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昭南觀點:「中華民國」是國民黨的雞肋?毒藥?匕首?

2016-11-0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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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所謂「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在法源上可以延續自民國20年(1931年)5月12日制定,6月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一條:「中華民國領土為各省及蒙古西藏。」,民國25年(1931年)5月2日立法院通過,但尚未經國民代表審議的五五憲草第四條第一款列舉表示:「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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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實法條陳述,其中並未載列台灣。蓋因當時的台灣仍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當然不能列入中華民國領土。也因此,許多獨派人士即據此認定台灣事實主權無關「中華民國」。

確立「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民主治權

國共內戰,蔣介石800萬軍隊被瓦解,被驅趕到台灣,卻仍然抱著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外加一套附屬條款《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自1948年5月10日公布實施)開啟了國民黨長達43年威權體制的對台殖民統治。兩岸武力對抗互稱匪寇,劍拔弩張勢如水火。直到1991年經國民大會決議及時任總統李登輝公告才於同年5月1日廢止。同年12月,立法院、監察院、國民大會的第一屆委員全體退職,這才正式終結了荒謬至極的「萬年國會」,讓台灣起步走向民主改革路程。

從1948年蔣介石敗撤來台到1991年李登輝終結「萬年國會」,這是另一階段的「中華民國」。這也才是中共今天所認定延續內戰的「中華民國」。

這部來自中國舊時代的所謂《五權憲法》先不談其法理制度的不切實際,即以台灣政府在實際治權上的治權行使,是嚴重扞格的。

1991年開始進行修憲迄至2005年經過7次增修。其精神意旨已大異其趣。除了總統直選、國會全面改選等制度性變革,對於領土部分也有了符合現狀的詮釋。

也就是將「有效治權」的概念據實列入憲法增修條文,將台澎金馬等實際管轄領土稱為「自由地區」、省虛級化、正副總統直選、中央公職人員僅由自由地區之國民選出等條文,使中華民國憲法定義僅在臺灣地區運行,中華民國的法律在大陸地區不再適用。

這就是現階段的「中華民國」。也即是被中共硬加指斥為「實質台獨」的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到底是秋海棠、小番薯、老母雞?

兩岸交流問題的溝通歧異也由此衍生。當李登輝就兩岸間拋出「特殊國與國關係」時,中共即嚴斥為「兩國論」,並指為是實質台獨的陰謀。

於是,弔詭的問題發生了:蔣氏父子黨國威權時期的「中華民國」跟中共從未產生所謂令人困擾的「一中」問題(究其實就是兩個中國問題)。可是卻是隔海怒目對陣,厲行「漢賊不兩立」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那時蔣經國領導的國民黨事實上就在執行「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的策略。保台武力仰賴的當然是美國作為堅強後盾。就因為有個萬年國會並豢養了統治階層的一大批藍色權貴,所以國民黨內各個乖順如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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