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親愛的阿姨 你看見自己憤怒的臉嗎?

2016-11-2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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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同群眾。(曾原信攝)

反同群眾。(曾原信攝)

親愛的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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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憤怒的臉的特寫,你看見了?

做為一位母親,一位虔誠的教徒,我相信你平常不是這樣子的。但這次你是確實失控了,對著人群做出猥褻的動作。更糟的是,還被錄影下來。你的影像透過媒體,在台灣的每個螢光幕播送。你的好友們看見了?你的孩子看見了?

你為自己的勇敢喝采嗎?為了成就更好的未來,而忍辱負重?你是否認為自己孤軍奮戰?遭到不信神的人霸凌?同性戀是一種罪,而政府就快要承認這樣的罪具有合法法律地位。「世界正在違背神的旨意運行」,阿姨,你的孤獨與被霸凌是否來自於此?

一名反同女子17日在立法院前做出羞辱同志的動作(慈護山雲門宗俱舍寺臉書)
立法院(17日)排審婚姻平權法案,一名反同女子在立法院前做出羞辱同志的動作(慈護山雲門宗俱舍寺臉書)

「孤獨與被霸凌」,阿姨。這些負面感受侵襲你,也同時啃噬我。11月17日,立法院進行民法修正案的審議,程序被中斷,我亦在當時感受到孤獨與被霸凌。婚姻相關的權益經由政府的手由我身上剝奪,而歸還之期又要遠了。世界之大,我們生活在同一座島,島的國際地位懸而未解,分攘不斷,我們太沒有分裂的餘裕。就憑這點共識,我們能否談談,然後嘗試和解?

若希望婚姻能夠榮耀神,符合神的旨意,我們該要詳讀的是聖經,從中明白神的心意。法律所說的婚姻,不等同於宗教上認可的婚姻。中華民國是個世俗國家,是個地上國,為何要把自己的婚姻的正當與否交由這樣的國家法律決定?阿姨,尤其修法後,你仍擁有所有修法前的權益。這次的修法草案,讓法律在保障更大多數人的權益時,並沒有讓你得不到你想要的婚姻。你仍然可以選擇遵循「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你仍可以合法的不離婚,合法的拒絕墮胎與婚前性行為。你並不孤獨,並未被剝奪,並未受霸凌。阿姨,你的婚姻依然神聖,讓我欽慕。

「同性戀是一種罪」,但這種罪無法習得,亦無法逃脫。同性婚姻合法前,我有罪,同性婚姻合法後,我依然有罪。身為性少數,不論民法修正與否,我有罪,但這個罪不影響我去愛人,與我希望能夠成家,能夠與人廝守偕老的想望。性少數的身分時時陷我於孤立,阿姨,你是否願意相信我也不希望成為其中一員,但別無選擇?

體制的壓迫與同儕的霸凌無所不在,倘若能夠選擇,誰願意成為性少數呢?1994年,兩位北一女學生在宜蘭的旅舍自殺,他們共同寫下了他們的遺書,上面寫著「社會生存的本質就不適合我們」。2000年,一位國中男生因為個性陰柔,班上同學會脫下他的褲子嘲笑他,使他只能利用上課時間上廁所,他最後在學校廁所裡被發現死於頭部外傷。第二起事件後來被教育部拍成了《玫瑰少年》這部紀錄片,也開啟了台灣的性別多元教育。但阿姨,我們的社會環境依然不夠友善,2011年,另一位玫瑰少年,鷺江國中楊同學,在不堪長期的校園霸凌後,用他13歲少年獨有的纖細文筆寫下「我只能封閉自己,心已經死了」,隨後從自家頂樓一躍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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