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敬思觀點:國家融資保證─推動離岸風電融資的下一個賭注

2019-12-03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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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有其特定功能,但是否應設立得視情況及條件而定,借鏡先進國家經驗當然沒錯,但問題在於這類機構多屬於官股行庫或官方控股的類金融機構,由於台灣官場長久以來的酬庸文化,官方金融機構負責人多為皇親國戚、政黨人士或學術型學者,嚴重欠缺金融實務專業,台杉投資管理顧問公司和眾多公股行庫董總的任用就是明顯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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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知道政府主其事者到底對ECA和外國輸出入銀行運作了解多少?未來台灣離岸風電零組件如果打算外銷全世界時,請問政府是否要仿效外國輸出入銀行的規定,自製率須達一定水準(通常80%左右)才提供保證?別忘了,外國離岸風電設備商是不可能移轉風電核心系統設備及重要零組件給台灣的,等到七折八扣以後,剩下的「真正本地」離岸風電零組件與塗料還有多大金額符合最低自製率,將是個有趣的問題。

政府先捫心自問:台灣是否已具備足夠條件設立國家融資保證機制?

配合國家政策,早年提供重大建設資金有相當貢獻的機構包括交通銀行(已併入兆豐銀行)、民營化前的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及台灣工業銀行,但這三家的角色主要在扮演投資者,兼做的專案融資基本上多屬Corporate Finance聯貸案,少數國銀在國防部或其他政府部門採購案採用很粗糙架構的無追索權專案融資。但它們與國外信貸機構(Export Credit Agency)或輸出入銀行角色截然不同,這些國銀的考量純粹基於投資者角度及本土化思考,未達國際專業水準且易受政治力左右,因而經常弊端叢生、壞帳連連。

台灣的中國輸出入銀行則侷限於有限資本,未能真正發揮功效,除輸出保險及少數ECA業務外,功能仍類似商業銀行角色。

國家融資保證可提升國外大型基礎建設或跨國併購融資商機?

國銀在海外幾乎完全缺乏國際競爭力,作生意只靠房地產貸款及一般聯貸,唯一利器就是削價競爭。在海外的其他缺點還包括心態與作業程序過於本土化、風險管理制度老舊、授信評估能力差、專業水準不足,無法與歐美及不少東南亞國家的銀行相比。同時,國銀人員在公司治理認知流於形式,很容易「入境隨俗」在貪腐盛行的國家誤採地雷;對透明度不高的新興市場了解與評估也不夠深入,因此即使設立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也很難從專業角度評估國外的大型基礎建設融資案,至於跨國併購融資或其他大型結構式融資(Structure Financing)那就甭想了。

20191126-立委余天於26日舉行競選總部成立晚會,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出席。(盧逸峰攝)
前行政院長游錫堃2002年推出的「兩兆雙星」,成了了「兩兆傷心」產業。(盧逸峰攝)

中小企業保證基金「成功經驗」足以作為樣板?

近年來,政府不斷以國銀對中小企業每年放款餘額及年增率增加多少作為「成功經驗」例證,可能有些人會因此認為以台灣中小企業保證基金的成功經驗,設立國家融資機制一定是駕輕就熟,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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