電及政府相關網站(如圖3&4),均有較為詳細的方式與成功案例可供參考,切勿再相信網傳流言,傷身又傷心,得不償失呀。

台電與經濟部能源局網站相關節能小撇步 (作者提供)
 
台電與經濟部能源局網站相關節能小撇步 (作者提供)
台電與經濟部能源局網站相關節能小撇步 (作者提供)

 

*作者為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副工程師、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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