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26條措施融合促統,西進台人到底有感無感?

2019-11-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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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26條措施,說明申請居住證的台灣人還很有限。(郭晉瑋攝)

北京推26條措施,說明申請居住證的台灣人還很有限。(郭晉瑋攝)

北京二十個中央部會公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二十六條措施」),與去年出台實施的「三十一條措施」一脈相承,重點放在提供台資企業與在陸台胞「同等待遇」,其中針對企業與個人的措施各十三條,具體呈現現階段北京惠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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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解台企在貿易戰下的壓力

為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包括: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5G、循環經濟項目、民航、主題公園、新興金融組織的投資建設,同等享受融資、貿易救濟、出口信用保險、進出口便利、行業標準制訂等政策,以及支持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示範點的建設。

為台胞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包括:在領事保護、交通出行、通信資費、購房資格、參與文體活動、職稱評審、台商子女分類招考等方面提供便利。

「二十六條措施」延續了「三十一條措施」大力吸引台資與台胞前往大陸發展的主旨,也明顯把三十一條「同等待遇、量身定制、收益廣泛」的特質進一步細化。

而這些措施在大選前出台,亦令外界猜測是否蘊含政治考量。尤其最引發台灣反彈的是第十四條:「台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雖然「旅行證件」定義模糊,並不等同於「護照」,從而避開了台灣人申領中國護照的適法性問題,但依然令不少人心存疑慮。

更多評論則從二十六條中嗅出了對台一國兩制先行的基調。相比三十一條的惠台,這次措施更有「誘台」的味道──為台資提供同等待遇既能緩解以出口為主導的台企在貿易戰下面臨的壓力,也提供更多制度紅利,譬如引導台資參與打造大陸5G產業體系。

大陸專家指出,台資在大陸獲得更多機遇,可以間接透過投資效應拉動兩岸貿易發展,緩解台灣對大陸長期的大額貿易順差。

但二十六條對現下真正生活在大陸的台灣人究竟有多實用?又是否提供了他們所需要的實惠與便利?事實上,不少人認為這一新出台的措施與切身關係並不大。

台胞從特殊外國人變特殊本國人

居住在北京的台灣文字工作者何遷表示:「說實在的,絕大多數便利,我都用不到。」他坦言自己是特殊案例──不在高校和企業就職,所以難以受惠於這次措施。

「因為二十六條主要還是瞄準高科技行業的專業人才,吸引在台灣院校有一定資歷的人才跳槽。再來就是讓台商可以與大陸銜接,鼓勵投資文創、承接市政工程項目等等。」何遷認為措施出台後,對產業界是具有吸引力的,「因為台灣市場的胃納就擺在那,公共工程有限,所以對建築、文創等行業來說,確實創造了新的空間。」

但何遷並不認為北京希望透過二十六條實現太多政治目標。「其實台灣人來了也都是悶聲發大財,他們回台灣也未必就會支持統一。當然大陸在乎的也不是這個──大陸比較想滴水穿石,形成某種口碑效應。」他認為北京目前的態度是放諸長遠,單方面用一整套的「制度銜接」啟動統一工程。

「因為大陸經濟活動還是圍繞體制分配,你申請政府案子或者科研分配,都需要規則。之前三十年裡,每個省市對規則的執行參差不齊,這次至少讓大部分事情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供一個制度性入口。」何遷說。   

他更指出,大陸對定位台灣人的思維軸線從三十一條開始已在單方面轉化──「過去台胞是『外國人』裡的特殊一類,現在變成本國人中的特殊一類。」

人在大陸發展,潛規則是要守政治規矩。「過去多少會容忍你的張揚言論或者政治表現。現在是合則來不合則去,來了你至少要是個『愛國者』。」何遷指出:「因為很多利好都要先拿居住證再享受,那其實也是一種更高程度的認同要求。」

中共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出席兩岸企業家紫金峰會講話時提到才出枱的惠台26條措施。(中新社)
中共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出席兩岸企業家紫金山峰會講話時,提到才出台的惠台26條措施。(中新社)

換言之,大陸目前不剝奪台胞「做為台灣人的存量」,但是各種做為「增量」的優惠則會捆綁居住證。何遷認為這也側面說明,現階段申請居住證的台灣人還很有限。

要保命可能接受中國領事保護

二十六條給予台資的同等待遇,在何遷看來其實有更多延展層面值得觀察。「像巴拿馬這些中南美國家,和台灣斷交之後進而和中國建交,大陸使館一定會開展當地台商工作。」何遷指出,雖然二十六條著眼大陸境內台商,但同樣不排除與台灣斷交國家的老台資機構分包空間。

最受爭議的領事保護一條,這次被單獨列出,對於台灣人來說又有何種感受?長居深圳、經常出差海外的劉女士認為:「我也不覺得有幾個人真會申請大陸護照。」但她認為這確實是個可以比較「中國和台灣哪個護照更好用」的契機。

「如果去前蘇聯國家和前南斯拉夫國家,台灣護照還是挺麻煩的。而像喬治亞、摩爾多瓦都是嚴格不承認台灣護照。」劉女士相信:「也不會因為這樣,很多台灣人跑去拿大陸護照,但有個『可以拿』的選項,算是個制度準備吧。」

領事保護自然也是二十六條中政治意味最強的措施。劉女士指出:「雖然看起來沒有實際意義,但在海外,利比亞撤僑這種事一旦再發生,如果台灣政府在當地又沒有使館或官方管道,那保命還是第一位的。又或者台灣人在尼泊爾旅遊遇到地震,申領旅行證件可以一起登機離開,那我們要不要申領?領了的話,台灣當局認為這是對一國兩制接受了嗎?」她認為當實際問題真正浮現時,恐怕就是個北風與太陽的遊戲了。

居住在上海的陸先生自營一家小規模公關公司。他認為二十六條似乎在台商子女的就業、就學方面有一些小進步,但仍未惠及他個人。「教育這方面,好像吸引台商過來的效果普通。因為高中開始才有同等待遇。」二十六條並未觸及台胞高中以下小孩的教育問題。

「而像我們做公關公司這種傳播行業,也得不到太大利多。」但陸先生表示:「我猜對一些剛大學畢業有創業志願的台灣年輕人來說會有吸引力。」至於領事保護,他個人會視為一個備案,「在國外碰到事故當做一個準備也好,但還是台灣護照比較好用。」

沒鼓勵台灣人參與當地政治

在陸先生看來,真正亟需解決的是台胞生活中的醫療問題。「現在大病要回去台灣用健保。小病拉肚子、發燒要跑這邊日本診所,因為去了很快能見到醫生,講解諮詢也是讓人舒服的方式。」他至今難以忍受大陸公立醫院的醫療體系。

他更認為,二十六條的各種同等待遇裡,卻沒有一條鼓勵台胞參加大陸各種選舉也十分有趣──「如果真的鼓勵台灣人在大陸常住地參選投票,或許可能政治效果會更好。」既然已是同胞一家人,那麼參政議政權是否也該被提上議事日程呢?不知在可期的將來,台胞有機會真正融入大陸的政治生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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