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藝術基本上是傳統社會產物,有其滋長的環境因素,當今社會要培養專業戲曲人才並不容易,因為大環境改變,社會大眾逐漸脫離了悠閒、緩慢的生活步調,參與社區表演的興趣也已改變,或悠揚或熱鬧的樂聲變成了民俗噪音,需要長期演練的傳統藝術存活困難,維護亦大不易。然而,傳統藝術充滿民眾的歷史記憶與鄉土情感,必須予以維護,傳藝中心園區的設立正是其中最具體的方法之一。
傳藝中心園區不是一般藝文空間或電影院,其角色功能與核心業務具體而明顯。以表演藝術來說,戲曲、歌舞的保存內容絕不只是行頭、道具、樂器、樂(舞)譜與劇本,影像、圖片資料,而是永遠有活生生的「人」表演。傳藝中心利用園區的景觀環境與劇場、戲臺,全力做好保存、研究、呈現與人材培育,並讓觀眾進入展演情境。顧好傳藝根本的同時,提供民間表演團體、藝術家、民眾培養靈感的寶庫,以及「創作」、「創新」的元素,本末分明、脈絡清楚。此乃傳藝中心責無旁貸的時代任務,一般行政單位、遊樂場或營利團體很難達成這項指標。
傳藝中心本業在此,芝山岩的劇場除了作為所屬國光劇團或國樂團表演場地,無論以什麼面目出現,都與傳藝中心無太大關係。從土地取得,到擴大家業,興建台戲中心,文化部與傳藝中心處理過程非常粗糙。文化部如果要使用這塊基地,應從更寬廣的藝文角度作規劃,而不是任其自我膨脹,若是為讓全國劇團有更多演出機會,為何又放棄宜蘭園區的大表演廳?若非蓋劇場不可,就宜以舞蹈與當代表演優先,這不也是文化部的重要業務?
傳藝中心高層心有旁騖才會眼高手低,從冬山河落跑來芝山岩當寓公,同時發射迷霧彈,設了台戲中心,再把業務全部清理出去,分成前後台管理一包、節目製作一包,由太和藝術製作公司和周凱劇場基金會承包。中央、地方公部門根據促參法,把部分業務委外經營,其比例與內容視公部門屬性而定。以傳藝中心而言,停車場、商店街、餐飲委外有其必要,倘若連經營主體都要一併釋出,就如戲臺上演出的養父母「為著十萬元」把養女推向煙花或嫁給她不愛的人。傳藝中心行徑如此乖張,令人不解。
芝山岩的台戲中心生米已煮成熟飯,如何處理?最簡便的作法是把它的組織扁平化,精簡委外人力,只做場地管理,大小劇院檔期除國光、國樂團,完全開放表演團體申請演出,業務主管轉為文化部藝術發展司,或委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非營利團體管理,由專家組織委員會擬定場地租借條例,審議演出節目,所呈現的除傳統戲曲,也包括現代戲劇以及實驗劇。這時台戲中心的「戲曲」如同二十世紀前期日本所謂「戲曲」,本質上也涵蓋了現代。
文化部應對外公佈傳藝園區營運以來的委外比例,並作檢討。傳藝中心大本營必須「回師」冬山河畔,園區作為傳統藝術的天公壇,偶爾上京視察國光劇團及國樂團業務。在委外契約結束前,先以目前保留的場館空間作為「復興基地」,強化園區內的展演內容以及圖書館、資料庫功能。傳藝中心在台北的台灣音樂館,源起於一九八○年代政府計畫成立的民族音樂中心,後因民音中心與傳藝中心功能重疊及其他因素,原計畫停擺,改以台灣音樂館型態隸屬傳藝中心,館址設在台北。這幾年傳藝主力北移,音樂館的蒐藏,正好給傳藝高層弱化園區圖書館的藉口,肥了櫻桃,瘦了芭蕉,方便台北客,苦了異鄉人。傳藝中心回歸宜蘭園區後,原來的圖書館與資料庫的營運交由台灣音樂館負責,一來整合宜蘭、台北兩處的圖書及數位資料,也仍讓組織人力發揮最大功能。傳藝中心如能健全發展,研究傳統戲曲、音樂、歌舞的學者、學生與藝術家、民眾就非來宜蘭不可,這才能真正落實前部長所謂的「華文世界戲曲藝術必訪的碼頭」。
台戲中心年輕小將奉行傳藝高層的宏偉計劃,個個摩拳擦掌,準備大顯身手,近期推出「創意競演」,分小表演廳、大表演廳兩組,小表演廳參賽的有三個布袋戲劇團,大表演廳組包括現代京劇以及三個實驗性歌仔戲,均聘請評審,進行評分,整個行政作業由這些召募進來的新人手主導。為了達到主辦單位所揭示的目標,參賽者刻意創新、跨界或選擇熱門議題(如同志)的意圖也很明顯,還加上特殊、悚動的標題(如迷幻歌仔戲、搖滾歌仔戲、當代戲曲劇場)。
11月26日晚上我去大表演廳組欣賞四個劇團的演出,感受年輕小將的熱情與努力,參與表演的劇團俱具特色,戲也算好看。舉辦「創意競演」鼓勵年輕人參與傳統藝術,發揮創意,進行跨界演出,表現更豐富多元的戲曲形式,也非常有必要。不過,類似計畫,文化部、國藝會、兩廳院、各地文化局或民間基金會都可以做,特別是台北市立社教館的「大稻埕戲苑」,以小博大,數年來已作出成績。傳藝中心有必要捨棄原有的園區,以重兵在芝山岩設台戲中心開闢新業務?
傳統藝術的薪傳需要一代新人換舊人,所謂「創作」、「創新」的部份是當代藝術的重要支流,是傳統藝術本身的下游或附加價值,世俗所定義的戲曲創新,不是傳藝中心最重要的任務。那麼,傳藝中心豈不是沒事可做了?不然!文化部可趁此機會重新檢視傳藝中心業務,是否應與文化資產局整合,作專業分工。文資局目前肩負全國文化資產指定、保存,業務範圍從有形的古蹟、歷史建築、遺址、古物,到民俗、傳統藝術,還包括水下文化資產,業務負荷沉重,應該集中在主管有形及水下文資,以及文資指定及登錄,其餘傳統藝術的展演、保存、傳承及研究回歸傳藝中心。
傳藝中心所屬豫劇團成立於一九五三年,是以河南官話表演河南梆子的劇團,當初為何能成為國家扶植的劇團,除了威權時期執政者個人偏好,或為了照顧河南籍老兵而成立康樂隊,實找不出其他理由。雖然「出身」有問題,畢竟已經成立了六十多個年頭,也培養不少優秀演出人才,驟然解散並不合理,最好的方法是讓它進一步強化體質,提高演出能量與競爭力,重新定位,但不必刻意標榜台灣鄉土劇,或經常邀請非戲曲領域的各行各業菁英來編導新題材、新風格的劇目,以證明存在價值與政治正確。文化部如非要有個實質的台灣戲曲中心不可,那麼重心就放在豫劇園區,藉以帶動南部市縣戲曲風氣。
傳藝中心北遷事件明顯反映浮誇的官僚體系,以及高級官員、文化菁英的大都會情結,可惜乏人關注,將另為文探討。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