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承恩專欄:啟動國際人權調查港警暴力

2019-11-23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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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暴徒,只有暴政」vs.「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具體而微地展現了一個城市的兩種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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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從任何標準來看,香港警察暴力都嚴重侵害人權。問題是,當香港內部不論監警會或獨立調查委員會已走入死結,有什麼國際機制可以處理警察暴力問題?

有識之士的倡議包括向海牙的國際法庭或國際刑事法院起訴、設立亞洲人權法院審理,或設立公民參與的調查法庭。在現行法制下,這些倡議不易實現。反而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 Human Rights Council)的調查機制,例如針對以色列在加薩對巴勒斯坦和平示威群眾鎮壓的調查。

二○一八年,巴勒斯坦民間發起「返鄉大遊行」(Great March of Return)運動,以實現聯合國決議認定巴勒斯坦難民所擁有的返鄉權,並抗議以色列於其土地上的築牆封鎖。當時以色列軍警對遊行者施以重手,造成一八九人死亡,其中包括孩童、身障者、記者與醫護人員,大多數是受實彈射擊而死;並造成六千餘人受傷,很多是因以色列狙擊手的實彈射擊,其中一二二人必須截肢,包括二十位孩童。

2018年8月31日,巴勒斯坦抗議的加薩市民躲避以色列軍方的催淚瓦斯。(AP)
2018年8月31日,巴勒斯坦抗議的加薩市民躲避以色列軍方的催淚瓦斯。(AP)

以色列的強力鎮壓引起多國眾怒,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於四十七個會員國中,經二十九國贊成獲得通過,美國、澳洲反對,另十四國棄權。委員會由三名專家組成,由於以色列的反對,無法進行在地調查,但進行了三百多次證人訪談,並分析各方提供的八千多份文件。委員會基於這些可信證據,認定以色列軍警對於並未直接參與抗爭、且未構成威脅的平民濫行殺害,應負國際人道法上的責任。

中國擋下調查新疆人權侵害提案

聯合國調查以色列可行,但類似調查中國在東突厥人權侵害的提案,被中國運用外交實力擋了下來,而且還運作包括穆斯林國家的六十餘國政府致函聯合國肯定中國的維穩作為。對於香港,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公開呼籲人權理事會調查警察暴力,遭中國強力要求不准她在會議中發言。

國際人權調查必有爭議,對當事國也沒有強制性,但至少是建立事實的第一步。普世公民社會,各國政府應持續於人權理事會提案,調查香港警察的人權侵害。

*本文原刊新新聞第1707期,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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