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鉅原觀點:川普的太平洋夥伴協定(Trump Pacific Partnership)也是TPP

2016-11-28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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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完成談判並在紐西蘭正式簽署,但現在卻面臨川普上台後不認帳的危機。(資料照片,美聯社)

TPP完成談判並在紐西蘭正式簽署,但現在卻面臨川普上台後不認帳的危機。(資料照片,美聯社)

十二個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12)成員的領袖在十一月二十日於秘魯參加APEC時曾一致同意繼續推動自由貿易政策。然而就在隔天,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就宣佈在他就任後,即刻宣告美國將退出TPP。目前揣測TPP的未來,尚需等待川普團隊正式成型之後,觀察其政府內部如何協調,如何將競選時的政見與實際政策加以調整,以及國會山莊、意見領袖與各產業工會、勞工團體與農民組織之間如何角力,才能透露其中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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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雖一再以民粹口語喊出「美國優先」,但美國再度偉大亦包括其領導民主國家,使美國地位不至消失, 不是走回「不參預國際政治或經濟盟約的孤立主義與貿易保護主義」。所以他的外交政策,尚不至於自亞洲全盤退卻,而由中國取代(註一)。但是在策略方面,可能與歐巴馬政府有所區隔,本文先分析其他TPP國家已經發表的政策,以及其所可能的演變,探討TPP的未來。

從Trans Pacific Partnership 到Trump Pacific Partnership ?

在川普聲言美國將退出目前簽署的TPP之前,其他亞洲國家早有心理準備。其中安倍政府曾預估萬一美國國會在兩年內不批准TPP,日本準備與其他成員先行批准,完成國內立法手續,然後11個簽字國取得暫時協定(Provisional Agreement),將TPP最後一章第卅.五款中有關「一半成員佔全部GDP 85%」 (85% of the combined GDP of the original signatories in 2013)修正,即可先行成效。所以日本國會先行批准TPP「 with or without the U.S.」,日本政府這項意向也知會美國政府(註二)。

TPP除了貿易投資之外,尚有強烈的戰略意義,新加坡外長幾乎是對國務卿凱力當面指責美國不應退出TPP 。李顯龍總理訪美亦面告歐巴馬要推TPP,而馬來西亞總理則在安倍與川普見面前,要求安倍轉達類似訊息給新總統當選人。除了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之外、澳大利亞與紐西蘭亦類都採取此一立場。換言之,要有六個簽字國通過國內立法程式,TPP without US的機會可能性極大。如此一來,將提供川普政府足夠的時間去調整其政策。甚至一些國家也願意讓步,將這一條約部份條款修正,以符合川普的胃口而不再反對(這是紐西蘭總理John Key 講的), 成為Trump Pacific Partnership,簡寫起來,也是TPP。

川普偏好多個雙邊貿易協定

由於競選時大力攻擊TPP的關係,川普也說美國會與其他國家以簽訂雙邊取代多邊貿易協定。他認為雙邊協定總比多邊協定容易掌控,可將各國個個擊破而不必面臨多邊條約中集體討價還價,使美國受害。美國目前與二十國家簽有自由貿易協定,TPP成員中新加坡、秘魯、智利與美已簽有FTA。而加拿大與墨西哥則有北美貿易自由貿易協定(NAFTA) 。將來如因美國政黨輪替,改採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實在亦不為奇。因為在布希時代,就是以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為餌,誘導亟需與美簽訂FTA的國家,進行競標式的貿易自由化政策(Competitive Trade Liberalization),以及民主深化。布希時代完成包括美韓在內的自由貿易協定(USKO FTA),而原來邀請的泰國則摒除在外。如果要變成一對一與眾多貿易伙伴逐一談判, 其協定內容與標準, 會有個別差異,但是也和TPP結果差不多。 不過貿易自由化的速度, 因談判費時, 所以會慢下來。

英國與台灣被點名成為美國首批FTA簽訂的對象

川普的100天內,將會針對他十一月二十一日提出的六點要項進行一些不需國會批准行政措施。需要知會國會的是如果要依他所宣稱的進行雙邊貿易談判,而想運用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的行政權( executive prerogative) 進行貿易談判(註三),則他必須先將選定談判對象知會國會六十天後才能進行談判。對共和黨有高度影響力的智庫美國企業研究所(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AEI) 一位研究員Derek Scissors在選後數天即在AEI網站上點出有兩個最有意義的國家與美國談判FTA,最具指標性的戰略意義(註四)。

首先他指出英國脫歐之後,與歐盟談判任何貿易協定,關卡重重,前途未卜。英國首相梅伊( Teresa May) 急欲找尋一個出口,如果川普對梅伊首相投出橄欖枝,不但增進美英傳統友誼,也是把經濟整合跨越大西洋。至於台灣,他認為這一個選項正可充當向中國施壓的籌碼。Derek Scissors指出台灣對美國人的工作機會不造成威脅(There is No Job Threat),再者台灣是全球第二十五大經濟體,美國第十大貿易夥伴,國會對美台FTA的支持度必然很高(註六)。美國如與台灣簽訂FTA ,也可向亞洲各盟邦宣示美國不退出亞洲。此一論點與另外一個智庫川普派戰略專家的觀點完全一致(註五)。

雖然Scissors認為台灣是一個吵到沙啞的民主社會(raucous democracy),但他引用民眾反對與中國簽訂服貿的現象對台灣本身對簽訂FTA可能會持有複雜的感覺(mixed feelings)是過慮的。因為台灣朝野對加強與美國貿易關係,最沒爭議。而且如果未來川普政府願與台灣談判自由貿易協定,正符合我國的政策,更是政府夢寐以求之舉。此外有了美台FTA照樣可以參入未來的TPP,如同智利、秘魯、新加坡一樣將雙邊FTA納入在TPP大雨傘之內。管見以為政府宜主動積極、早日策劃,擬訂可能推上談判桌的議題(不只是開放美豬進口),做詳細評估,預做沙盤推演。政府官員更要做好應變準備包括與民眾溝通、充分說明。而非坐觀演變,等事到臨頭才倉惶披掛上陣,坐失國家利益。

*作者為紐約市大學經濟系教授

註一:亞洲基金會(Asian Foundation)每次新總統就任前都提出一份備忘給新總統。今年在 ”Asian Views on America’s Role in Asia” 十大意見書中,就請總統當選人川普不可從亞洲撤退,包括批准TPP,否則亞洲各國因經貿依賴中國,可能投靠中國去。

註二:這是 今年十月間歐巴馬總統經濟顧問Jason Furman回覆筆者的E-mail。

註三:在此一法律之下,談判簽字後的貿易條約或協定,國會只能進行 ”Yes”或 ”No” 的投票,而不能修正條約或協定本文。

註四:見 Derek Scissors “ The Art of the Trade Deal : Priorities for Policy”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Washington DC. November 2016

註五:見” US-Taiwan FTA: Likely economic Impact of A Free Trade Agreement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aiwan”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USITS Publication 3548 2002).  以及H.R.2918 — 112th Congress (2011-2012) 中 “ Expresses the sense of Congress that the goal of trade negotiations with Taiwan should be the negotiation of a free trade agreement.”

註六:參閱周 鉅原 “川普主政與美台關係初判” 想想論壇11 月 15,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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