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建得觀點:臺灣必須以積極的態度面對川普效應下的巴黎協定

2016-11-21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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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首都雅加達東協秘書處外的成員國旗幟(維基百科)
目前在印尼已有幾個成功的經驗,其中包括成立了印尼氣候變遷信託基金(Indonesia Climate Change Trust Fund),在能力建構和法規制度上已有對應的發展,且建立了監測和評估系統等。(資料照,維基百科)

碳定價與全球碳交易市場的發展將成為常態及企業的成本控管工具:除財務機制始終是氣候會議的重點問題外,巴黎協定的核心機制則是建立在後續締約方必須深入討論的市場(market)或非市場(non-market)機制,以及配合各國國情發展的多元遵約架構(FVA)上。基本上,這個議題必須伴隨第6條的iTMOs的定義來處理,而即便美國未來退出協定,甚至氣候公約,理論上,仍得以非締約方之身分參與未來FVA的運作。然則臺灣因政治限制,竟連法律上的非締約方主張恐怕都面臨壓力,故此,未來必須更積極的與締約方或非締約方之市場機制相連結,方足以融入後巴黎協定時代的全球碳定價市場。至於目前最受國際關注的碳交易市場,應非中國莫屬。由於未來全球市場機制將會涵蓋全球約13~20%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其總值超過50億美金,這些獲益都將可反饋給其他技術的提升。故此,世界銀行已主動透過市場準備夥伴計畫(Partnership for market readiness, PMR)提供前後約1000萬美金的資金來協助中國大陸建置其市場機制。而國際排放交易協會(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 Association; IETA)總裁也表示,IETA也透過企業市場夥伴準備計畫(Business for Partnership Market Readiness, BPMR)研討會的形式來整合企業共同參與市場機制,並分享歐盟經驗給大陸。對於臺灣而言,大量的企業一方面必須面對美國企業主動推動綠色供應鏈或採購綠電的壓力,另一方面則必須面臨中國大陸啟動碳交易以後的排放成本內部化。若我們不能儘速依據我國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來建置自有的碳交易機制或其他碳定價工具,則不論在面對歐美的貿易市場競爭,或中國的登錄納管要求,台灣將喪失貿易的優勢甚至競爭力。準此,臺灣不能自外於巴黎協定開啟的FVA,甚至應更主動地去參與一些締約方的在地或區域市場建置,以自身廣受國際肯定的溫室氣體管理,亦即與可量測、可揭露、可盤查(Measurable, Reportable & Verifiable; MRV)相關之技術上的優勢,來營造連結臺灣與國際碳市場的條件。故此,臺灣更必須為了產業的生存發展持續落實既有的節能減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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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蔡英文會見美國傳統基金會創辦人-川普顧問佛訥Edwin Feulner-取自總統府網站
然則臺灣因政治限制,竟連法律上的非締約方主張恐怕都面臨壓力,故此,未來必須更積極的與締約方或非締約方之市場機制相連結,方足以融入後巴黎協定時代的全球碳定價市場。(資料照,取自總統府網站)

再生能源規模初具,國產化之需求與界線已成貿易與環境的新課題:隨各國投入減緩與調適之工作日益積極,再生能源之發展成為必要,然高額的投資與必須隨之推動經濟轉型與處造就業之壓力相繼而至。在此次會場中的一場周邊會議,便是以「交易和氣候變遷:國際貿易是否能幫助氣候行動?(Trade and climate change: Can international trade help save the climate?)」為題,其中與會者便指出,「,在許多目前氣候活動的執行上,面臨到的是對多邊貿易體系的恐懼和懷疑,且客觀來看,世界貿易組織(WTO)確實有意或無意的阻礙全球在對應氣候挑戰方面取得的進展。」例如,「在再生能源領域,其指出應該使能源能夠轉型並擴大潔淨能源技術的規模,對抗氣候變遷的關鍵在於快速且大量的增加潔淨能源科技的規模,全球已有20年壯觀的潔淨能源科技成長,而這大部分可歸功於國際性的、國家性的、以及次國家性的(subnational)政策,然而,目前在不協調的政策和不一致的規範下仍存在著許多缺點和障礙,這點是各國需要重新省思者。」另有報告人指出了一個新近WTO爭端解決機制的重大課題­­—「國產商品自製率」(Local Content Requirement)。由於不論開發中國家或已開發國家,都在在清潔能源的開發上廣泛使用「國產商品自製率」的招標規範,並已成為近年來WTO爭端處理的重點。然而,「國產商品自製率」在政策制定上往往與就業、國家產業發展等密切相關,從政治經濟考量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如何在WTO、區域經濟或地方產業之規畫上獲得調和,顯然面臨相當多的挑戰。對於我國而言,原本就對WTO相關原則對於發展在臺再生能源產業可能引發的貿易爭端多所忌憚,然則面對己乎所有投入開發再生能源的國家都已直接或間皆捲入「國產商品自製率」的爭議,那麼我們是否也應更積極的投入巴黎協定架構下氣候安全與自由貿易的對話,畢竟一如會場一場周邊會議的標題所示:「「在死去的星球上不會有工作機會」前巴黎時期的轉型正義為何?("no jobs on a dead planet"-what does just transition mean post-paris?)」或許氣候公義正是臺灣未來調和其WTO爭端恐懼的必要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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