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我們都是霸凌者與被霸凌者 一位中山女高校友看〈戀我癖〉MV事件

2016-11-27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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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弭網路霸凌,人人都有責任。(網路圖片)
作者強調「不隨波起鬨」、「不參與攻擊」的消極不作為,雖然乍看之下沒有做出傷害的行為,實際上已經藉由對霸凌行為的「沉默」參與其中而成為「共犯」。(資料照,網路圖片)

上述提及對於被霸凌者之集體排他現象,讓筆者想起已遭處刑的「北捷殺人案」。記得殺人案發生後數日內社會一片嘩然,針對行為人鄭傑的謾罵諸如「大家生活壓力都很大,難道每個人都去殺人嗎?」、「現在年輕人抗壓力低,我們以前壓力更大,也不會跑去殺人。」或是帶有更嚴重性別歧視意涵如「幹你娘」、「狗娘養的」此類言論所在多有;另一方面,責難養育出鄭傑這樣一位殺人兇手的父母的話語亦始終沒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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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雖不至於認為鄭傑父母在教養上完全沒有值得檢討的部分,也覺得她/他們有該擔當的社會責任,但是倘若沒有進一步思考行為人犯行背後整個社會結構如何作用在這個人身上,那些謾罵話語的背後隱含的意識很可能也會變成一種「大家生活壓力都大,但好險我沒有去殺人,好險我不是你(鄭傑)」的他者化思維。在殺人案中的行為人是做出傷害行為的霸凌者,而殺人案後的輿論撻伐何嘗不是落入另一種對於行為人的集體言論霸凌?

然而更令筆者在意的是,針對犯罪行為人及其雙親批判之餘,我們這些或多或少已經參與其中的「旁觀者」是否同時有審視整個國家延伸至各行政機關、教育體制、勞動環境對於培育教養下一代的責任在哪兒?哪個環節是可以值得修正改進的?在火力全開砲轟鄭傑和他的雙親的同時,站在社會結構中不同位置的妳/你、我對於「北捷殺人案」張開批判的口,但同時又付諸何種行動去看見和改變養出殺人犯的畸形社會呢?

中山女高校方回應是否成為另一種霸凌?

回頭反觀〈戀我癖〉MV事件,中山女高校方於本月6日(即MV首播後第七天)發出新聞稿聲明譴責此文本內容「以校園暴力、霸凌為主軸,由穿著中山女高校服之演員,拍攝出誹謗、霸凌、惡意影射之畫面,嚴重影響本校清譽。」   

中山女高聯合抵制蔡依林新歌mv。(截圖自中山女高教師會社團)
中山女高聯合抵制蔡依林新歌mv。(截圖自中山女高教師會社團)

許多網友不認同此種校譽至上的回應,因此形成聚焦於MV創作者與中山女高校方/部分校友的兩方爭論。或許〈戀我癖〉中穿著中山校服的演員極度張力的肢體語言,讓校方、部分校友感受學校形象「被侵犯感」及「不真實感」,然而從校方對此事件處理方式與態度觀之,本該最受重視的主體聲音,即中山女高不同學生之間因差異而存在的多元視角,是如何看待與解讀〈戀我癖〉MV事件,並未被學校重視以及聽見。

舉例言之,在校方發布新聞稿中隻字未提是否曾與同學們討論對於MV事件的看法與觀點?多數同學或學生會代表的意見如何?倘若校方未詢問過學生們意見或與之討論後,旋即以學校名義發表聲明,此種以維護校譽、保護學生為名之家長式思維,無異是深化校園中師生的權力關係,使原本身為校園中主角的學生,無法藉由此事件表達自我意見、學習獨立思辨,甚至更可能間接鞏固如學姐學妹制、社團幹部與成員等既存於青少年之間隱微的上下位階權力關係,以及基此延伸之言語/肢體互動。

筆者想到16年前發生在屏東縣高樹國中的「葉永鋕事件」,葉永鋕是位性別氣質較不符合傳統陽剛特徵的國中男生,因此常遭同學肢體或言語霸凌,致其校園生活常在恐懼中度過,當初高樹國中部分師長雖知曉他的處境卻未及時介入處理,這樣的不作為,何嘗不是間接將葉永鋕他者化於邊緣,最終導致悲劇發生的幫兇?反思這次〈戀我癖〉MV事件,假使校方能站在將校園中言語/肢體霸凌問題放在先位的立場,與學生對話、討論校園生活中可能面臨的問題,包括「霸凌行為如何影響現在正在面臨校園暴力的『被霸凌者』、『旁觀者』及『霸凌者』?」、「學校能夠進行哪些專業協助去介入不僅存在於被霸凌者與霸凌者之間,亦存在於被霸凌者與旁觀者、霸凌者與旁觀者之間浮動又敏感的青春期人際互動?」等,是否也比較可能讓正在承受霸凌對待的學生們,免於二度遭遇噤聲與無視、邊緣與隱形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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