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浩觀點:美國對臺六項保證是怎麼來的?

2016-11-06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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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臺協會」理事長丁大衛事後秘密報告蔣經國「當時(美中)已談判了很久,不可能再撤退,所以只能在公報中作一些措辭含混的說明,以便雙方可隨己意解釋。雷根總統對貴國與閣下的友誼均極深厚,他本人並不願意公報對貴國有不利影響,故另外發表一片面聲明。… 這次美國與中共能夠順利發表聯合公報,有三個原因:一、海格辭職使中共慌張。二、美國先將出售給貴國的時間通知中共,表示合作生產勢在必行。三、鄧小平希望公報在『十二大』以前發表。因此他們同意從其一貫立場撤退,那就是說:第一,軍售不定截止期限。第二,軍售之減少與中共和平統一政策間接掛鈎。第三,軍售之質與量之有關文字保持含渾。所以有許多人認為中共讓步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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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五年蔣介石逝世,仍在戴孝期間的蔣經國帶領民眾高喊「中華民國萬歲」。(時報出版提供)
「美國在臺協會」理事長丁大衛事後秘密報告蔣經國「當時(美中)已談判了很久,不可能再撤退,所以只能在公報中作一些措辭含混的說明,以便雙方可隨己意解釋。(資料照,時報出版提供)

為了補救「八.一七公報」給臺灣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雷根通過「美國在臺協會」理事長丁大衛、處長李潔明,向蔣經國提出了六項保證。蔣經國為了安定臺灣民心,決定在「八.一七公報」公佈當天,同時發表反對「八.一七公報」的聲明和公佈雷根的六項保證。但是,美國國務院事先警告臺灣,此六項保證內容非常敏感,務必謹慎處理。因此,中華民國外交部在發佈新聞時避開了一些敏感字眼。1982年8月18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針對「八.一七公報」回應如下:「在所謂『聯合公報』進行磋商過程中,美方曾將有關發展告知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亦曾迭次將其一貫之反對立場告明美方;美方於本年7月14日循適當途徑,向我方表示下列事項:

1.美方未同意在對我軍售上,設定結束期限。

2.美方對中共要求就對我軍售與其事先諮商未予同意。

3.美方無意扮演任何我與中共間調解人之角色。

4.美方將不同意修改臺灣關係法。

5.美方並未變更其對臺灣主權之一貫立場。

6.美方無意對我施加壓力與中共進行談判。」

「八.一七公報」發表後,雷根還簽署了一份對內的秘密備忘錄,以闡明他批准「八.一七公報」的意圖:「導致簽署此一公報的會談,有一個前提,即美、中雙方清楚理解到,任何減少對臺軍售要以臺灣海峽和平,及中國維持其尋求和平解決臺灣問題之基本政策為前提。簡單的說,美國願意減少對臺軍售,有一個絕對條件,就是中國承諾和平解決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歧異。大家應清楚理解到,這兩者之間的關聯是美國外交政策的永久戒律。此外,供給臺灣的武器之質與量,完全要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構成的威脅而定。就質與量而言,臺灣相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防衛能力,必須予以維持。」雷根的這份文件,當時臺、中雙方都是不完全知情的,不然鄧小平可能會爆跳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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