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浩觀點:美國對臺六項保證是怎麼來的?

2016-11-06 07:10

? 人氣

1982年9月8日,鄧小平會見美國前總統尼克森,在談到中美「八.一七公報」時,鄧小平指出:「當然問題並沒有完全解決。在這個問題上,要看今後美國政府的實際行動。應該冷靜地承認,發展兩國關係並不是沒有障礙,障礙還很多。最大的障礙還不是向臺灣出售武器問題,比這更具有長期影響的還是『臺灣關係法』。」鄧小平認為,假如美國的「臺灣關係法」和美國向臺灣售武的問題得不到解決,臺灣問題也就始終不能得到解決。鄧小平對臺灣問題始終不排除使用武力的戰略考慮,就是與美國的「臺灣關係法」及對臺軍售政策針鋒相對的。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1979年,尼克森在白宮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交談,一旁的是總統吉米·卡特。(維基百科)
1982年9月8日,鄧小平會見美國前總統尼克森,在談到中美「八.一七公報」時,鄧小平指出:「當然問題並沒有完全解決。(資料照,維基百科)

即便經歷了「八.一七公報」的打擊,1982年9月27日,蔣經國在約見「美國在臺協會」理事長丁大衛、處長李潔明談話時,態度仍是友好的。他說:「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彼此建立了溝通的孔道。過去連講話的機會都沒有,現在彼此可以說明自己的原因、困難,彼此也都能了解對方,尤其是雷根總統對我國表現的關切。他了解我們,我們也相信他,對他有信心,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其次,美國在臺協會,不論在華府或在此,為了雙方共同利益,做了很多事,對中美雙方均有很大貢獻。第三,中華民國政府與我個人對雷根總統的處境十分了解與同情,我們總會想到他的困難,這是我們處理中美關係的主要原則。」

隨著對中國事務了解的加深,在「八.一七公報」以後的執政歲月中,雷根在臺灣問題上盡可能避免採取激進立場。從六項保證的內容以及雷根執行「臺灣關係法」的情況來看,美國在發展美中關係的同時,繼續採取「雙軌制」,保持和發展與臺灣的「實質關係」。美國對華政策在雷根政府時期,實際上可以說是「一個中國,一個政府,與一個政治實體」。李潔明大使曾指出:「雙軌交往就是美國在對中國和臺灣的關係上,維持均衡發展。美國一方面努力在經濟領域對中國開放,也以轉移軍事設備發展戰略夥伴關係;同時,美國也推動臺灣開發防禦戰鬥機,以及協助臺灣參與國際金融組織。要處理如此棘手矛盾的政策,可讓華府的亞洲事務決策官員傷透腦筋;可是,泛亞派不僅處置得宜,還能跟兩岸發展關係,的確不簡單。我認爲,從1983到1988年這段期間,是對華政策的『黃金時代』。」

美國國旗在哈瓦那(Havana)的美國大使館升起(美聯社)
美國對華政策在雷根政府時期,實際上可以說是「一個中國,一個政府,與一個政治實體」(資料照,美聯社)

2016年7月8日,美國國會完成法律程序,將雷根總統於1982年7月發表的對臺六項保證訴諸文字,成為參眾兩院共同決議案,一是重申「臺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皆為美臺關係的基石,二是敦促美國總統及國務卿「公開、主動並始終如一地確認六項保證是美臺關係的基石」,這個共同決議案旨在表達國會立場,無須總統簽署生效,也不具備法律約束力。無論如何,六項保證今天對美臺關係仍有深刻影響,現在就看美國新總統會不會忠實執行「臺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了。

*作者為牛津大學國際關係學博士

喜歡這篇文章嗎?

汪浩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