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部將收國有 台大教授:過去以黨治國自肥 現在改當房客剛好而已

2016-11-27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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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王泰生在台灣法學會2016年度法學會議發表論文-討論台灣社會如何以轉型正義的概念面對國家在威權時代的不正義作為-石秀娟攝
王泰升說,行憲後,依照轉型正義理念,國民黨使用日產房屋的合法性本應被否定,因為這是「過去合法、現在不正當」的。(石秀娟攝)

所有權從何而來? 學者:國民黨從沒當過所有權人

他進一步指出,行政院當時把包括日產的房地撥給國民黨,「並沒有把所有權也給國民黨」,國民黨日後把日產賣給第3人,表示它先取得所有權,「它如何取得所有權這件事在當時就是非法的,因為國民黨在《民法》上從來沒有當過所有權人」,今天當然要追究非法,「國民黨就這件事情是沒有話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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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泰升舉例指出,國民黨的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後來改組為中國廣播公司)接管位於台北市仁愛路3段的土地,中廣並沒有取得任何土地所有權的合法權源,卻在1958年取得所有權狀,1988年以私有地出售給他人。

王泰升表示,依法治原則,國家作為所有權人,可依照《民法》第767條請求塗銷中廣的所有權登記,如果有第3人善意取得土地所有權,國家可以向中廣追討不當利益,需透過法院進行訴訟程序,耗時相當長,為了即時、處理過去的不正義,可透過立法加速認定並做必要的處置,並顧及善意第3人的權益。

剛被否決分割減資案,NCC表示將收回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取自Google map)
王泰升舉例,國民黨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後改組為中廣)接管台北市仁愛路3段土地,並沒有取得任何土地所有權的合法權源,卻在1958年取得所有權狀,1988年以私有地出售給他人。(取自Google map)

仍有合法取得案例 「但在沒反對黨時代 真相仍待釐清」

國民黨在1968年從國有財產局購得其中華日報座落於松江路的土地。王泰升說,這個案例比較屬於國民黨「合法」取得所有權的例子,但是國有財產局讓受當時是沒有反對黨監督的威權時代,國民黨是否藉執政之便而自肥,真相仍待釐清,如果國有財產局對國民黨利益輸送,顯然也是「現在不正當」的作為,這項買賣的法律效力也應該被否決,從中獲利也應返還國家,「以示未來不可再犯錯。」

黨產會依據立法院通過的《不當黨產條例》處理國民黨的黨產。王泰升指出,立法機關的轉型正義立法也要經大法官審查,大法官審查時一定要體認轉型正義的精神,而過去遂行威權的政治集團,也可以對抗對它不正義作為的處置,但要依循憲政秩序,可提訴訟,但不能用暴力,「我們需要以民主法治來鞏固轉型以後的正義」,目的是「不要再有壓迫」,「不是換一個壓迫者,而是不要再有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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