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周禁墮胎公投提案人怒吼「虐貓都不能忍,能殺嬰兒嗎」 法學教授一句話打臉

2019-10-2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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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跳法案」之8周禁墮胎公投首場聽證會23日於中選會登場,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出席。(取自中選會YouTube)

「心跳法案」之8周禁墮胎公投首場聽證會23日於中選會登場,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出席。(取自中選會YouTube)

「我們對虐貓虐狗都不能容忍,我們能殺死嬰兒嗎?」今(23)日簡稱為「心跳法案」之8周禁墮胎公投首場聽證會於中選會登場,提案人彭迦智再三強調公投旨在保障胎兒生命權、理由書更是4度出現「殺嬰」用語。對此,與會鑑定人專家、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表示,法律規定「人」是始於出生、終於死亡,若將胚胎定義為「人」,於法律絕對不合理,所有對胚胎有害的行為都將構成傷害罪,例如爸媽飲食不健康、出去玩出意外等:「如果要把胚胎當成「人」看待,我們不妨也提案:你的精子不是你的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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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迦智指出,之所以提案公投盼將《優生保健法》對於24周人工流產限制限縮為8周,係因8周胎而已有心跳、有基本人的外型特質,因此稱為「胎兒」。胎兒自受精起就是一個生命,我國雖於1985年立法以「最低道德標準」同意開放有條件墮胎,但如今已經歷35年,應與時俱進檢討審視。

提案人:墮胎違反「行善」原則

「我們是要重視胎兒生命權的重要,我們訂立與道德相關法律,就是要讓他接近最低道德標準,不然強姦、強盜、墮胎為何法律定義為有罪?」彭迦智強調,墮胎已違反「行善」的原則,且台灣很多人吃素、連虐貓虐狗都不能忍、為何可以殺死「嬰兒」? 彭迦智也說:「公投不能提案表示我們政府『與惡的距離』越來越近了,希望執政黨做出正確的選擇跟判斷。」

最後彭迦智高喊「支持出養,反對墮胎」,表示先不說通過公投對生育率幫助有多大,最重要的是可以喚起人們對胎兒生命的重視,對的法律人民一定會遵守,就像過去法律規定要戴安全帽改變台灣慣習一樣,且「心跳法案」是基於保護生命的角度:「女性自主跟殺死嬰兒,孰輕孰重?」

20191023-23日「心跳法案」之8周禁人工流產公投聽證會,Shofar社區轉化聯盟理事長彭迦智(見圖)發言。(擷取自中選會youtube)
「心跳法案」之8周禁人工流產公投23日舉行聽證會,Shofar社區轉化聯盟理事長彭迦智(見圖)出席發言。(取自中選會YouTube)

對於彭迦智再三提及「殺嬰」一語,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反駁,法律規定「人」是始於出生、終於死亡,為何現行法律不把子宮受胎的胚胎也當成「人」,就是因為有重大爭議。

「如果要把胚胎當成人看待,我們不妨也做個提案:你的精子不是你的精子?這樣所有對胚胎有害的行為都可能構成傷害罪,父親抽個菸喝個酒、或全家人的飲食不是很平衡很健康、或爸媽懷孕期間到其他地方玩出什麼事情,這是不是也變成『過失殺人』了呢?」林志潔說。

林志潔強調,法律不可能因為一個胚胎情況剝奪母體的權利主體,兩相權衡情況下不能以一個「未形成」的權利主體去影響一個「已存在」的權利主體,且就目前《優生保健法》規定,24周正是個胎兒脫離母體可以存活的最小周數、有受到法律保障,若是限縮為8周,一個脫離母體無法存活的胚胎影醒母體非常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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